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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款滞纳金合法吗,诉求被截留补偿款可以要滞纳金吗合法吗

摘要:本文介绍拆迁款滞纳金合法吗,诉求被截留补偿款可以要滞纳金吗合法吗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征地补偿款能否截留,征地补偿截留怎么办,征地拆迁后补偿款被截留怎么办,面对土地补偿款截留情况怎么办?,在征地拆迁中,补偿款被截留怎么办?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拆迁款滞纳金合法吗,诉求被截留补偿款可以要滞纳金吗合法吗

拆迁款滞纳金合法吗,诉求被截留补偿款可以要滞纳金吗合法吗

一、诉求被截留补偿款可以要滞纳金吗合法吗

诉求被截留补偿款可以要求支付滞纳金,但其合法性取决于具体情况。

合同约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滞纳金条款,且该条款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诉求被截留补偿款时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支付滞纳金。此时,滞纳金的支付是合法的。

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合同中没有约定滞纳金,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截留补偿款的一方仍有权要求支付滞纳金。例如,在征收拆迁等涉及政府行为的情形中,政府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补偿款,被征收人有权要求政府支付滞纳金。

滞纳金性质:需要注意的是,滞纳金实际上是一种违约金,其目的是为了督促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因此,在要求支付滞纳金时,应确保其金额合理,并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诉求被截留补偿款可以要求支付滞纳金,但具体是否合法需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二、面对土地补偿款截留情况怎么办?

法律分析:

征地补偿款不能截留。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补偿费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即农村集体组织,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三、征地补偿款能否截留

法律分析: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如果居委会截留的,你可以向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反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征地补偿截留怎么办

补偿款被截留的,被拆迁人可以拒绝拆迁并注意保留房屋、土地的证件,做好证据保全工作,及时的录音拍照录像以便维权;

经当事人申请,可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裁决后被拆迁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行政强拆的程序有哪些?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行政强制拆申请书;

(2)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5)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6)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7)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2、依据强制拆迁决定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拆迁人、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过程中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由所在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依法予以处罚;

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方式

(一)行政裁决

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

《拆迁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二)依法起诉

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为了不影响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了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情况下,诉讼期间可以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三)强制拆迁

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如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裁决,《拆迁条例》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

三、怎么起诉公房拆迁纠纷的

1、原告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书,并且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其中也可以口头起诉)。

2、在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或则口头起诉后,进行审查。

若符合起诉条件,就会在7天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就会在7天内判定为不予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3、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在15天以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5天内将答辩状副本送到原告。

4、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并通知原被告。

5、开庭审理。

确定开庭时间后,人民法院会在开庭3天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至于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处理公房拆迁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进行解决,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五、征地拆迁后补偿款被截留怎么办

补偿款被截留的,被拆迁人可以拒绝拆迁并注意保留房屋、土地的证件,做好证据保全工作,及时的录音拍照录像以便维权;

经当事人申请,可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裁决后被拆迁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行政强拆的程序有哪些?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行政强制拆申请书;

(2)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

(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5)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

(6)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

(7)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2、依据强制拆迁决定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拆迁人、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过程中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由所在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依法予以处罚;

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方式

(一)行政裁决

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

《拆迁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二)依法起诉

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为了不影响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了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情况下,诉讼期间可以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三)强制拆迁

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如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裁决,《拆迁条例》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

三、怎么起诉公房拆迁纠纷的

1、原告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书,并且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其中也可以口头起诉)。

2、在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或则口头起诉后,进行审查。

若符合起诉条件,就会在7天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就会在7天内判定为不予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3、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在15天以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5天内将答辩状副本送到原告。

4、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并通知原被告。

5、开庭审理。

确定开庭时间后,人民法院会在开庭3天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至于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处理公房拆迁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进行解决,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六、在征地拆迁中,补偿款被截留怎么办?

法律分析:

征地补偿款不能截留。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补偿费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即农村集体组织,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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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款滞纳金合法吗,征地拆迁后补偿款被截留怎么办

内容审核:马梨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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