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无证无户口的农村房子拆迁问题,以下是一些基本的解答和建议:
一、关于无证房屋的补偿
无证建筑不一定就是违章建筑,在拆迁时也可能获得征收补偿款。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没有登记过的房屋进行调查、处理和认定。
如果无证房屋被认定为合法建筑或处在批准期限内的临时建筑,那么应当获得相应的补偿。因此,对于无证房屋,重要的是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认定,以确定其是否合法以及是否能获得补偿。
二、关于无户口房屋的补偿
在拆迁补偿中,户口并不是唯一的考虑因素。补偿主要基于房屋本身的价值,包括房屋的结构、面积、地理位置等。
如果房屋所有人没有户口,但拥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明,那么他们仍然有权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
三、拆迁补偿的一般原则
公平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具体的补偿方式应根据当地政府的拆迁政策和被征收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四、建议与注意事项
对于无证无户口的农村房子,建议尽快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并申请补办相关手续,以便在拆迁时能够提供合法的产权证明。
在拆迁过程中,要保持与拆迁方的良好沟通,了解拆迁政策和补偿标准,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对拆迁补偿有任何疑问或不满,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农村拆迁房没有房产证怎么办没有户口不影响享受补偿的权利,只是对安置有一定影响。
房子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应当得到合理的补偿。
农村房子拆迁,补偿方式有三种:
1、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的方式,另外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
2、纯货币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
3、产权置换,相同地段面积最低拆一补一。
一、拆迁补偿方式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
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
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
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二)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异地安置:
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回迁安置:
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附:
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上都有设定人均最低面积,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积为22㎡,所以拆迁安置。
(三)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二、平房拆迁新规定
一般农村自建房补偿有三种方式:
1、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
2、纯货币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各地有区位补偿价,当地政府网站或者国土部门网站可查询、了解)。
3、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按照面积,拆多少补多少。
三、一户一宅政策赔偿标准
对于一户多宅的农户在征收的时候承认现实情况,通过货币化补偿,最后实现一户一宅政策。
房屋拆迁补偿有:
1、纯货币补偿:
最低标准:
房屋的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
2、房屋产权置换:
相同地段按照面积最低拆一还一;
3、另划分宅基地建房:
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另行批准宅基地安置的,会另外补偿房屋的重建成本价;
4、房屋重置成新均价具体标准由县政府按照区域内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内确定;
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
房屋区位补偿:
720元/平方米*房屋安置基准面积;
5、土地补偿:
征用耕地、菜地:
按照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给予补偿;
征用鱼塘、藕塘、果园等:
按照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倍给予赔偿;
征用柴山、水塘等有收益的非耕地:
按照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倍赔偿;
6、各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赔偿标准也会存在差异,另农村土地的价值会有所波动,因此赔偿标准每两三年应该都会有所变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农村拆迁有房无户口怎么办一、村里拆迁有户口没房子怎么办1、村里拆迁有户口没房子处理方法如下:
(1)只有户口没有房子拆迁时没有补偿的;
(2)拆迁补偿按照土地性质和房屋的使用用途两种情况来分类。
房屋拆迁的补偿对象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不是户口。
只要是有合法房屋位于拆迁范围内,就可以拿到补偿。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四、村里拆迁有户口没房子怎么办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没有补偿。
拆迁补偿与户口基本无关,只有户口没有房子拆迁时没有补偿的。
拆迁补偿按照土地性质和房屋的使用用途两种情况来分类。
房屋拆迁的补偿对象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不是户口。
但是各地在执行土地征收补偿分配时候往往兼顾到户籍人口,所以是否有补偿,视你们当地分配政策而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五、有户口没房子拆迁怎么补偿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没有补偿。
拆迁补偿与户口基本无关,只有户口没有房子拆迁时没有补偿的。
拆迁补偿按照土地性质和房屋的使用用途两种情况来分类。
房屋拆迁的补偿对象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不是户口。
但是各地在执行土地征收补偿分配时候往往兼顾到户籍人口,所以是否有补偿,视你们当地分配政策而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六、农村有房无户口拆迁怎么赔偿没有户口不影响享受补偿的权利,只是对安置有一定影响。
房子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应当得到合理的补偿。
农村房子拆迁,补偿方式有三种:
1、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的方式,另外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
2、纯货币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
3、产权置换,相同地段面积最低拆一补一。
一、拆迁补偿方式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
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
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
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二)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异地安置:
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回迁安置:
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附:
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上都有设定人均最低面积,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积为22㎡,所以拆迁安置。
(三)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二、平房拆迁新规定
一般农村自建房补偿有三种方式:
1、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
2、纯货币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各地有区位补偿价,当地政府网站或者国土部门网站可查询、了解)。
3、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按照面积,拆多少补多少。
三、一户一宅政策赔偿标准
对于一户多宅的农户在征收的时候承认现实情况,通过货币化补偿,最后实现一户一宅政策。
房屋拆迁补偿有:
1、纯货币补偿:
最低标准:
房屋的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
2、房屋产权置换:
相同地段按照面积最低拆一还一;
3、另划分宅基地建房:
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另行批准宅基地安置的,会另外补偿房屋的重建成本价;
4、房屋重置成新均价具体标准由县政府按照区域内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内确定;
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
房屋区位补偿:
720元/平方米*房屋安置基准面积;
5、土地补偿:
征用耕地、菜地:
按照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给予补偿;
征用鱼塘、藕塘、果园等:
按照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倍给予赔偿;
征用柴山、水塘等有收益的非耕地:
按照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倍赔偿;
6、各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赔偿标准也会存在差异,另农村土地的价值会有所波动,因此赔偿标准每两三年应该都会有所变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1、无证无房宅基地赔偿标准
2、无证农村宅基地拆迁赔多少
3、无房屋的宅基地拆迁如何补偿
4、无宅基地证拆迁如何补偿
5、无宅基证拆迁怎么办
6、无宅基证农村拆迁补偿
7、无证房屋拆迁有没有补偿
8、无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9、无房宅基地有征收补偿吗
10、无证房屋拆迁如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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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无房无证宅基地拆迁补偿,有户口没房子拆迁怎么补偿
内容审核:刘德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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