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的小产权房拆除赔偿问题,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以下是具体的赔偿方式和相关要点:
一、赔偿方式
房屋补偿费: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这是对小产权房本身价值的补偿。
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这是考虑到拆迁过程中,住户需要临时安置所产生的费用。
奖励性补偿费:以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确定,不得任意更改。这是为了鼓励住户积极配合拆迁工作而设定的奖励性费用。
二、相关要点
小产权房的定义: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没有国家房管局发放的产权证书,不能自由转让。但原始房屋所有权人在拆迁时仍享有相应的补偿权利。
拆迁流程:包括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发放许可证、发布拆迁通告、选择确定评估机构、评估结果公示、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发放领取补偿款以及拆除房屋等步骤。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上述三种方式。因此,小产权房拆除赔偿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综上所述,国有土地上的小产权房拆除时,会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赔偿,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同时,拆迁过程需遵循相关流程和法律依据进行。
二、小产权房拆了有补偿吗法律分析:
小产权房拆了是没有补偿的,因为小产权房是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因此即使被拆除了,国家也是不会给予赔偿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三、小产权房拆了有没有补偿法律分析:
购买城镇中的小产权房时,如果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的,拆迁是不能获得相应经济补偿的,如果是合法建筑的有补偿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第二款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四、小产权的房子拆了有补偿吗法律分析:
小产权房被拆了还是可以进行补偿的。
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是没有国家房管局发放的产权证书的,不能自由转让,但是,对于原始房屋所有权人也是需要进行拆迁补偿的,按照拆迁补偿的标准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五、小产权房拆迁怎么办法律分析:
小产权房被拆了还是可以进行补偿的。
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是没有国家房管局发放的产权证书的,不能自由转让,但是,对于原始房屋所有权人也是需要进行拆迁补偿的,按照拆迁补偿的标准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六、关于小产权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法律分析:
小产权房拆了是没有补偿的,因为小产权房是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因此即使被拆除了,国家也是不会给予赔偿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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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国有土地上小产权房拆迁补偿,小产权房拆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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