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客观:
《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第三条 以下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的案件; (二)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放抚恤金、救济金,请求基于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 (三)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
二、重庆请律师费用怎么算律师费采取固定收费、部分风险收费(部分固定收费加风险收费)、全风险收费(无固定收费的完全风险收费)或计时收费方式。
固定收费的,律师费可以单独或综合使用按件计费和按标的额比例计费。
按件计费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或涉及财产关系但无需根据标的额收费的律师服务。
按标的额比例计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律师服务,按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进计算应收律师费。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除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外,原则上都可以采取部分风险收费或全风险收费方式。
风险收费是指代理或办理法律事务的结果符合双方约定的付费条件时,委托人按约定结算付清律师费及相关费用。
具体付费条件,根据实现代理或办理法律事务目标的难易、律师工作内容的多少等情况,由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或仲裁案件的,风险收费的比例一般情况下不应低于争议标的额的5%,不得高于争议标的额的30%。
计时收费方式适用于所有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
计时收费的,律师计时费率为每小时300~4000元,由律师事务所根据律师执业年限、资历、经验等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第一条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重庆市律师行业规则制定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条以下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的案件;
(二)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放抚恤金、救济金,请求基于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
(三)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
第四条除实行政府指导价外的律师服务收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
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本标准要求,考虑经营成本、资信水平、法律事务难易程度、律师执业经验,以及律师可能承担的工作量、风险和责任等因素制定本所的收费指南(或办法),并根据收费指南与委托人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律师服务费(律师费)。
第五条律师费采取固定收费、部分风险收费(部分固定收费加风险收费)、全风险收费(无固定收费的完全风险收费)或计时收费方式。
第六条固定收费的,律师费可以单独或综合使用按件计费和按标的额比例计费。
按件计费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或涉及财产关系但无需根据标的额收费的律师服务。
按标的额比例计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律师服务,按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进计算应收律师费。
第七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除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外,原则上都可以采取部分风险收费或全风险收费方式。
风险收费是指代理或办理法律事务的结果符合双方约定的付费条件时,委托人按约定结算付清律师费及相关费用。
具体付费条件,根据实现代理或办理法律事务目标的难易、律师工作内容的多少等情况,由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或仲裁案件的,风险收费的比例一般情况下不应低于争议标的额的5%,不得高于争议标的额的30%。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非诉讼业务,以及经双方认可的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或仲裁案件,不受此限制。
第八条计时收费方式适用于所有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
计时
三、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法律主观:
律师事务所是指律师执行职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在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当事人的事务委托,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当事人去律师事务所咨询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律师事务所是否有合格的营业资质,设立人是否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和条件。
2、当事人可以先提前拨打律所电话,向律师预约好咨询时间。
3、当事人可以简要的梳理案件的情况包括案件的人物关系、时间、地点等,方便律师更快速的了解案件情况。
4、当事人咨询时要明确表达自己的法律需求,与律师协商如何在当前情况下得到最好的解决方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四、重庆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一)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实行计件收费,分阶段计算如下:
1、侦查阶段2000元—8000元
2、起诉阶段3000元—10000元
3、审判阶段5000元—30000元
(二)刑事自诉案件代理以及刑事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律师代理民事、仲裁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2000—6000元;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以下比例分档、累计收取:
10万元以下的2000—6000元;
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内6%—5%;
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内5%—4%;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内4%—3%;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内3%—2%;
1000万元以上2%—1%.
三、代理行政诉讼或劳动争议仲裁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2000—6000元;
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
执行;
代理行政复议案件,按照行政诉讼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四、代理各类申诉案件的立案,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3000—5000元,申诉案件立案后又代理诉讼的,按前述相应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
五、以上各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均指诉讼案件一审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
未办理一审而办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取;
曾办理一审又办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酌减收取;
曾经代理仲裁的,诉讼
一、二审阶段按仲裁阶段标准酌减收取;
执行案件,按照一审或二审的收费标准收取;
发回重审的案件,按一审或二审标准酌减收取。
六、担任法律顾问
(一)为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法人、社团法人等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在12000元/年以上收取律师服务费;
(二)为自然人、家庭、个体工商户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在8000元/年以上收取律师服务费;
律师为法律顾问单位参加谈判、草拟重大合同、办理诉讼(或仲裁)案件、办理其他非诉讼法律
事务的,应按各类案件的收费标准酌减收取律师服务费。
七、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协商收费。
八、解答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的,实行计时收费。
九、对本收费标准中涉及的任何法律服务,除以上规定的方式以外,均可适用计时收费方式,其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工作小时200—2000元。
具体的计时、收费方法由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协商。
十、律师办理疑难、复杂和有重大影响的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可与委托人协商,在收费标准以上收取律师服务费。
十一、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外的区县(自治县、市)的律师办理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应在上述收费标准以下与委托人协商收费,但减少幅度不应超过收费标准的50%。
十二、律师事务所为委托人提供法律事务服务,可以收取差旅费。
收费金额在已收取(拟收取)法律服务费总额的10%以内另行向委托人收取。
市外办案的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另行协商。
十三、以上收费标准中的各类收费金额均为人民币。
律师办理涉外法律事务的,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另行协商,可以收取外汇。
十四、本办法未作详尽规定的,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十五、本收费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五、重庆律师收费标准参考(一)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实行计件收费,分阶段计算如下:
1、侦查阶段2000元—8000元
2、起诉阶段3000元—10000元
3、审判阶段5000元—30000元
(二)刑事自诉案件代理以及刑事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律师代理民事、仲裁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2000—6000元;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以下比例分档、累计收取:
10万元以下的2000—6000元;
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内6%—5%;
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内5%—4%;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内4%—3%;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内3%—2%;
1000万元以上2%—1%.
