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款的提留比例通常是由被征地农民和村集体组织共同分配的。一般来说,土地补偿费的80%会分配给被征地农民,而剩下的20%则分配给村集体组织。这样的分配比例旨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长远生计,同时也考虑到村集体组织的发展和公益需求。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提留比例可能会因地区、政策等因素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参考当地的相关法规和政策来确定具体的提留比例。
此外,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和使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挪用、截留或私分征地补偿款。如果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总的来说,征地补偿款的提留比例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在实际操作中,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征地补偿款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二、征地补偿款的提留比例是多少来看各地具体规定各地土地征收补偿款提留的比例是不一样的,不同的地区对征收补偿款提留比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例如广东的比例由村民会议决定。
土地安置补偿费的提留比例由村级集体组织依据国家法律政策商议决定。
提留比例最高不得高于土地安置补偿费的20%
《福建省实施办法》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行使土地所有权的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
但被征收的属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又未能调整其他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土地给农民继续承包经营的,应当将不少于百分之七十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
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可以在取得被征地农民同意后,统一安排使用。
可以调整其他土地给被征地农民,但质量和数量不相当的,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比例由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与被征地农民协商确定。
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应当设立专户管理,用于发展生产、安排多余劳动力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
土地补偿费的使用管理办法应当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表决确定,收支情况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监督。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侵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使用土地补偿费。
一、村委会截留征地补偿款怎么办?
由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补偿款的分配,须经由法定程序。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征地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应当建立相应的村务档案,应当保证真实完整,并妥善保管。
如果作为本村村民,对于征地补偿款一事一无所知,也并没有听说召开过村民会议。
那么,村委会所说的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的程序极有可能也是不合法的。
即便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决定截留部分补偿款,那么也不是合法的分配方案。
因此,如果本案的吴先生对村委会截留补偿费的决议有异议,可以申请村务公开,看村民会议是否合法进行,比如是否有村民或者代表签字,表决程序是怎样的等等。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民法典》均规定,如果认为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因此,如果发现分配决议侵犯了自己权益的,则向法院申请撤销,也可以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以纠正非法截留的歪风邪气,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各地征地补偿款的提留比例都是相同的吗征地补偿款的提留比例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在征地补偿款的分配过程中,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按照一定比例予以提留,但是这个比例不应当是由村委会单方决定,而是必须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
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四、征地补偿款的提留比例多少合法法律分析:
部分情况将不再安排留用地,而是采取折算货币方式补偿,包括: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择折算货币补偿而放弃留用地安置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土地范围内,没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可供选址安排作为留用地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充分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的,也无法在留用地集中区集中安排的;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年内被多次少量征地,留用地总面积≤3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认为不宜安排留用地的;因其他条件限制无法安排解决留用地的。
对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择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的,补偿如何折算?根据办法,留用地货币补偿总额=被征土地位置对应的商住用地的基准地价的区段价×批准征收的土地面积×1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五、农村征地留用地补偿标准法律分析:
部分情况将不再安排留用地,而是采取折算货币方式补偿,包括: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择折算货币补偿而放弃留用地安置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土地范围内,没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可供选址安排作为留用地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充分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的,也无法在留用地集中区集中安排的;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年内被多次少量征地,留用地总面积≤3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认为不宜安排留用地的;因其他条件限制无法安排解决留用地的。
对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择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的,补偿如何折算?根据办法,留用地货币补偿总额=被征土地位置对应的商住用地的基准地价的区段价×批准征收的土地面积×1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六、征收土地留用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各地土地征收补偿款提留的比例是不一样的,不同的地区对征收补偿款提留比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例如广东的比例由村民会议决定。
土地安置补偿费的提留比例由村级集体组织依据国家法律政策商议决定。
提留比例最高不得高于土地安置补偿费的20%
《福建省实施办法》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行使土地所有权的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
但被征收的属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又未能调整其他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土地给农民继续承包经营的,应当将不少于百分之七十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
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可以在取得被征地农民同意后,统一安排使用。
可以调整其他土地给被征地农民,但质量和数量不相当的,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比例由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与被征地农民协商确定。
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应当设立专户管理,用于发展生产、安排多余劳动力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
土地补偿费的使用管理办法应当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表决确定,收支情况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监督。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侵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使用土地补偿费。
一、村委会截留征地补偿款怎么办?
由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补偿款的分配,须经由法定程序。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征地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应当建立相应的村务档案,应当保证真实完整,并妥善保管。
如果作为本村村民,对于征地补偿款一事一无所知,也并没有听说召开过村民会议。
那么,村委会所说的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的程序极有可能也是不合法的。
即便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决定截留部分补偿款,那么也不是合法的分配方案。
因此,如果本案的吴先生对村委会截留补偿费的决议有异议,可以申请村务公开,看村民会议是否合法进行,比如是否有村民或者代表签字,表决程序是怎样的等等。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民法典》均规定,如果认为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因此,如果发现分配决议侵犯了自己权益的,则向法院申请撤销,也可以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以纠正非法截留的歪风邪气,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1、征地补偿款政府能扣多少
2、征地补偿款多久分给村民?
3、征地补偿款能拿多少
4、征地补偿款用不用交税
5、征地补偿款多久打到账户
6、征地补偿费
7、征地补偿款什么时候到账
8、征地补偿款分配给全体村民吗
9、征地补偿款给谁
10、征地补偿款多长时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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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征地补偿款百分之80必须发到农户手中吗,农村征地留用地补偿标准
内容审核:黄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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