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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摘要:本文介绍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拆迁安置房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安置房买卖协议受法律保护吗,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认定?,安置房购买合同受法律保护吗,拆迁安置房的房屋合同是否有效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一、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这取决于拆迁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拆迁安置房建在国有土地之上的,转让合同有效;建在集体土地之上的,只能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否则,转让合同无效。这是因为,我国实行房地一体制度,房随地走,地随房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转让用于非农建设;而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拆迁安置房,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并未禁止转让。而拆迁安置房指标的转让合同的效力,因被拆迁房屋的土地性质的不同而不同。拆迁安置房指标与拆迁安置房不同,它是被拆迁安置人享有的置换或者优惠购买安置房的资格,属于被拆迁安置人享有的一项财产性权利,如果被拆迁房屋本属国有土地上房屋,那么拆迁安置房指标转让有效;如果被拆迁房屋本属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那么拆迁安置房指标转让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于其他受让人的转让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三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五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第三百五十五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百五十六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二、安置房购买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法律分析:

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的话,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合规,那就有效。

如果是没有房产证,或者具有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条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三、拆迁安置房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安置房买卖协议受法律保护的。

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国有土地之上建立的拆迁安置房,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

如果还没有办理出产权证,凭着拆迁安置协议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

安置房什么条件可以申请1、申请对象必须为无房户、住房困难户、危房户和住房特困户;

2、现居住的房屋不可能会产权纠纷的;

房屋经安全鉴定机构被鉴定为D级且已经经过相关部门确认的;

3、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四、安置房买卖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法律分析: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手续才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五、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法律分析: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手续才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六、拆迁安置房的房屋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

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的话,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合规,那就有效。

如果是没有房产证,或者具有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条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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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刘一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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