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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评估和拆迁补偿的关系,拆迁矛盾和评估之间关系

摘要:本文介绍房屋评估和拆迁补偿的关系,拆迁矛盾和评估之间关系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拆迁评估的有关问题,拆迁评估是谁评估,拆迁评估不合理该怎么解决,房屋拆迁评估注意的问题有哪些,遇到拆迁评估应该注意的几类基本问题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房屋评估和拆迁补偿的关系,拆迁矛盾和评估之间关系

房屋评估和拆迁补偿的关系,拆迁矛盾和评估之间关系

一、拆迁矛盾和评估之间关系

拆迁矛盾和评估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在评估的公正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对拆迁矛盾的影响上。公正、准确、合法的评估有助于减少拆迁过程中的矛盾和冲突,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首先,评估的公正性对拆迁矛盾有重要影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这就要求评估机构在进行评估时,必须保持中立,不能受到任何外部因素的影响,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公正的评估结果更容易被被征收人接受,从而减少拆迁矛盾。

其次,评估的准确性也是影响拆迁矛盾的重要因素。评估机构在对被征收房屋进行价值评估时,必须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根据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的价值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必须准确反映被征收房屋的实际价值,避免过高或过低的评估结果引发矛盾。

最后,评估的合法性也是关键。评估机构在进行评估时,必须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评估过程和结果的合法性。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甚至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这一规定为被征收人提供了法律救济途径,有助于化解拆迁矛盾。

综上所述,拆迁矛盾和评估之间的关系密切。为了减少拆迁矛盾,必须确保评估的公正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二、房屋拆迁评估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关于拆迁评估价格:

目前宁波市住宅拆迁评估共有三种价格,即:

市场价评估、结算价评估、基准价评估。

如果选择货币补偿,一般采用市场价评估较为合算;

如果选择产权调换,那么采用结算价评估更为有利。

二、三种评估价格的计算公式:

1.市场价评估金额=[市场价格×结构系数×使用年限系数×(1+_层次差价)×(1+_朝向差价)]×建筑面积

2.结算价评估金额=[结算价格×(1+_层次差价)×(1+_朝向差价)-钢混二等重置价格+被拆房屋重置价格×成新率]×建筑面积

3.基准价评估金额=[基准价格×(1+_层次差价)×(1+_朝向差价)-钢混二等重置价格+被拆房屋重置价格×成新率]×建筑面积

注:

高塘四村属于宁波市三类地段,2005年5月份宁波市三类地段的二手房均价为5279元,平均房龄13.5年。

三、关于结构系数、年限系数、成新率的确定:

根据《宁波市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暂行办法》第十、十一条相关规定如下:

1.结构系数的规定:

钢混二等结构系数为1.1,钢混三等和砖混一等结系数为1.05,砖混二等结构系数为1.0,砖混三等结构系数为0.95,砖木结构系数为0.9,木结构及简易结构系数为0.85.

2.年限系数的规定:

使用年限调整系数用于修正被拆迁住房的使用年限与公布的市场价格住房的平均使用年限之间的差额,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

使用年限系数=1-(被拆迁住房使用年限-公布的市场价格住房的平均使用年限)×折旧率。

被拆迁住宅使用年限大于公布的市场价格住房的平均使用年限时,折旧率按0.5%确定;

被拆迁住宅使用年限小于公布的市场价格住房的平均使用年限时,折旧率按2%确定。

钢混、砖混结构的被拆迁住房使用年限超过25年的按25年计算,砖木结构、木结构和简易结构的被拆迁住房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按30年计算。

3、成新系数的规定:

按使用年限每年2%折旧计算确定。

但钢混结构、砖混结构低于五成的,按五成计算;

砖木结构、木结构、简易结构低于四成的,按四成计算。

四、案例分析:

假设李某住三类地段砖混二等6层中的5层(底层无自行车房),朝向非东首朝南的成套私有住房,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使用年限为16年,其评估金额可以如下:

注:

