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无土地证拆迁时是否能得到补偿,取决于该自建房的合法性。
一、如果农村自建房虽然没有土地证,但能够由相关部门确认为合法建筑,那么在拆迁时应当给予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这意味着,即使自建房没有土地证,只要其合法性得到确认,就有权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
二、如果自建房被认定为违章建筑,那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因此,这种情况下,无土地证的农村自建房在拆迁时将无法得到补偿。
综上所述,农村自建房无土地证拆迁时是否有补偿,关键在于该自建房是否被视为合法建筑。如果是合法建筑,即使没有土地证,也有权获得拆迁补偿;如果是违章建筑,则无法获得补偿。
二、有房产证无土地证拆迁补偿吗拆迁宅基地自建房屋无房产证也有补偿款,农村的自建房被拆迁的,购房者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但宅基地是归集体所有的,如果购房者不是农村经济集体成员的,没有土地补偿款。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一、农村房屋拆迁应该注意什么?
1、要坚持依法拆迁
房屋拆迁涉及的农民人数和补偿资金都比较多,在安置时也存在着地基位置、房屋层次、座向及面积等问题,每个环节都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农民最敏感的。
如果在拆迁户的房屋面积、补偿金额等问题上稍有差错,农民就会指责谩骂,拒绝拆迁,甚至还会集体上访。
因此,坚持依法拆迁是农村房屋拆迁工作唯一的正确选择。
2、要做到合理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在补偿价格上,由于每个拆迁项目都有其特殊性,选用拆迁政策的同时往往会带来二个具体问题。
一是补偿的价格标准远远低于实际交易价格或群众的心理承受力;
二是补偿的标准大大高于群众的心理要求。
因此,在拆迁中要坚持合理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补偿标准过高的,可采用推选其他较合理补偿价格的安置方案,以确保补偿政策的合理性。
过低的,可通过奖励等办法来调节补充其不足部分。
在安置方式上,为满足不同类型拆迁户的要求,一般应尽量采用多种安置方案,供拆迁对象自由选择,同时拆迁人认为最可行的安置方案,可在政策中予以倾斜。
另外,在实际拆迁中还必须考虑困难户的特殊情况。
如对经济特困户,可通过公房安置的办法予以解决;
对人口多原用地面积少的困难户,采有保底的办法,允许他们补交土地使用费后,增加安置用地面积。
3、要注意把握工作主动性
拆迁房屋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经常会发生矛盾,因此,作为拆迁人应始终把握拆迁环节中的主动权。
一是在付款方式上,对规定的补偿费,做到签订协议后先付一部分,待房屋搬迁并经拆迁人验收合格后再全部结清;
二是在奖励费的设置上,可对按时签订拆迁协议和搬迁的给予奖励;
三是在政策制订上,可通过会审、论证、试算、分析、比较等方法,以确保制订的政策内容全面、细致、可操作性强;
四是要保证安置新房的质量,保证拆迁户对拆迁工作的信任度。
4、要有公正、公平、公开的工作程序
拆迁房屋涉及一大批拆迁户,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不必要的矛盾,农民群众最看重“眼见为实”,因此,决不能搞“暗箱”操作,必须采取公正、公平、公开的工作程序。
对房屋丈量和评估后补偿价格情况应及时予以张榜公布。
对丈量和评估后的房屋情况,在经得当地干部和群众代表同意后,也可向外公布。
此外,对安置新房的落实,须在公证部门监督下进行抽签。
把握了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中的公正、公平、公开程序,拆迁工作就会赢得拆迁户的信任,为拆迁协议的签订和房屋的搬迁奠定扎实的基础。
5、要加强拆迁政策的宣传、培训
要加强对拆迁工作人员的操作业务培训。
拆迁前必须组织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了解情况,掌握政策的操作技能。
要向拆迁户广泛宣传有关拆迁政策,特别是要做好解释工作。
在具体工作中可以通过列举典型拆迁例子的办法,使拆迁户真正理解拆迁政策,从而变被动心理为主动心理,更好地配合拆迁工作的开展。
有房产证的这些房子都是国有土地性质,农村的自建房是不能在房管局办到房产证的,所以农村的自建房没有房产证是很正常的。
虽然说宅基地的土地补偿款基本上是集体发给了村委会,但是村委会随后应该把土地补偿款均等的分给本村集体经济成员。
三、拆迁宅基地自建房屋无房产证有补偿款吗法律分析:
农村自建房没有土地证办理房产证:
需要提交的材料: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四、农村自建房没有土地证该怎么办房产证法律分析:
农村自建房没有房产证拆迁,属于合法建筑的有补偿,即根据国土部门测绘数据进行补偿,不合乎法律规定、属于非法建筑和超期临时建筑的农村自建房拆迁没有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五、农村自建房没有房产证拆迁有补偿吗法律分析:
农村自建房没有房产证拆迁,属于合法建筑的有补偿,即根据国土部门测绘数据进行补偿,不合乎法律规定、属于非法建筑和超期临时建筑的农村自建房拆迁没有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六、农村自建房没有房产证拆迁有赔吗拆迁宅基地自建房屋无房产证也有补偿款,农村的自建房被拆迁的,购房者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但宅基地是归集体所有的,如果购房者不是农村经济集体成员的,没有土地补偿款。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一、农村房屋拆迁应该注意什么?
