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拆迁纠纷的起诉和申诉问题,以下是一些基本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起诉拆迁纠纷
准备起诉材料:在起诉前,应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应明确列明原告、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相关证据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合同、补偿协议、评估报告、拆迁通知等。
确定起诉对象:根据拆迁纠纷的具体情况,确定适格的被告。可能是拆迁方、政府部门或其他相关责任方。
选择管辖法院:根据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法院进行起诉。
提交起诉材料并缴纳诉讼费:将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提交给法院,并按照法院要求缴纳诉讼费用。
等待法院受理和开庭: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将会安排开庭时间,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二、申诉棚改问题
如果对拆迁补偿或安置不满意,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申诉:
向拆迁方或相关政府部门提出书面申诉:明确表达不满和诉求,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拆迁方或政府部门未对申诉给予合理回应,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依据
在起诉或申诉过程中,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提供了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和规定,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则针对房屋征收和补偿问题进行了具体规定。这些法律法规可以为拆迁纠纷的解决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综上所述,针对拆迁纠纷的起诉和申诉问题,应首先准备好相关材料和证据,明确起诉对象并选择合适的法院进行起诉。同时,也可以向拆迁方或政府部门提出申诉,并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整个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
二、拆迁不合理去哪投诉1、确定被告;
2、撰写起诉状、准备相关证据材料;
3、携带上述材料到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签订以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一、什么情况下提起行政诉讼
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
三、房屋拆迁纠纷怎么起诉棚改?法律分析:
遇到房屋拆迁,如果补偿不合理,我们通常可以用到这样一些维权方式。
一是听证,在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发布并征求意见时,我们可以申请听证,提出维权意见。
二是评估报告复核和鉴定,在收到评估报表后,如果当事人对评估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申请10日内向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三是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四是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房屋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五是信访,如果通过行政救济途径和法律救济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的,那么还可以通过信访来维权。
建议大家选择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拆迁不合理怎么投诉棚改拆迁,补偿不合理如何维权
一、在拆迁之初,被拆迁人一定要关注和搜集拆迁人和政府部门颁发的文件
拆迁公告,拆迁地块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谁是拆迁单位,城市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拆迁许可证,以及两个内部文件(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银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证明)。
其中,两个内部文件需要通过提请政府信息公开或诉讼才能看到,还要关注通知甚至公开信,以及安置补偿实施细则或办法。
二、补偿谈判,必要时需录音留作证据
在拆迁公告发布后,如果有拆迁公司找到被拆迁人洽谈,被拆迁人要索要他们的授权委托书,让他们出示工作证和拆迁人员的资格上岗证。
因为拆迁人很有可能动用社会闲散人员恐吓威胁被拆迁人。
与拆迁办工作人员沟通时,在必要时做录音,“这些话可能作为将来协商谈判取得重要补偿的信息线索,有些被拆迁户没有固定证据,很难证明对方的口头承诺”。
三、房屋评估,报告不符实际要求重评
而在评估公司人员上门时,被拆迁人也要让他们出示相应评估公司的资质及上岗证件,在评估报告中“与房屋实际面积,装修情况,层高不符的地方,要提出质疑,要让评估人员详细记载,必要时要他重新评估”。
对于已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户,一定要注意向拆迁公司索要协议原件。
“有些恶劣的拆迁人先让你签字,所有补偿金额、面积、楼号都是空白,与口头不一致”。
四、行政裁决要充分表达自己意见
被拆迁人在行政裁决阶段,不应采取不理会、不到场、不表达的做法,而是要利用程序性权利,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要注意行政裁决调解会上查看“记录人员是不是完整地记录了你的意见”。
五、临强拆对房屋状况拍照录像
在行政裁决接近尾声时,要对自己的房屋状况,物品进行拍照录像,因为“程序走到这里,就可能面临强拆”。
即便行政裁决之后面临强拆,被拆迁人也要拨打110,并找合适的位置和角度将强拆过程拍摄下来,以保存有效的证据。
六、征地补偿费分配不公平该怎么办
五、棚改拆迁,补偿不合理如何维权棚改拆迁,补偿不合理如何维权
一、在拆迁之初,被拆迁人一定要关注和搜集拆迁人和政府部门颁发的文件
拆迁公告,拆迁地块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谁是拆迁单位,城市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拆迁许可证,以及两个内部文件(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银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证明)。
其中,两个内部文件需要通过提请政府信息公开或诉讼才能看到,还要关注通知甚至公开信,以及安置补偿实施细则或办法。
二、补偿谈判,必要时需录音留作证据
在拆迁公告发布后,如果有拆迁公司找到被拆迁人洽谈,被拆迁人要索要他们的授权委托书,让他们出示工作证和拆迁人员的资格上岗证。
因为拆迁人很有可能动用社会闲散人员恐吓威胁被拆迁人。
与拆迁办工作人员沟通时,在必要时做录音,“这些话可能作为将来协商谈判取得重要补偿的信息线索,有些被拆迁户没有固定证据,很难证明对方的口头承诺”。
三、房屋评估,报告不符实际要求重评
而在评估公司人员上门时,被拆迁人也要让他们出示相应评估公司的资质及上岗证件,在评估报告中“与房屋实际面积,装修情况,层高不符的地方,要提出质疑,要让评估人员详细记载,必要时要他重新评估”。
对于已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户,一定要注意向拆迁公司索要协议原件。
“有些恶劣的拆迁人先让你签字,所有补偿金额、面积、楼号都是空白,与口头不一致”。
四、行政裁决要充分表达自己意见
被拆迁人在行政裁决阶段,不应采取不理会、不到场、不表达的做法,而是要利用程序性权利,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要注意行政裁决调解会上查看“记录人员是不是完整地记录了你的意见”。
五、临强拆对房屋状况拍照录像
在行政裁决接近尾声时,要对自己的房屋状况,物品进行拍照录像,因为“程序走到这里,就可能面临强拆”。
即便行政裁决之后面临强拆,被拆迁人也要拨打110,并找合适的位置和角度将强拆过程拍摄下来,以保存有效的证据。
六、征地补偿费分配不公平该怎么办
六、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怎么起诉棚改单位的1、确定被告;
2、撰写起诉状、准备相关证据材料;
3、携带上述材料到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签订以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一、什么情况下提起行政诉讼
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
1、行政诉讼与拆迁补偿棚改申诉的关系
2、房屋拆迁补偿行政诉讼
3、拆迁补偿 行政诉讼
4、拆迁补偿行政诉讼判决案例
5、拆迁办行政诉讼
6、拆迁补偿行政起诉状
7、拆迁提起行政诉讼
8、拆迁行政诉讼起诉书范文
9、拆迁 行政诉讼
10、拆迁中的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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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行政诉讼与拆迁补偿棚改申诉,棚改拆迁,补偿不合理如何维权
内容审核:王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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