由于采用基准价评估不合算,本案例中不予考虑。

1.采用市场价评估的金额=[市场价格×结构系数×使用年限系数×(1+_层次差价)×(1+_朝向差价)]×建筑面积

=[5279×1×0.9875×(1+0.02)×(1+0)]×50=265863元

被拆房屋补偿资金可以按评估金额增加25%的比例系数

265863×1.25=332329元

2.采用结算价评估金额=[结算价格×(1+_层次差价)×(1+_朝向差价)-钢混二等重置价格+被拆房屋重置价格×成新率]×建筑面积

=[3750×(1+0.02)×(1+0)-1200+880×0.68]×50=161170元

可增加20%成套房补贴费:

161170×1.2=193404元

根据拆迁人提供的房屋结算新老住房差价。

三、拆迁评估的有关问题

法律分析: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协商仍无法确定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第十三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

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四、拆迁评估是谁评估

拆迁评估不合理可采取下列办法:

1.可要求评估机构对评估结果给予解释;

2.解释无效,可要求重新评估,重新评估改变结果的,应重新出具评估报告;

3.重新评估无改变,应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向当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一、对征收房屋价值的评估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实践中,被征收人在收到评估报告时,会对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评估程序等问题产生异议,针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公示期间可以修正。

第一步是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在公示期间,当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有疑问时,出具报告的评估机构有义务作出解释说明与修正。

2.10日内申请复核。

如果你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从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内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3.向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机构作出的复核仍有异议,这时应该在收到复核回复函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4.复议或诉讼。

如果经过复核和专家鉴定,被征收人对房屋价值的评估仍有异议,这时房屋征收部门会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政府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

被征收人此时可以针对该补偿决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因此,当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有明显与事实不符或存在违法之处时,应及时提出异议。

通过修正、复核、申请鉴定、协商订立协议、复议或诉讼的步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小企业拆迁环评手续可以迁走吗

如果你改变地点,你需要做一个新的环境影响评估,因为你以前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是基于你原来的网站。

你可以咨询其他相关部门。

首先要看当地政府下发的拆迁通知。

工厂根据市场价格评估赔偿金。

有营业执照纳税的,可以得到生产经营损失的补偿。

对小企业一般只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并不提供安置地让小企业重建,这样会导致小企业无法持续生产经营。

中小企业遇到拆迁,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避免因为一场拆迁而无法继续生产经营的问题。

三、厂房拆迁如何补偿

应该补偿费用:

1.房屋、建筑物补偿:

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

2.设备重置补偿:

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

3.停产停业损失费: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可给予适当补偿。

对于停产停业损失应当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针对企业的经营性质、经营业务、经营状况、赢利情况进行个案评估。

4.设备搬迁安装费:

根据实际支出予以补偿。

5.装修附属物:

对现有建筑的添附是不可能挪动的,是按照重置费来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五、拆迁评估不合理该怎么解决

拆迁评估不合理可采取下列办法:

1.可要求评估机构对评估结果给予解释;

2.解释无效,可要求重新评估,重新评估改变结果的,应重新出具评估报告;

3.重新评估无改变,应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向当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一、对征收房屋价值的评估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实践中,被征收人在收到评估报告时,会对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评估程序等问题产生异议,针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公示期间可以修正。

第一步是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在公示期间,当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有疑问时,出具报告的评估机构有义务作出解释说明与修正。

2.10日内申请复核。

如果你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从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内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3.向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机构作出的复核仍有异议,这时应该在收到复核回复函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4.复议或诉讼。

如果经过复核和专家鉴定,被征收人对房屋价值的评估仍有异议,这时房屋征收部门会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政府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

被征收人此时可以针对该补偿决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因此,当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有明显与事实不符或存在违法之处时,应及时提出异议。

通过修正、复核、申请鉴定、协商订立协议、复议或诉讼的步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小企业拆迁环评手续可以迁走吗

如果你改变地点,你需要做一个新的环境影响评估,因为你以前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是基于你原来的网站。

你可以咨询其他相关部门。

首先要看当地政府下发的拆迁通知。

工厂根据市场价格评估赔偿金。

有营业执照纳税的,可以得到生产经营损失的补偿。

对小企业一般只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并不提供安置地让小企业重建,这样会导致小企业无法持续生产经营。

