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房屋补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这一费用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实际价值来确定的,确保了被拆迁人的财产权益得到合理补偿。
二、周转补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这项费用旨在缓解被拆迁人在过渡期间的生活压力。
三、奖励性补偿费
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具体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此外,拆迁补偿方式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或者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具体选择哪种方式,应根据被拆迁人的需求和当地政府的政策来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补偿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参考当地最新的拆迁补偿政策和标准。
总的来说,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一个综合多方面的考量,旨在确保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在执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二、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征收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第二十八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按以下标准支付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一)土地补偿费:
征用菜地、园地、水浇地、人工草地、人工鱼池,按该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至六倍补偿;征用旱地、苇地、天然草地、林地,按该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至四倍补偿;征用垦荒五年以内的耕地和轮歇地、空闲地、撂荒地、湖泊,每亩按被征用前三年全村耕地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一至二倍补偿;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给予补偿。
(二)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二至三倍;但是,每亩被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倍。
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按上述标准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仍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的,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第二十九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按以下标准支付青苗补偿费和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一)青苗补偿费:
一般作物(含人工种草)按该作物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多年生作物按该作物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至三倍补偿。
(二)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1、房屋拆迁补偿费:
按所拆房屋的新旧程度、结构状况,参照当地房产部门规定的标准补偿。
2、零星树木补偿费:
未成材树木(苗)补偿苗木费、管理费和移栽费;成材树木,砍伐的树木归被征地单位或个人,征地单位补偿树木的砍伐费。
果树按该树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四倍补偿;未挂果的,按苗木费、管理费和移栽费补偿。
3、迁坟补助费:
每坟按五十至一百五十元补助。
4、水井、排灌沟渠和其他水利设施,按新建费用补偿。
5、其他附着物,按实际损失协商补偿。
开始协商征地后,抢种的树木,抢建的构筑物以及废弃物,一律不予补偿。
第三十条国家建设用地按照本办法规定支付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后,被征(拨)地的单位和人员不得再提出额外要求,阻挠施工。
第三十一条用地单位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集体所有附着物补偿费归被征地单位所有,设专户存入银行,由被征地单位提出安置方案和用款计划,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后使用,只用于发展生产、多余劳动力的安置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不得挪作他用或私分。
土地管理部门和银行、信用社负责监督。
三、自治区征地补偿标准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拆迁补偿规定细则,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按照下列方式补偿、安置:(一)承租人租住直管公有住房,且符合有关租住廉租住房条件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调换后的房屋由原承租人承租;(二)租住本单位自管公有住房,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将补偿金额的80%支付给承租人、20%支付给被拆迁人,租赁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拆迁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无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私有住房,拆迁人应当按照房地产市场评估价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迁人以重置价提供相同地段、相同用途和同等面积的住房供被拆迁人优先购买的,可以按照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按照下列方式补偿、安置:
(一)承租人租住直管公有住房,且符合有关租住廉租住房条件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调换后的房屋由原承租人承租;
(二)租住本单位自管公有住房,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将补偿金额的80%支付给承租人、20%支付给被拆迁人,租赁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拆迁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无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私有住房,拆迁人应当按照房地产市场评估价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迁人以重置价提供相同地段、相同用途和同等面积的住房供被拆迁人优先购买的,可以按照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进行补偿。
四、新疆拆迁补偿标准把握好政策界限,认真做好新老标准衔接工作,维护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1、楼房
(1)如果是框架结构(防盗门,塑钢窗,内墙面粉刷涂料,地面铺瓷砖,外墙面为马赛克或面砖,水、电设施到位,安装土暖气;
),则补偿补偿标准为:
800-900元/㎡。
(2)如果是砖混结构(防盗门,塑钢窗,内墙面粉刷涂料,地面铺瓷砖,外墙面为马赛克或面砖,水、电设施到位,安装土暖气;
),则补偿补偿标准为:
630-720元/㎡。
2、平房
(1)如果是砖混结构一等(水(给水、排水)、电、暖齐全,室内地面铺瓷砖,取下限;
有吊顶,厨房卫生间配套等多项酌情核增,最高不超过上限;
),则补偿补偿标准为:
550-595元/㎡。
(2)如果是砖混结构二等(水(给水)、电、暖齐全,室内水泥地坪或面砖,取下限;
塑钢窗或铁窗等多项目酌情核增,最高不超过上限),则补偿补偿标准为:
505-550元/㎡。
(3)如果是砖混结构三等(水(给水)、电、暖齐全,室内水泥地坪,缺任意二项或缺一项不达标的取下限;
多项酌情核增,最高不超过上限),则补偿补偿标准为:
