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种类类型名称单位规格补偿标准(元)青苗水田亩有种植 1600旱地(水浇地)亩有种植 1300地上附着物荔枝、龙眼平方米已投产 55枇杷、柚、香蕉平方米已投产 35芒果、石榴等杂果平方米已投产 25荔枝、龙眼株大苗、中苗、小苗 1 5、 1 0、5枇杷、柚、香蕉株大苗、中苗、小苗 1 0、 8、5芒果、石榴等杂果株大苗、中苗、小苗 8、 6、4其他地上附着物按照《莆田市征地 拆迁补偿安置标准 》附件 2、 3、 4、5的规定进行补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二、山东省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法律主观: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按以下标准补偿:
青苗补偿费用=年产值÷耕种季数,附着物补偿费=附着物种类补偿标准×该种类数量,具体按照当地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文件执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三、济南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标准:
1、征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青苗补偿费按照一季的产值计算,补偿标准按照每亩1000元执行,能够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
经济林木、零星树木、木本花木、林木、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也相应调整;
2、省级以上重点工程补偿标准。
国家或省级以上重点工程的征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低于规定标准的,按规定标准执行;
高于规定标准的,执行国家或者省规定标准;
3、不予补偿。
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已确定、自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开展之日起栽种的青苗和其他附着物、搭建的房屋等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由所有权人自行清除;
4、定期调整制度。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供需情况,按照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时间定期调整征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
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法律主观: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 征地 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五、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法律主观: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 征地 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六、山东省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法律主观: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按以下标准补偿:
青苗补偿费用=年产值÷耕种季数,附着物补偿费=附着物种类补偿标准×该种类数量,具体按照当地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文件执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1、济南市拆迁树木补偿标准文件
2、济南市拆迁树木补偿标准最新
3、济南市拆迁树木补偿标准是多少
4、济南拆迁补偿多少钱
5、济南拆迁村庄
6、济南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1
7、济南 拆迁 补偿
8、济南 拆迁
9、济南拆迁补偿怎么算
10、济南市拆补偿标准2021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济南市拆迁树木补偿标准,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济南市拆迁树木补偿标准,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内容审核:范文玲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