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证和土地证上的名字不一致的情况下,拆迁款的支付对象通常是以房产证上的名字为准,因为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法律凭证。但这并不意味着土地证没有法律效力,两者都是重要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下面进行详细分析:
房产证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房产证作为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一种,是房屋所有权的直接证明,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款通常会支付给房产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
土地证的法律地位:虽然土地证在拆迁款支付方面可能不直接作为依据,但它仍然是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如果土地证和房产证上的名字不一致,可能涉及到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分离问题,这在一些复杂的不动产纠纷中是需要仔细考虑的法律问题。
实际操作中的考虑:在实际操作中,拆迁款的支付可能会受到地方政府发布的拆迁政策和具体拆迁方案的影响。因此,除了考虑房产证和土地证的登记情况外,还需要了解当地的拆迁政策和具体实施方案。
综上所述,虽然房产证和土地证上的名字不一致可能会对拆迁款的支付产生一定影响,但通常情况下,拆迁款会支付给房产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同时,建议在这种情况下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政府部门,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二、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不是一个人名拆迁了怎么办法律分析:
房屋面积以房产证为准,土地是土地的补偿标准,所以房子一定要两证齐全。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拆迁是按土地证还是房产证法律分析:
1.动迁协议书上的名字和房产证上的名字要一样的。
2.动迁协议书上有名字的,代表是被安置对象;
安置房产证上也有名字,代表享受了安置利益。
3.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4.通常原房产证是谁的名字,拆迁协议是谁的名字,房产证也是谁的名字。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四、拆迁协议上的名字必须和房产证一致吗因为拆迁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房屋不动产而签订的协议,因此拆迁协议上需要写被拆迁人的名字,写被拆迁人的名字。
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在一般情况下,房产证上的人就是被拆迁人,所以一般应写房产证上登记的人的名字。
拆迁协议可以写几个人名字?1.原则上只能写签订协议人的名字,如果另一个人与签订协议人属于原拆迁房产的共同拥有人,在办理拆迁房产证时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签订协议人为产权人,另一个人为共同拥有人)。
2.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补助、奖励。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3.对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除给予补偿外,还要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新条例重视对被征收人的补偿,争取使被征收人满意的基础上实施征收,这样就减轻被征收人以往对低补偿拆迁的抵触情绪,减轻征收工作的阻力。
拆迁协议纠纷怎么处理1、行政裁决国务院令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行政或司法强制(1)行政强制: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
(2)司法强制: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五、拆迁房房产证写谁的名字因为拆迁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房屋不动产而签订的协议,因此拆迁协议上需要写被拆迁人的名字,写被拆迁人的名字。
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在一般情况下,房产证上的人就是被拆迁人,所以一般应写房产证上登记的人的名字。
拆迁协议可以写几个人名字?1.原则上只能写签订协议人的名字,如果另一个人与签订协议人属于原拆迁房产的共同拥有人,在办理拆迁房产证时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签订协议人为产权人,另一个人为共同拥有人)。
2.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补助、奖励。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3.对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除给予补偿外,还要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新条例重视对被征收人的补偿,争取使被征收人满意的基础上实施征收,这样就减轻被征收人以往对低补偿拆迁的抵触情绪,减轻征收工作的阻力。
拆迁协议纠纷怎么处理1、行政裁决国务院令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行政或司法强制(1)行政强制: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
(2)司法强制: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六、土地证和房产证名字不一致能拆迁吗?法律分析:
房屋面积以房产证为准,土地是土地的补偿标准,所以房子一定要两证齐全。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1、拆迁土地证和房产证不是一个名字怎么补偿呢
2、房产证和土地证不是一个名字 拆迁款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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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土地证和房产证不是一个名字怎么补偿,拆迁房房产证写谁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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