三、代理行政诉讼或劳动争议仲裁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2000—6000元;
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
执行;
代理行政复议案件,按照行政诉讼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四、代理各类申诉案件的立案,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3000—5000元,申诉案件立案后又代理诉讼的,按前述相应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
五、以上各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均指诉讼案件一审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
未办理一审而办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取;
曾办理一审又办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酌减收取;
曾经代理仲裁的,诉讼
一、二审阶段按仲裁阶段标准酌减收取;
执行案件,按照一审或二审的收费标准收取;
发回重审的案件,按一审或二审标准酌减收取。
六、担任法律顾问
(一)为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法人、社团法人等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在12000元/年以上收取律师服务费;
(二)为自然人、家庭、个体工商户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在8000元/年以上收取律师服务费;
律师为法律顾问单位参加谈判、草拟重大合同、办理诉讼(或仲裁)案件、办理其他非诉讼法律
事务的,应按各类案件的收费标准酌减收取律师服务费。
七、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协商收费。
八、解答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的,实行计时收费。
九、对本收费标准中涉及的任何法律服务,除以上规定的方式以外,均可适用计时收费方式,其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工作小时200—2000元。
具体的计时、收费方法由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协商。
十、律师办理疑难、复杂和有重大影响的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可与委托人协商,在收费标准以上收取律师服务费。
十一、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外的区县(自治县、市)的律师办理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应在上述收费标准以下与委托人协商收费,但减少幅度不应超过收费标准的50%。
十二、律师事务所为委托人提供法律事务服务,可以收取差旅费。
收费金额在已收取(拟收取)法律服务费总额的10%以内另行向委托人收取。
市外办案的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另行协商。
十三、以上收费标准中的各类收费金额均为人民币。
律师办理涉外法律事务的,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另行协商,可以收取外汇。
十四、本办法未作详尽规定的,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十五、本收费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六、重庆律师收费标准 -律师收费律师费采取固定收费、部分风险收费(部分固定收费加风险收费)、全风险收费(无固定收费的完全风险收费)或计时收费方式。
固定收费的,律师费可以单独或综合使用按件计费和按标的额比例计费。
按件计费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或涉及财产关系但无需根据标的额收费的律师服务。
按标的额比例计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律师服务,按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进计算应收律师费。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除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外,原则上都可以采取部分风险收费或全风险收费方式。
风险收费是指代理或办理法律事务的结果符合双方约定的付费条件时,委托人按约定结算付清律师费及相关费用。
具体付费条件,根据实现代理或办理法律事务目标的难易、律师工作内容的多少等情况,由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或仲裁案件的,风险收费的比例一般情况下不应低于争议标的额的5%,不得高于争议标的额的30%。
计时收费方式适用于所有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
计时收费的,律师计时费率为每小时300~4000元,由律师事务所根据律师执业年限、资历、经验等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第一条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重庆市律师行业规则制定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条以下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的案件;
(二)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放抚恤金、救济金,请求基于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
(三)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
第四条除实行政府指导价外的律师服务收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
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本标准要求,考虑经营成本、资信水平、法律事务难易程度、律师执业经验,以及律师可能承担的工作量、风险和责任等因素制定本所的收费指南(或办法),并根据收费指南与委托人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律师服务费(律师费)。
第五条律师费采取固定收费、部分风险收费(部分固定收费加风险收费)、全风险收费(无固定收费的完全风险收费)或计时收费方式。
第六条固定收费的,律师费可以单独或综合使用按件计费和按标的额比例计费。
按件计费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或涉及财产关系但无需根据标的额收费的律师服务。
按标的额比例计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律师服务,按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进计算应收律师费。
第七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除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外,原则上都可以采取部分风险收费或全风险收费方式。
风险收费是指代理或办理法律事务的结果符合双方约定的付费条件时,委托人按约定结算付清律师费及相关费用。
具体付费条件,根据实现代理或办理法律事务目标的难易、律师工作内容的多少等情况,由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或仲裁案件的,风险收费的比例一般情况下不应低于争议标的额的5%,不得高于争议标的额的30%。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非诉讼业务,以及经双方认可的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或仲裁案件,不受此限制。
第八条计时收费方式适用于所有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
计时
1、重庆市发改网政府拆迁补偿公示
2、重庆2021拆迁政策
3、重庆拆迁官网
4、重庆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5、重庆拆迁公示网
6、重庆市拆迁管理办法
7、重庆市2021年拆迁新政策
8、重庆市最新拆迁文件
9、重庆市2021年拆迁补偿标准
10、重庆市拆迁办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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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重庆市发改网政府拆迁补偿,重庆律师收费标准参考
内容审核:席炎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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