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拆迁土地补偿款和人头费哪个给的多,拆迁补偿款的人头费算个人

摘要:本文介绍拆迁土地补偿款和人头费哪个给的多,拆迁补偿款的人头费算个人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拆迁补偿人头费,拆迁补偿标准按面积还是人头,拆迁补偿人头费怎么算,拆迁是按人头算吗,拆迁补偿人头费计算方法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拆迁土地补偿款和人头费哪个给的多,拆迁补偿款的人头费算个人

拆迁土地补偿款和人头费哪个给的多,拆迁补偿款的人头费算个人

一、拆迁补偿款的人头费算个人

拆迁补偿款中的人头费,通常是指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按照符合条件的人口数来分配的拆迁补偿待遇。人头费常见于农村房屋拆迁活动,一般是对村民所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在这一项补偿的基础上,再对村民已建成的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来进行补偿,综合形成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具体来说,拆迁补偿款中的人头费是按照房地产权证登记为标准计户算人头,如果没有房地产权证的,则以宅基地使用证计户算人头或以建房批准文件计户算人头。这一计算方式主要是依据当地政府的房屋拆迁补偿政策来确定的。因此,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政策可能会因地区和时间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总结来说,拆迁补偿款中的人头费确实是按照个人来计算的,但具体的计算方式和补偿标准需要参照当地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果您面临拆迁补偿问题,建议详细了解并遵循当地政府的拆迁补偿政策,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二、拆迁是按人头算吗

法律分析:

人头费是指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按照符合条件的人口数来分配的拆迁补偿待遇。

人头费常见于农村房屋拆迁活动,发放的人头费,一般是对村民所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在这一项补偿的基础上,再对村民已建成的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来进行补偿,综合形成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拆迁补偿人头费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补偿可以按面积也可以按人头,具体以当地政府的拆迁补偿政策为准。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四、拆迁补偿标准按面积还是人头

法律上没有“人头费”这一补偿项目。

这只是老百姓的一种通俗叫法,实际是指“安置补偿”,这是对于失地人以后长远生活保障的补偿,因为这个补偿往往是按照人口兑现,所以通俗的说法叫人头费。

一、河南省失地农民每月补偿标准

失地农民每月的补偿标准,具体的补偿标准需要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具体为:

1、土地补偿费,征用山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山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助费,征用山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二、小产权是什么意思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法律上没有小产权的定义,小产权是来自民间的通俗说法,通常情况下指的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这种房子的特点是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

小产权房的好处在于价格普遍比商品房便宜很多,但缺点也比较明显,随时面临着被国家强制拆除的风险。

三、土地安置补偿费归属权

土地使用补偿款的分配如下:

土地补偿费应归集体所有,其分配范围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

安置补助费应归土地承包人,其应该是对土地承包人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安置补偿;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具体细节可以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讼。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五、拆迁补偿人头费怎么算

法律上没有“人头费”这一补偿项目。

这只是老百姓的一种通俗叫法,实际是指“安置补偿”,这是对于失地人以后长远生活保障的补偿,因为这个补偿往往是按照人口兑现,所以通俗的说法叫人头费。

一、河南省失地农民每月补偿标准

失地农民每月的补偿标准,具体的补偿标准需要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具体为:

1、土地补偿费,征用山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山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助费,征用山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二、小产权是什么意思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法律上没有小产权的定义,小产权是来自民间的通俗说法,通常情况下指的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这种房子的特点是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

小产权房的好处在于价格普遍比商品房便宜很多,但缺点也比较明显,随时面临着被国家强制拆除的风险。

三、土地安置补偿费归属权

土地使用补偿款的分配如下:

土地补偿费应归集体所有,其分配范围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

安置补助费应归土地承包人,其应该是对土地承包人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安置补偿;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具体细节可以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讼。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六、拆迁补偿人头费计算方法

法律分析:

人头费是指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按照符合条件的人口数来分配的拆迁补偿待遇。

人头费常见于农村房屋拆迁活动,发放的人头费,一般是对村民所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在这一项补偿的基础上,再对村民已建成的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来进行补偿,综合形成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拆迁赔偿人头费

2、拆迁款人头费如何分配

3、拆迁补偿有人头费吗

4、拆迁人头费是个人财产吗

5、拆迁补偿按人头怎么算

6、拆迁人头费是按什么算的

7、土地征收按人头补偿

8、土地补偿费按人头分配

9、拆迁人头补助

10、拆迁人头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土地补偿款和人头费哪个给的多,拆迁补偿款的人头费算个人”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土地补偿款和人头费哪个给的多,拆迁补偿人头费怎么算

内容审核:贾华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