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房屋拆迁有补偿。
在我国,对于违建房屋拆迁,一般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其中,对于违法建筑的拆除,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条例》等法规,拆迁方需向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支付补偿款和安置费。
具体来说,补偿款是指拆迁方向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支付的货币补偿,补偿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一般根据房屋的性质、面积、所在位置、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计算。安置费是指拆迁方提供的、用于安置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的住房、商铺、土地等物业和资金。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违建房屋的拆迁,补偿款和安置费的具体标准和金额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同时,在拆迁过程中,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如确定拆迁范围、进行公示等,以确保拆迁工作的公正、合法和有序进行。
房屋拆迁的标准主要包括:
1、拆迁补偿标准:拆迁补偿标准是指政府或相关部门对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租赁权人等提供的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一般包括房屋补偿、搬迁补助、安置补助、临时生活补助等内容,具体标准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2、安置标准:安置标准是指政府或相关部门对拆迁人员提供的安置条件和设施,包括住房、就业、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安置。安置标准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需要考虑拆迁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发展空间等因素;
3、环境保护标准:拆迁过程中需要注意环境保护,包括污染物处理、噪声控制、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标准。需要根据当地的环保法规和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应的标准。
综上所述,房屋拆迁标准的具体制定需要考虑到当地的政策、法规和实际情况,并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来制定和执行。同时,建议拆迁人员在拆迁补偿和安置方面,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得的标准,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政府或专业机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违建拆除有补偿吗违建拆除不予补偿。
违建房,也称为违法建筑房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三、违建拆除如何补偿一、违建房拆除是否有补偿1、违建房拆除没有补偿。
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被拆迁人无权主张拆迁补偿。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并不需要给付赔偿金。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二、违建房屋拆除流程有哪些违建房屋拆除流程有以下:
1、政府执法机关发现违法事实,或者接到群众举报、投诉的违法事实后,应当作出立案决定,并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
2、将违法事实告知违法当事人,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举行听证;
3、行政机关告知当事人需要拆除其违章建筑后,当事人如果有证据证明其建筑合法,或者其建筑通过补办手续可以转换为合法建筑,行政机关不得责令其拆除建筑。
四、违建房拆除是否有补偿需要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是有补偿的,但是认定是违章建筑,无权主张拆迁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五、违建房屋拆除有补偿吗
需要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是有补偿的,但是认定是违章建筑,无权主张拆迁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六、违建强拆房屋有赔偿吗
违建拆除不予补偿。
违建房,也称为违法建筑房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1、08年以前的违建房
2、违建在08年前的有赔偿吗
3、08年前建的违建被拆除了
4、08年违建现在要拆
5、违建在08年前的怎样认定
6、2008年前的违建适合什么法律
7、2008年前的违建可不拆
8、2008以前违建房是否合法
9、08年的违建房会拆吗
10、08年以前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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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08前违建房拆迁能给补偿款吗,违建房屋拆除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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