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换社保后,农民能拿到土地补偿费。
具体解析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时,应当给予被征地农民公平、合理的补偿。这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同时,该条款也明确规定,应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这意味着,农民在土地被征收后,既应获得土地补偿费,也应有相应的社会保障安排。
二、土地补偿费是对被征地农民因失去土地而给予的经济补偿,而社会保障费用则是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而设立的。两者性质不同,且都是法定应支付的补偿项目。因此,农民在土地换社保后,仍有权获得土地补偿费。
三、需要注意的是,土地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的具体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土地类型、征收目的等因素而有所不同。被征地农民应详细了解相关补偿政策,并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有疑问或争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寻求法律救济。
二、被征收全部土地的农民社保怎么办征地产生的被征地农民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当地政府按规定为其提供参保缴费补贴,补贴年限最多不超过15年。
同一被征地农民无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还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其缴费补贴数额不变,个人按规定应履行的缴费义务不变。
被征地农民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不享受缴费补贴。
一、征收农民土地的,会补偿以下费用: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3、耕地开垦费。
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3、结合型补偿:
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农村占地补偿社保法律分析:
不会回收,土地和社保无关。
缴纳社保,不分农业户口与非农户口。
再说,现在已经没有农业户口与非农户口的划分,城乡居民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第三百三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第三百三十二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第三百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百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
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第三百三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四、农村人交社保土地是否收回法律分析:
户口还在原地。
同样属于本村组村民。
是可以享受土地补偿款的。
如果户口已经迁出,属于非农户口就没有理由享受什么福利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五、农民工买职工社保还能享受土地补偿款吗法律分析:
户口还在原地。
同样属于本村组村民。
是可以享受土地补偿款的。
如果户口已经迁出,属于非农户口就没有理由享受什么福利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六、单位买了社保农村又是占土地的农民怎么处理?征地产生的被征地农民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当地政府按规定为其提供参保缴费补贴,补贴年限最多不超过15年。
同一被征地农民无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还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其缴费补贴数额不变,个人按规定应履行的缴费义务不变。
被征地农民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不享受缴费补贴。
一、征收农民土地的,会补偿以下费用: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3、耕地开垦费。
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3、结合型补偿:
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1、拆迁农民工土地补偿标准
2、拆迁农民工土地补偿政策
3、拆迁农民工土地补偿怎么算
4、农民拆迁征地补偿标准
5、农民拆迁怎么补偿
6、到处拆迁农民工住哪里
7、拆迁农户
8、农民拆迁问题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9、农民土地动迁补偿标准
10、农户拆迁补偿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农民工土地补偿,土地换社保后农民还能拿到土地补偿费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农民工土地补偿,农民工买职工社保还能享受土地补偿款吗
内容审核:冯振兴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