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土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二、重庆市征地补偿标准法律主观:
(一) 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一类地区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5000元,二类地区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4000元,三类地区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3000元(地区分类见附件1)。
(二) 安置补助费 安置补助费按征地人员安置人数计算,每个征地人员安置对象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6000元。
(三)农村房屋补偿农村房屋补偿按附件2所列标准执行。
(四)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扣除农村宅基地和林地后的面积为准,每亩定额补偿12000元;农村宅基地范围内的地上构(附)着物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农村宅基地勘测面积为准计算,每平方米为18元;林地范围内的地上构(附)着物补偿按林地管理法规或有关规定办理。
2013年1月1日至本文件印发之日期间实施的征地项目,其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已经补偿,但按综合定额补偿标准尚需补差的,补差金额支付到其 集体经济组织 。
三、重庆梁平征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8000元。
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8000元。
农村房屋补偿钢砼机构660元/平米,砖混机构600元/平米,砖木结构390-480元/平米,土墙结构330-360元/平米,简易结构100-120元/平米。
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扣除农村宅基地和林地后的面积为准,每亩定额补偿22000元。
一、农田征收补偿条件: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二、农田征收补偿程序:
1.拟定征地方案 征地方案由拟征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 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
征地方案,包括征地的目的及用途,征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及数量,征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
2.审查、报批及批准 征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 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 府批准,获得批准的,批准此征地方案的政 府将作出用地批复,下级政 府以此为依据进行征地。
3.征地方案公告 征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在当地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四、重庆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2022法律分析: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用土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五、重庆市梁平区征地补偿新标准 -征地法律分析: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用土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六、重庆梁平区征地拆迁流程是什么,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3法律主观:
(一) 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一类地区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5000元,二类地区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4000元,三类地区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3000元(地区分类见附件1)。
(二) 安置补助费 安置补助费按征地人员安置人数计算,每个征地人员安置对象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6000元。
(三)农村房屋补偿农村房屋补偿按附件2所列标准执行。
(四)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扣除农村宅基地和林地后的面积为准,每亩定额补偿12000元;农村宅基地范围内的地上构(附)着物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农村宅基地勘测面积为准计算,每平方米为18元;林地范围内的地上构(附)着物补偿按林地管理法规或有关规定办理。
2013年1月1日至本文件印发之日期间实施的征地项目,其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已经补偿,但按综合定额补偿标准尚需补差的,补差金额支付到其 集体经济组织 。
1、重庆市梁平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2、重庆梁平拆迁政策
3、重庆市梁平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文件
4、梁平区房屋拆迁赔偿方案
5、2021重庆市梁平区拆迁公告
6、梁平拆迁范围
7、重庆市梁平区农村房屋拆迁有关政策
8、梁平拆迁的地方
9、重庆市梁平区拆迁办
10、梁平区拆迁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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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重庆市梁平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重庆市梁平区征地补偿新标准 -征地
内容审核:孙志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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