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房地产估价师和经纪人不能挂到不同公司。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了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如果将房地产估价师和经纪人的资格挂靠在不同公司,可能被视为滥用公司法人地位,从而损害公司或债权人的利益。
其次,根据行业规定和职业道德,房地产估价师和经纪人应当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服务。如果将资格挂靠在不同公司,可能会产生利益冲突,损害客户的利益,也有损于行业的公信力。
此外,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将房地产估价师和经纪人的资格挂靠在不同公司也会带来管理上的困难和混乱。例如,在协调工作安排、处理客户投诉等方面都可能出现问题。
综上所述,为了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行业公信力和保障客户利益,房地产估价师和经纪人的资格不应挂靠在不同公司。
二、房地产估价师挂靠有什么注意事项吗法律分析:
司法拍卖其实是不建议由中介去买的,但也没有明确规定不允许中介去买。
而且,中介在现实上也很难去介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法院拍卖的房子能挂到中介么一、房地产估价师挂靠有什么注意事项吗
1、挂证不挂章
一般而言,持证人(尤其是全国注册证书)只愿挂证,不愿挂章,证章由持证人保管。
2、费用全报销
异地挂靠者,所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误工费等由用证单位全全报销。
3、多证合一
持证人拥有多本证书者,需挂靠于同一单位(国家规定),若除了欲挂靠到外单位的证书外还有其它证书挂在别处,需将以往注册的证书办理注销或退工后方可挂靠。
4、不参与投标
持证人需要挂靠本人证书时,一般证书仅用于企业升级资质或保级,不用于招投标或挂项目,不参与审图等工作,如确实需要,则费用另算。
5、社保另算
除证书挂靠费用外,根据当地人事部门政策,企业有可能需要为持证人缴纳社保等费用,此费用不计在证书挂靠费之内,切记。
6、注册期签约
多数一级证书(如一级建造师)及设计类证书(如建筑师、结构师)挂证者挂靠协议签订时间一般为一个注册周期(如2年或3年),费用分为每年支付或三年一次付清。
7、见证付款
持证人与用证单位达成意向约见后,一般而言,用证单位见到证书原件后须支付订金给持证人,建委验收后支付挂证费用(一般为一年的挂证费用)的剩余款项。
8、转注与注册
初始证注册新单位对企业而言注册流程相对繁琐,而已注册证书的持证人对证书挂靠市场行情的把握度较高,基于这两方面原因,初始注册的挂靠费用一般会低于转注册的挂靠费用,(ps:
新考出初始证,建议尽快升级为转注册证书,先找个单位注册,不要在乎第一次的费用)。
9、注册问题
由于证书原因造成的注册不成功,企业方有权索回之前支付给持证人的订金,拒绝支付协议商定的挂证费用。
10、约满退证
为避免协议期满后持证人证书能顺利取回,一般在协议签订之后,用证单位应提前为持证人开好协议期满后的退工单(即解聘证明)和职业道德证明。
二、房地产估价师的报考条件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经济、投资经济、房地产价格管理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工作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工作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工作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工作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工作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
法律咨询:
网友:
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几年内注册不需要继续教育?
律师: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规定,取得执业资格3年内(自执业资格证书签发日起)申请初始注册的,不需要继续教育。
四、房地产估价师挂靠有什么注意事项吗吗1、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挂靠价格:
1.2万-1.5万一年
2、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双证挂靠价格,在1的基础上加2-3千每年;
3、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注册资产评估师3证挂靠,在1的基础上加3-4千每年;
估价师挂靠证书注册要求人员能够转档;
挂靠费用都是按年付;
协议一般签3年。
一、房地产评估有哪些类型?