1、要坚持依法拆迁
房屋拆迁涉及的农民人数和补偿资金都比较多,在安置时也存在着地基位置、房屋层次、座向及面积等问题,每个环节都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农民最敏感的。
如果在拆迁户的房屋面积、补偿金额等问题上稍有差错,农民就会指责谩骂,拒绝拆迁,甚至还会集体上访。
因此,坚持依法拆迁是农村房屋拆迁工作唯一的正确选择。
2、要做到合理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在补偿价格上,由于每个拆迁项目都有其特殊性,选用拆迁政策的同时往往会带来二个具体问题。
一是补偿的价格标准远远低于实际交易价格或群众的心理承受力;
二是补偿的标准大大高于群众的心理要求。
因此,在拆迁中要坚持合理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补偿标准过高的,可采用推选其他较合理补偿价格的安置方案,以确保补偿政策的合理性。
过低的,可通过奖励等办法来调节补充其不足部分。
在安置方式上,为满足不同类型拆迁户的要求,一般应尽量采用多种安置方案,供拆迁对象自由选择,同时拆迁人认为最可行的安置方案,可在政策中予以倾斜。
另外,在实际拆迁中还必须考虑困难户的特殊情况。
如对经济特困户,可通过公房安置的办法予以解决;
对人口多原用地面积少的困难户,采有保底的办法,允许他们补交土地使用费后,增加安置用地面积。
3、要注意把握工作主动性
拆迁房屋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经常会发生矛盾,因此,作为拆迁人应始终把握拆迁环节中的主动权。
一是在付款方式上,对规定的补偿费,做到签订协议后先付一部分,待房屋搬迁并经拆迁人验收合格后再全部结清;
二是在奖励费的设置上,可对按时签订拆迁协议和搬迁的给予奖励;
三是在政策制订上,可通过会审、论证、试算、分析、比较等方法,以确保制订的政策内容全面、细致、可操作性强;
四是要保证安置新房的质量,保证拆迁户对拆迁工作的信任度。
4、要有公正、公平、公开的工作程序
拆迁房屋涉及一大批拆迁户,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不必要的矛盾,农民群众最看重“眼见为实”,因此,决不能搞“暗箱”操作,必须采取公正、公平、公开的工作程序。
对房屋丈量和评估后补偿价格情况应及时予以张榜公布。
对丈量和评估后的房屋情况,在经得当地干部和群众代表同意后,也可向外公布。
此外,对安置新房的落实,须在公证部门监督下进行抽签。
把握了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中的公正、公平、公开程序,拆迁工作就会赢得拆迁户的信任,为拆迁协议的签订和房屋的搬迁奠定扎实的基础。
5、要加强拆迁政策的宣传、培训
要加强对拆迁工作人员的操作业务培训。
拆迁前必须组织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了解情况,掌握政策的操作技能。
要向拆迁户广泛宣传有关拆迁政策,特别是要做好解释工作。
在具体工作中可以通过列举典型拆迁例子的办法,使拆迁户真正理解拆迁政策,从而变被动心理为主动心理,更好地配合拆迁工作的开展。
有房产证的这些房子都是国有土地性质,农村的自建房是不能在房管局办到房产证的,所以农村的自建房没有房产证是很正常的。
虽然说宅基地的土地补偿款基本上是集体发给了村委会,但是村委会随后应该把土地补偿款均等的分给本村集体经济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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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自建房土地证拆迁如何补偿,农村自建房没有房产证拆迁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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