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物处置拆迁费用的计算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房屋征收补偿费: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是拆迁费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部分费用主要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为依据,按照平方米单价来计算。
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
周转补偿费是为了解决被拆迁房屋住户在拆迁过程中的临时居住问题。
它以临时居住条件为划档标准,根据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按月给予相应的补贴。
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
奖励性补偿费是当地政府为了激励拆迁过程中的积极配合行为而设定的。
具体数额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政策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除了上述三种主要的拆迁补偿费用外,如果是住宅房屋拆迁后不能按期还房,导致被拆迁户需要在外租房过渡的情况,开发商还应支付超期过渡费。这部分费用的计算方式会根据逾期时间的长短有所不同,通常逾期时间越长,增加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倍数就越高。
总的来说,构筑物处置拆迁费用的计算是一个综合多个因素考量的复杂过程,它旨在确保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保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需结合当地的具体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调整。
二、拆迁费用是如何计算的拆迁费用的计算如下: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拆迁费怎么计算?法律分析:
(一)房屋补偿费,(二)周转补偿费,(三)奖励性补偿费,(四)被除了应得的房屋补偿费以外,还可得到:
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过度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四、拆迁费用怎么计算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管理费,以城市拆迁规模大小,按照不超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的0.5-1%收取。
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财政部门制定。
屋拆迁管理部门除收取房屋拆迁管理费外,不得再另外收取拆迁许可证等其它费用。
由财政金额拨给事业费的拆迁管理部门,不得收取拆迁管理费。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三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四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五、房屋拆迁费用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管理费,以城市拆迁规模大小,按照不超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的0.5-1%收取。
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财政部门制定。
屋拆迁管理部门除收取房屋拆迁管理费外,不得再另外收取拆迁许可证等其它费用。
由财政金额拨给事业费的拆迁管理部门,不得收取拆迁管理费。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三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四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六、拆迁费用计算方法拆迁费用的计算如下: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1、拆迁构筑物怎么计算补偿费用的
2、拆迁房屋构造
3、拆迁构筑物赔偿方法
4、拆迁房屋结构赔偿标准
5、拆迁建筑物
6、拆迁建筑物补偿标准
7、房屋拆迁结构类型有几种
8、拆迁设置
9、拆迁房屋结构划分
10、拆迁房屋结构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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