房地产评估,全称房地产价格评估,就是对房地产进行估价,也就是说,由持有《房地产估价人员岗位合格证书》或《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专业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运用估价方法,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结合估价经验及对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分析,对房地产的特定权益,在特定时间最可能实现的合理价格所作出的估计、推测与判断。
它实质上不是估价人员的定价,而是模拟市场价格形成过程将房地产价格显现出来,它具有专业性、技术性、复杂性,是科学、艺术和经验三者的结合。
房地产交易、租赁、抵押、担保、商品房开发与销售等环节都离不开对房地产的估价。
(一)一般评估:
这类评估一般是在交易双方发生分歧意见或有争议时,求助于评估机构,以解决分歧和争议,使之趋于一致的手段,一般不具备法律效力,是参考性评估,它反映的是某一地域、某一时间点、某一特定物业一般的价值水平。
(二)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
这类评估是购房者寻求金融支持时,对自己所抵押的房屋的价值而进行的评估,它必须由金融部门指定或委派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一经确定,具备法律效力、形成法律文件、对双方有约束力。
这种评估值一般较低。
(三)特定评估:
这种评估是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对买卖双方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水平而做的评估,为了求其公正合理,须采用两种以上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一经确定,具有法律效力,交易双方须按确定后的评估值,计算缴纳税费。
二、房地产评估有哪些基本流程?
(一)明确评估基本事项明确评估目的:
在受理评估业务时,通常由委托方提出评估目的,并将评估目的写在评估报告上。
了解评估对象确定评估基准日:
常以年、月、日表示,签订评估合同:
它包括评估对象、评估目的、评估时点、评估收费、双方责任、评估报告等事项;
(二)制定工作计划;
(三)实地查勘收集资料:
实地查勘是房地产评估工作的一项重要的步骤,并要做记录;
(四)测算被评估房地产价格:
为求得一个公平合理的价格,一般以一种评估方法为主,同时以另一种或几种评估方法为辅,以求互相对照和检验修正;
(五)综合分析确定评估成果;
(六)撰写评估报告。
五、房地产估价师挂靠价格是多少1、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挂靠价格:
1.2万-1.5万一年
2、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双证挂靠价格,在1的基础上加2-3千每年;
3、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注册资产评估师3证挂靠,在1的基础上加3-4千每年;
估价师挂靠证书注册要求人员能够转档;
挂靠费用都是按年付;
协议一般签3年。
一、房地产评估有哪些类型?
房地产评估,全称房地产价格评估,就是对房地产进行估价,也就是说,由持有《房地产估价人员岗位合格证书》或《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专业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运用估价方法,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结合估价经验及对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分析,对房地产的特定权益,在特定时间最可能实现的合理价格所作出的估计、推测与判断。
它实质上不是估价人员的定价,而是模拟市场价格形成过程将房地产价格显现出来,它具有专业性、技术性、复杂性,是科学、艺术和经验三者的结合。
房地产交易、租赁、抵押、担保、商品房开发与销售等环节都离不开对房地产的估价。
(一)一般评估:
这类评估一般是在交易双方发生分歧意见或有争议时,求助于评估机构,以解决分歧和争议,使之趋于一致的手段,一般不具备法律效力,是参考性评估,它反映的是某一地域、某一时间点、某一特定物业一般的价值水平。
(二)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
这类评估是购房者寻求金融支持时,对自己所抵押的房屋的价值而进行的评估,它必须由金融部门指定或委派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一经确定,具备法律效力、形成法律文件、对双方有约束力。
这种评估值一般较低。
(三)特定评估:
这种评估是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对买卖双方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水平而做的评估,为了求其公正合理,须采用两种以上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一经确定,具有法律效力,交易双方须按确定后的评估值,计算缴纳税费。
二、房地产评估有哪些基本流程?
(一)明确评估基本事项明确评估目的:
在受理评估业务时,通常由委托方提出评估目的,并将评估目的写在评估报告上。
了解评估对象确定评估基准日:
常以年、月、日表示,签订评估合同:
它包括评估对象、评估目的、评估时点、评估收费、双方责任、评估报告等事项;
(二)制定工作计划;
(三)实地查勘收集资料:
实地查勘是房地产评估工作的一项重要的步骤,并要做记录;
(四)测算被评估房地产价格:
为求得一个公平合理的价格,一般以一种评估方法为主,同时以另一种或几种评估方法为辅,以求互相对照和检验修正;
(五)综合分析确定评估成果;
(六)撰写评估报告。
六、房地产经纪人证怎么变更公司?法律分析:
司法拍卖其实是不建议由中介去买的,但也没有明确规定不允许中介去买。
而且,中介在现实上也很难去介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房屋经纪人拆迁补偿评估方案
3、房屋经纪人拆迁补偿评估标准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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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经纪人拆迁补偿评估,房地产估价师挂靠价格是多少
内容审核:马丽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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