中小企业遇到拆迁,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避免因为一场拆迁而无法继续生产经营的问题。

三、厂房拆迁如何补偿

应该补偿费用:

1.房屋、建筑物补偿:

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

2.设备重置补偿:

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

3.停产停业损失费: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可给予适当补偿。

对于停产停业损失应当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针对企业的经营性质、经营业务、经营状况、赢利情况进行个案评估。

4.设备搬迁安装费:

根据实际支出予以补偿。

5.装修附属物:

对现有建筑的添附是不可能挪动的,是按照重置费来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六、遇到拆迁评估应该注意的几类基本问题

一、关于拆迁评估价格:

目前宁波市住宅拆迁评估共有三种价格,即:

市场价评估、结算价评估、基准价评估。

如果选择货币补偿,一般采用市场价评估较为合算;

如果选择产权调换,那么采用结算价评估更为有利。

二、三种评估价格的计算公式:

1.市场价评估金额=[市场价格×结构系数×使用年限系数×(1+_层次差价)×(1+_朝向差价)]×建筑面积

2.结算价评估金额=[结算价格×(1+_层次差价)×(1+_朝向差价)-钢混二等重置价格+被拆房屋重置价格×成新率]×建筑面积

3.基准价评估金额=[基准价格×(1+_层次差价)×(1+_朝向差价)-钢混二等重置价格+被拆房屋重置价格×成新率]×建筑面积

注:

高塘四村属于宁波市三类地段,2005年5月份宁波市三类地段的二手房均价为5279元,平均房龄13.5年。

三、关于结构系数、年限系数、成新率的确定:

根据《宁波市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暂行办法》第十、十一条相关规定如下:

1.结构系数的规定:

钢混二等结构系数为1.1,钢混三等和砖混一等结系数为1.05,砖混二等结构系数为1.0,砖混三等结构系数为0.95,砖木结构系数为0.9,木结构及简易结构系数为0.85.

2.年限系数的规定:

使用年限调整系数用于修正被拆迁住房的使用年限与公布的市场价格住房的平均使用年限之间的差额,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

使用年限系数=1-(被拆迁住房使用年限-公布的市场价格住房的平均使用年限)×折旧率。

被拆迁住宅使用年限大于公布的市场价格住房的平均使用年限时,折旧率按0.5%确定;

被拆迁住宅使用年限小于公布的市场价格住房的平均使用年限时,折旧率按2%确定。

钢混、砖混结构的被拆迁住房使用年限超过25年的按25年计算,砖木结构、木结构和简易结构的被拆迁住房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按30年计算。

3、成新系数的规定:

按使用年限每年2%折旧计算确定。

但钢混结构、砖混结构低于五成的,按五成计算;

砖木结构、木结构、简易结构低于四成的,按四成计算。

四、案例分析:

假设李某住三类地段砖混二等6层中的5层(底层无自行车房),朝向非东首朝南的成套私有住房,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使用年限为16年,其评估金额可以如下:

注:

由于采用基准价评估不合算,本案例中不予考虑。

1.采用市场价评估的金额=[市场价格×结构系数×使用年限系数×(1+_层次差价)×(1+_朝向差价)]×建筑面积

=[5279×1×0.9875×(1+0.02)×(1+0)]×50=265863元

被拆房屋补偿资金可以按评估金额增加25%的比例系数

265863×1.25=332329元

2.采用结算价评估金额=[结算价格×(1+_层次差价)×(1+_朝向差价)-钢混二等重置价格+被拆房屋重置价格×成新率]×建筑面积

=[3750×(1+0.02)×(1+0)-1200+880×0.68]×50=161170元

可增加20%成套房补贴费:

161170×1.2=193404元

根据拆迁人提供的房屋结算新老住房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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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屋拆迁与评估

3、房屋评估和拆迁补偿的关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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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评估和拆迁补偿的关系,拆迁评估不合理该怎么解决

内容审核:王家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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