460-505元/㎡。
3、简易房屋
(1)砖木草顶的补偿补偿标准为:
240元/㎡。
(2)土木草顶的补偿补偿标准为:
200元/㎡。
4、葡萄凉房
(1)砖结构的补偿补偿标准为:
240元/㎡。
(2)土结构的补偿补偿标准为:
200元/㎡。
新疆房屋拆迁征地补偿标准,以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为例。
所以,具体的实践标准或许和上述标准有些许差别。
但是,您可以结合上述的标准进行一定的参考。
如果您在征地拆迁补偿的过程中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依据相关房屋拆迁征地补偿标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农村闲置房新政策
2021农村闲置房政策,如果闲置房被拆除的那么补偿标准为:
第一,如果被拆除的闲置房为草房的,那么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第二,如果被拆除的闲置房为砖瓦房的,那么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第三,如果被拆除的闲置房为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的,那么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第四,如果被拆除的闲置房为楼房的,那么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五、2022最新新疆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把握好政策界限,认真做好新老标准衔接工作,维护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1、楼房
(1)如果是框架结构(防盗门,塑钢窗,内墙面粉刷涂料,地面铺瓷砖,外墙面为马赛克或面砖,水、电设施到位,安装土暖气;
),则补偿补偿标准为:
800-900元/㎡。
(2)如果是砖混结构(防盗门,塑钢窗,内墙面粉刷涂料,地面铺瓷砖,外墙面为马赛克或面砖,水、电设施到位,安装土暖气;
),则补偿补偿标准为:
630-720元/㎡。
2、平房
(1)如果是砖混结构一等(水(给水、排水)、电、暖齐全,室内地面铺瓷砖,取下限;
有吊顶,厨房卫生间配套等多项酌情核增,最高不超过上限;
),则补偿补偿标准为:
550-595元/㎡。
(2)如果是砖混结构二等(水(给水)、电、暖齐全,室内水泥地坪或面砖,取下限;
塑钢窗或铁窗等多项目酌情核增,最高不超过上限),则补偿补偿标准为:
505-550元/㎡。
(3)如果是砖混结构三等(水(给水)、电、暖齐全,室内水泥地坪,缺任意二项或缺一项不达标的取下限;
多项酌情核增,最高不超过上限),则补偿补偿标准为:
460-505元/㎡。
3、简易房屋
(1)砖木草顶的补偿补偿标准为:
240元/㎡。
(2)土木草顶的补偿补偿标准为:
200元/㎡。
4、葡萄凉房
(1)砖结构的补偿补偿标准为:
240元/㎡。
(2)土结构的补偿补偿标准为:
200元/㎡。
新疆房屋拆迁征地补偿标准,以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为例。
所以,具体的实践标准或许和上述标准有些许差别。
但是,您可以结合上述的标准进行一定的参考。
如果您在征地拆迁补偿的过程中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依据相关房屋拆迁征地补偿标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农村闲置房新政策
2021农村闲置房政策,如果闲置房被拆除的那么补偿标准为:
第一,如果被拆除的闲置房为草房的,那么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第二,如果被拆除的闲置房为砖瓦房的,那么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第三,如果被拆除的闲置房为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的,那么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第四,如果被拆除的闲置房为楼房的,那么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六、最新新疆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第二十八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按以下标准支付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一)土地补偿费:
征用菜地、园地、水浇地、人工草地、人工鱼池,按该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至六倍补偿;征用旱地、苇地、天然草地、林地,按该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至四倍补偿;征用垦荒五年以内的耕地和轮歇地、空闲地、撂荒地、湖泊,每亩按被征用前三年全村耕地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一至二倍补偿;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给予补偿。
(二)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二至三倍;但是,每亩被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倍。
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按上述标准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仍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的,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第二十九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按以下标准支付青苗补偿费和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一)青苗补偿费:
一般作物(含人工种草)按该作物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多年生作物按该作物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至三倍补偿。
(二)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1、房屋拆迁补偿费:
按所拆房屋的新旧程度、结构状况,参照当地房产部门规定的标准补偿。
2、零星树木补偿费:
未成材树木(苗)补偿苗木费、管理费和移栽费;成材树木,砍伐的树木归被征地单位或个人,征地单位补偿树木的砍伐费。
果树按该树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四倍补偿;未挂果的,按苗木费、管理费和移栽费补偿。
3、迁坟补助费:
每坟按五十至一百五十元补助。
4、水井、排灌沟渠和其他水利设施,按新建费用补偿。
5、其他附着物,按实际损失协商补偿。
开始协商征地后,抢种的树木,抢建的构筑物以及废弃物,一律不予补偿。
第三十条国家建设用地按照本办法规定支付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后,被征(拨)地的单位和人员不得再提出额外要求,阻挠施工。
第三十一条用地单位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集体所有附着物补偿费归被征地单位所有,设专户存入银行,由被征地单位提出安置方案和用款计划,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后使用,只用于发展生产、多余劳动力的安置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不得挪作他用或私分。
土地管理部门和银行、信用社负责监督。
1、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法条
2、2021年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3、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4、自治区重点项目2020
5、2021年自治区重点项目清单
6、2020年自治区重点项目投资计划
7、自治区重大项目
8、自治区重点项目管理办法
9、自治区重大项目集中开工
10、自治区拆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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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2022最新新疆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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