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大棚房拆违建拆迁补偿,大棚房违建可以强拆吗

摘要:本文介绍大棚房拆违建拆迁补偿,大棚房违建可以强拆吗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哪种违建大棚房可不拆,已经建好的违建房可以强拆吗,如何解决大棚房被强拆违法,养殖场违建可以强拆吗,违建大棚房可以被强拆吗?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大棚房拆违建拆迁补偿,大棚房违建可以强拆吗

大棚房拆违建拆迁补偿,大棚房违建可以强拆吗

一、大棚房违建可以强拆吗

大棚房违建可以被强拆。大棚房指的是以建设农业大棚为名,实际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建筑,这类建筑被认定为违法建筑。

以下是关于大棚房违建强拆的法律依据和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

依据第六十四条,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的建设,如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应限期拆除。这意味着如果大棚房的建设没有合法的规划许可或者违反了规划许可的要求,且无法通过改正来符合规定,那么它就有可能被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内容:

该法规定建设占用土地,特别是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如果大棚房的建设未经批准或违反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那么它将被视为违法建筑,可能会面临强拆。

在具体实施强拆时,通常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责令限期拆除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大棚房进行强拆时,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对强拆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财产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但请注意,这并不代表强拆一定会被阻止或撤销,而是提供了一个法律途径来审查和争议强拆决定的合法性。

综上所述,大棚房违建可以被强拆,但具体的强拆条件和程序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执行。

二、养殖场违建可以强拆吗

法律分析:

大棚房不一定属于违建,需要看具体情况,不能一刀切。

所谓“大棚房”,顾名思义就是一些不法开发商把农业用地上建设的塑料大棚进行包装后打着“私人农庄”、“田园别墅”、“农家院”的名义进行销售。

想必大家以前也曾看到售价十几万元的农家院,这类房屋大多便是“大棚房”。

属于会被立即拆除的违规“大棚房”有:

一.违规改建农业大棚看护房;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建设住宅;三.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如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别的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三、哪种违建大棚房可不拆

一、已经建好的违建房可以强拆吗1、已经建好的违建房可以强拆。

具体如下:

(1)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二、强拆怎么举报最有效公民的房屋遭受到非法强拆时,举报方法如下:

1、公民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来维护自身权益;

2、如果不涉及到犯罪,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权。

四、已经建好的违建房可以强拆吗

大棚房强拆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该行为可诉。

一、大棚房被强拆,该如何维权

大棚房被强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权。

因为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所以要按照法定程序维权。

二、大棚强拆了能不能投诉

大棚房强拆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该行为可诉。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五、如何解决大棚房被强拆违法

大棚房强拆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该行为可诉。

一、大棚房被强拆,该如何维权

大棚房被强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权。

因为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所以要按照法定程序维权。

二、大棚强拆了能不能投诉

大棚房强拆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该行为可诉。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六、违建大棚房可以被强拆吗?

法律分析:

大棚房不一定属于违建,需要看具体情况,不能一刀切。

所谓“大棚房”,顾名思义就是一些不法开发商把农业用地上建设的塑料大棚进行包装后打着“私人农庄”、“田园别墅”、“农家院”的名义进行销售。

想必大家以前也曾看到售价十几万元的农家院,这类房屋大多便是“大棚房”。

属于会被立即拆除的违规“大棚房”有:

一.违规改建农业大棚看护房;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建设住宅;三.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如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别的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大棚房拆违建拆迁补偿多少

2、大棚房拆违建拆迁补偿政策

3、大棚房拆违建拆迁补偿怎么算

4、大棚房违规建筑拆除的有关法律规定

5、大棚违建拆除赔钱吗

6、大棚房违建可以强拆吗

7、拆除违规大棚房

8、大棚违建房怎么认定

9、2021年违规大棚房还拆吗

10、大棚房拆除整改 赔偿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棚房拆违建拆迁补偿,大棚房违建可以强拆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大棚房拆违建拆迁补偿,如何解决大棚房被强拆违法

内容审核:杨素丽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