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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自建房无宅基地,农村无宅基地自建房拆迁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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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自建房无宅基地,农村无宅基地自建房拆迁标准是什么

拆迁补偿自建房无宅基地,农村无宅基地自建房拆迁标准是什么

一、农村无宅基地自建房拆迁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1、房屋重置,补偿被拆迁房屋房主的损失。2、周转补偿,补偿对所征收房屋主找临时住所造成不便,以临时居住的条件划分,按人口进行每月补贴。3、奖励性补偿,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益。4、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政策加以确定。5、宅基地区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法律依据:《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拆除宅基地上房屋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安置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拆迁补偿款,并与安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款结算差价;但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以经济适用住房安置被拆迁人的除外。

二、农村自建房拆迁补偿标准的是什么

农村自建房拆迁赔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式:

被征地的村或村民小组建制撤销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房调换;

货币补偿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同区域新建商品住房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

评估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

被征地的村或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可在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价格补贴;

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房调换。

法律分析

农村自建房拆迁赔偿费标准,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

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

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自建房(农民房)是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

自建房是我国传统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国农村地区,农村居民几乎都是通过自建房方式,来满足各自的居住需求。

另外在我国商品房政策推出前,很多单位也曾通过集资自建房的方式,来解决企业员工的居住需求问题。

随着国内经济水平的逐步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自建房建设水平越来越高,类型越来越丰富,尤其江浙一带种类多样。

结语

针对农村自建房拆迁赔偿费标准,根据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包括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和价格补贴等因素。

对于被征地的村或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对于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可以在易地建房条件具备的区域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对于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通过自建房的方式,农村居民能够满足自己的居住需求,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自建房的建设水平也在不断发展。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

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

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三、农村无宅基地自建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自建房拆迁补偿标准1、自建房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予以确定。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二、租的厂房拆迁停产停业怎么补偿租的厂房拆迁停产停业补偿如下: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四、自建房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可以在自家承包的耕地上建房了。

但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一、必须符合\"一户一宅\"。

二、符合建房流程。

三、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五、农村没有宅基地能不能申请耕地建房

法律分析:

可以在自家承包的耕地上建房了。

但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一、必须符合\"一户一宅\"。

二、符合建房流程。

三、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六、农村自建房拆迁补偿标准

农村自建房拆迁赔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式:

被征地的村或村民小组建制撤销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房调换;

货币补偿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同区域新建商品住房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

评估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

被征地的村或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可在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价格补贴;

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房调换。

法律分析

农村自建房拆迁赔偿费标准,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

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

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自建房(农民房)是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

自建房是我国传统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国农村地区,农村居民几乎都是通过自建房方式,来满足各自的居住需求。

另外在我国商品房政策推出前,很多单位也曾通过集资自建房的方式,来解决企业员工的居住需求问题。

随着国内经济水平的逐步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自建房建设水平越来越高,类型越来越丰富,尤其江浙一带种类多样。

结语

针对农村自建房拆迁赔偿费标准,根据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包括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和价格补贴等因素。

对于被征地的村或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对于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可以在易地建房条件具备的区域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对于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通过自建房的方式,农村居民能够满足自己的居住需求,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自建房的建设水平也在不断发展。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

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

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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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自建房无宅基地,农村没有宅基地能不能申请耕地建房

内容审核:周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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