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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征用和拆迁补偿征收,林地的征用和占用以及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

摘要:本文介绍林地征用和拆迁补偿征收,林地的征用和占用以及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林地征用补偿规定,有林权证的林地被征用怎么赔偿,占用征用林地的具体补偿标准和补偿办法由什么规定,林地占用补偿标准,集体林地被征用补偿款归谁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林地征用和拆迁补偿征收,林地的征用和占用以及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

林地征用和拆迁补偿征收,林地的征用和占用以及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

一、林地的征用和占用以及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

林地的征用和占用涉及到土地权益的变动,因此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以下是关于林地征用、占用的补偿安置办法的详细解答:

一、林地征用和占用的基本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和毁坏森林、林木、林地。国家因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对林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二、林地征用和占用的补偿内容

林地补偿费:根据林地的不同类型(如防护林地、经济林地、特殊用途林地等)和造林培育的投入情况,以及被征用、占用前的产值等因素,确定具体的补偿费用。

安置补助费:用于安置因林地被征用、占用而受到影响的农民或林业工人的费用。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对于林地上的树木、苗木、植被等附着物,以及未成熟的农作物(青苗),按照其实际价值或投入成本进行补偿。

三、补偿标准的制定和调整

具体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在制定补偿标准时,应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四、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和实施

在林地征用、占用前,相关政府部门应与被征用、占用的单位或个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应包括补偿标准、支付方式、安置方案等内容。政府部门应按照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并落实安置措施。

五、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六、其他注意事项

在林地征用、占用过程中,应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进行林地征用、占用的行为,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林地的征用和占用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给予被征用、占用的单位或个人相应的补偿和安置。具体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二、林地占用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林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一条,征用、占用林地,按照下列标准支付林地补偿费:

1.用材林地,按照平均年产值的4至5倍补偿;

用材林地平均年产值是指林木主伐期产材量除以主伐期所得平均产量的实际价值;

2.苗圃地、有收益的经济林地,按照前3年平均年产值4至5倍补偿;

尚无收益的经济林地,按照有收益经济林地补偿标准的50至70%补偿;

3.疏林地、灌木林地、薪炭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按照用材林地补偿标准的20%至70%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二十一条 征用、占用林地,按照下列标准支付林地补偿费:

(一)用材林地,按照平均年产值的4至5倍补偿;

用材林地平均年产值是指林木主伐期产材量除以主伐期所得平均产量的实际价值;

(二)苗圃地、有收益的经济林地,按照前3年平均年产值4至5倍补偿;

尚无收益的经济林地,按照有收益经济林地补偿标准的50至70%补偿;

(三)疏林地、灌木林地、薪炭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按照用材林地补偿标准的20%至70%补偿。

三、林地征用补偿规定

一、有林权证的林地被征用怎么赔偿1、有林权证的林地被征用的赔偿如下:

(1)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2)由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对该农用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进行征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按征地程序办理征地手续;

(3)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补偿、安置补助完成后,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一条为了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征用林地、林木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二、办理林权证的程序有哪些办理林权证的程序有以下:

1、由林权权利人对林地或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或者说是林权变更、注销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在受理申请后,具有专门资质的林权登记人员及林权申请人需召集涉及林地周围的邻林林权权利人,对申请林权的林地进行实地核实;

3、经过实地勘测后,开始对申请林地的各项信息进行相关的审查,审查由林地所在社区、存、乡镇进行,签注意见,没有异议之后,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进行最终审核;

4、经过审查合格后,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将会对拟登记发证的林权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三十天,如果在公告期间之内没有任何异议,那么准许登记发证,如果在公告期间出现异议,重新进行核实。

四、有林权证的林地被征用怎么赔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五、占用征用林地的具体补偿标准和补偿办法由什么规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六、集体林地被征用补偿款归谁

法律分析:

林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一条,征用、占用林地,按照下列标准支付林地补偿费:

1.用材林地,按照平均年产值的4至5倍补偿;

用材林地平均年产值是指林木主伐期产材量除以主伐期所得平均产量的实际价值;

2.苗圃地、有收益的经济林地,按照前3年平均年产值4至5倍补偿;

尚无收益的经济林地,按照有收益经济林地补偿标准的50至70%补偿;

3.疏林地、灌木林地、薪炭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按照用材林地补偿标准的20%至70%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二十一条 征用、占用林地,按照下列标准支付林地补偿费:

(一)用材林地,按照平均年产值的4至5倍补偿;

用材林地平均年产值是指林木主伐期产材量除以主伐期所得平均产量的实际价值;

(二)苗圃地、有收益的经济林地,按照前3年平均年产值4至5倍补偿;

尚无收益的经济林地,按照有收益经济林地补偿标准的50至70%补偿;

(三)疏林地、灌木林地、薪炭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按照用材林地补偿标准的20%至70%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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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杨念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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