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莲湖区拆迁货币费用补偿,什么情况下可以对赠与合同法定撤销

摘要:本文介绍莲湖区拆迁货币费用补偿,什么情况下可以对赠与合同法定撤销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赠与合同撤销的情形有哪些,不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有哪些,赠与合同能否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是怎样的,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莲湖区拆迁货币费用补偿,什么情况下可以对赠与合同法定撤销

莲湖区拆迁货币费用补偿,什么情况下可以对赠与合同法定撤销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对赠与合同法定撤销

什么情况下可以对赠与合同法定撤销

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是怎样的

赠与合同撤销有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法定撤销是指出现任意情形: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三、赠与合同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分析:

赠与合同要成为不可任意撤销的合同需满足的条件有:

1、赠与合同已经经过公证;

2、赠与合同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

3、赠与标的已经转移,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已经办理了有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四、不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有哪些

一、赠与合同能否撤销1、赠与合同是可以撤销的,赠与人一般需要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行使撤销权。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可以撤销。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赠与合同的撤销有哪些分类赠与合同的撤销有以下分类:

1、无因撤销,通常表现为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在交付赠与标的物之前,无需任何理由而撤销赠与。

但是,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者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或者经过公证证明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无因撤销;

2、有因撤销,表现为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在出现法律规定的特定事由时,使赠与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归于消灭的行为。

五、赠与合同能否撤销

一、赠与合同能否撤销1、赠与合同是可以撤销的,赠与人一般需要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行使撤销权。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可以撤销。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赠与合同的撤销有哪些分类赠与合同的撤销有以下分类:

1、无因撤销,通常表现为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在交付赠与标的物之前,无需任何理由而撤销赠与。

但是,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者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或者经过公证证明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无因撤销;

2、有因撤销,表现为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在出现法律规定的特定事由时,使赠与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归于消灭的行为。

六、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

赠与合同撤销有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法定撤销是指出现任意情形: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莲湖区拆迁货币费用补偿政策

2、莲湖拆迁办

3、莲湖区拆迁货币费用补偿公示

4、莲湖区拆迁安置

5、西安市莲湖区拆迁

6、西安市莲湖区拆迁办电话

7、莲湖区2021年拆迁

8、西安市拆迁货币补偿

9、莲湖区征收

10、西安市莲湖区拆迁政府公告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莲湖区拆迁货币费用补偿,什么情况下可以对赠与合同法定撤销”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莲湖区拆迁货币费用补偿,赠与合同能否撤销

内容审核:曹艳飞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