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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拆迁房子的补偿如何分配?,拆迁补偿房屋在离婚时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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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拆迁房子的补偿如何分配?,拆迁补偿房屋在离婚时如何分配?

离婚时拆迁房子的补偿如何分配?,拆迁补偿房屋在离婚时如何分配?

一、拆迁补偿房屋在离婚时如何分配?

拆迁补偿房屋在离婚时的分配,主要依据被拆迁房屋的财产归属以及夫妻双方的协商情况。

一、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拆迁补偿房屋将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归原房屋所有人所有。

二、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即双方共同支付房款并在婚后取得房产证,那么拆迁补偿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这类财产的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

协议优先:首先,夫妻双方应尝试通过协议来处理共同财产。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那么可以按照协议进行分配。

法院判决:如果无法通过协议达成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处理。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及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进行判决。

三、对于房款差价的补偿问题,如果拆迁安置房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或者是以按揭贷款方式结清后以月供方式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无论房屋所有权是否改变,拆迁安置房仍属于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在离婚时,房屋所有权人应给予另一方适当的补偿。

综上所述,拆迁补偿房屋在离婚时的分配主要取决于被拆迁房屋的财产归属和夫妻双方的协商情况。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应优先通过协议处理,无法达成一致时则可向法院申请判决。

二、离婚后是否还能分房屋拆迁补偿款

法律分析:

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后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

法律分析:

离婚拆迁补偿分配如下:

房屋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且婚后没有对房屋进行扩建或者添附以及征收差价补偿的,另一方无权获得拆迁补偿;

征收差价补偿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对另一方进行适当补偿;

婚后对房屋进行扩建或者添附的增值部分的拆迁补偿双方一人一半;

房屋属于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该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离婚拆迁补偿如何分配

法律分析:

1、如果是婚前一方的个人房产,婚后被拆迁安置新房的,则安置的新房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2、婚前房产在一方的父母名下,婚后拆迁安置后,安置房登记在儿女名下,如果只登记了一方子女名字,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等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五、离婚后拆迁房怎么分配

法律分析:

1、如果是婚前一方的个人房产,婚后被拆迁安置新房的,则安置的新房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2、婚前房产在一方的父母名下,婚后拆迁安置后,安置房登记在儿女名下,如果只登记了一方子女名字,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等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六、拆迁房屋离婚怎么分配

法律分析:

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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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冯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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