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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厂房拆迁不合理怎么投诉

摘要:本文介绍厂房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厂房拆迁不合理怎么投诉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厂房拆迁正确维权怎么维权,拆迁不合理怎么投诉,厂房拆迁引起的纠纷怎么办?,拆迁不合理去哪投诉,厂房拆迁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如果补偿不合理怎么维权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厂房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厂房拆迁不合理怎么投诉

厂房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厂房拆迁不合理怎么投诉

一、厂房拆迁不合理怎么投诉

厂房拆迁不合理可以向拆迁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具体而言,投诉或诉讼的可行性与依据如下:

一、向拆迁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如果认为厂房拆迁不合理,首先可以向负责拆迁的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这是因为拆迁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拆迁工作,确保其合法性和合规性。通过向其投诉,可以表达对拆迁方案或补偿方案的不满,并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经过与拆迁行政管理部门的沟通协商,问题仍未得到解决,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是解决拆迁不合理问题的有效手段。

在投诉或诉讼过程中,建议保存好与拆迁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拆迁通知、补偿方案、交涉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有力地证明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便更好地了解自身的法律地位和可能的救济途径。

二、拆迁不合理去哪投诉

承租人可以通过提起诉讼来进行维权。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在实践中,承租户在遭遇拆迁时的两难境地,一头是拆迁部门不给补偿只认可房东;

另一头是房东拿到了补偿认为都是自己的不给承租户。

导致承租户的利益受损。

从法律角度来说,政府拆迁导致承租户无法正常经营产生了损失。

承租户的损失跟政府的拆迁行为有直接关系。

那么承租户要求享受拆迁补偿是完全合情合理的。

承租户不仅能享受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前提是承租户厂房是合法的,证件齐全的),还可以享受搬迁安置补偿。

这是承租户该享受的合法权利。

而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可以通过提起诉讼来进行维权,获取合理的补偿金额。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一、企业拆迁要经历什么流程?

1、首先,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房屋征收范围。

2、然后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给市、县级人民政府。

这时候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同时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征询完意见之后,市、县级人民政府需要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进行修改或听证,然后及时公布。

3、接下来,在进行公告的时候,会告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如果企业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4、然后就是十分重要的评估阶段了。

我们都知道评估决定补偿的依据,而补偿又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死存亡。

所以企业一定要注重这个阶段。

5、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

三、厂房拆迁正确维权怎么维权

法律分析:

遇到房屋拆迁,如果补偿不合理,我们通常可以用到这样一些维权方式。

一是听证,在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发布并征求意见时,我们可以申请听证,提出维权意见。

二是评估报告复核和鉴定,在收到评估报表后,如果当事人对评估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申请10日内向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三是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四是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房屋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五是信访,如果通过行政救济途径和法律救济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的,那么还可以通过信访来维权。

建议大家选择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拆迁不合理怎么投诉

房屋拆迁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进行解决,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合同。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应当通过司法、仲裁途径来解决。

2、如果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3、如采取仲裁方式,拆迁当事人必须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包括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方式在纠纷前或纠纷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仲裁委员会的选择由当事人协议确定。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

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没有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五、厂房拆迁引起的纠纷怎么办?

房屋拆迁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进行解决,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合同。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应当通过司法、仲裁途径来解决。

2、如果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3、如采取仲裁方式,拆迁当事人必须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包括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方式在纠纷前或纠纷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仲裁委员会的选择由当事人协议确定。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

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没有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六、厂房拆迁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如果补偿不合理怎么维权

承租人可以通过提起诉讼来进行维权。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在实践中,承租户在遭遇拆迁时的两难境地,一头是拆迁部门不给补偿只认可房东;

另一头是房东拿到了补偿认为都是自己的不给承租户。

导致承租户的利益受损。

从法律角度来说,政府拆迁导致承租户无法正常经营产生了损失。

承租户的损失跟政府的拆迁行为有直接关系。

那么承租户要求享受拆迁补偿是完全合情合理的。

承租户不仅能享受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前提是承租户厂房是合法的,证件齐全的),还可以享受搬迁安置补偿。

这是承租户该享受的合法权利。

而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可以通过提起诉讼来进行维权,获取合理的补偿金额。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一、企业拆迁要经历什么流程?

1、首先,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房屋征收范围。

2、然后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给市、县级人民政府。

这时候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同时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征询完意见之后,市、县级人民政府需要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进行修改或听证,然后及时公布。

3、接下来,在进行公告的时候,会告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如果企业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4、然后就是十分重要的评估阶段了。

我们都知道评估决定补偿的依据,而补偿又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死存亡。

所以企业一定要注重这个阶段。

5、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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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厂房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厂房拆迁引起的纠纷怎么办?

内容审核:赵昀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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