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评估主要依据的是市场价格。具体来说,拆迁房屋的补偿评估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一、市场评估价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这个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
二、商品房交易均价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这个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可以作为拆迁补偿的参考依据。
三、重置价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在某些情况下,重置价也可以作为拆迁补偿的依据。
总的来说,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的标准是多方面的,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这些补偿标准都会根据市场价格来进行评估,以确保被征收人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同时,被征收人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等补偿方式。
二、农村房屋拆迁评估标准一、房屋拆迁补偿是以市场评估为准吗根据新的办法,今后将以市场评估价格作为补偿标准。
为防止评估机构评估结果偏低,有关部门还搜集了不同区位今年以来的二手房交易案例并以此确定评估价格的下限。
另据了解,为了鼓励城市房屋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扬州还规定对选择货币补偿者及提前搬迁者增加补偿金额;
如果被拆迁人仅有一处住宅且获得补偿低于最低标准者按照最低标准补偿;
按照最低标准补偿后仍无力解决住房者由拆迁人提供一套建筑面积不小于55平方米的拆迁安置房,55平方米以内不结算差价。
集体土地房屋的拆迁安置政策,扬州此次也作了较大幅度调整——安置面积从“限制在人均40以内”修改为“合法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230的按实确认安置面积;
大于230的按230确认;
超过230的部分不安置住房,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2.5至3倍的范围给予补偿。
”另外,为鼓励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对选择货币补偿者增加20%的补偿金。
二、房屋拆迁补偿价应如何评估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发展,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部分旧的城市配套设施及功能已不再满足城市化发展的需要,旧城改造在一定时期内必将成为重要的课题,政府也必然出台一系列的有关城市房屋拆迁相适应的法律、法规。
新的提出拆迁货币化补偿,对我国城市旧城改造推进了一大步,也是我国拆迁改革中的一大举措。
但是,估价机构及估价人员就如何合理化做好房屋拆迁估价?拆迁人如何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这是我们在房屋拆迁工作中存在有待解决的问题。
一、在拆迁评估中主要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估价方法存在的问题目前大多数城市房地产拆迁评估,采取基准价格结合成新、区位、临街等系数来综合确定拆迁价,该计算方法与精神以及不符合。
首先这是由于房屋的价格是由市场来确定的,不仅仅受其物理本身固有有形因数的影响,而且还受市场众多因数影响的,往往后者的影响比前者大。
例如:
房地产周边环境这一影响因素,同一房地产所处同一区位,但不代表周边环境是相同的,这是因为房地产特性决定的,因此我们仅仅以基准价格来测算房地产市场价是没有说服力的。
其次,中也找不出“基准价格”一词的由来,更谈不上其计算的依据及科学性。
2、确定房屋基准价格存在的问题房屋基准价的测算,首先是由政府来认定估价机构,后由该机构来测算,再由政府会同有关部门来确认其测算结果,实际上还是一种政府行为,摆脱不了政府的干预,因此房屋基准价还不是市场行为,不能准确反映市场房屋价格变化,甚至还存在着政府及其部门有意压低基准价的行为。
3、房屋拆迁补偿价存在的问题土地的补偿价没真正的体现。
有些城市现行的房屋的拆迁补偿价,是结合成新得出的房屋拆迁补偿价,其最终结果也只能最大程度上反映的是房屋这一物理本身固有的有形状态价,而不能正确反映这一房屋实体带来的经济效用价值,更不能反映土地这一无形资产价,当然这一最终结果普遍反映补偿价低这一结论。
没能充分地考虑房地产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等合理利用土地这一因数,而是将土地与房屋重置价合并计为基准价,以房屋的建筑面积来测算,其结果必然导致同质同量同价的土地其容积率高、建筑密度大的其土地价格高这一歪理;
政府部门干预较多,甚至于有的地方政府为了体现其政绩,压价、压成本、坑民、损民、与民争利有损政府形象的行为。
通过上文的详细介绍,我们知道,根据新的办法,今后将以市场评估价格作为补偿标准。
三、房屋拆迁补偿是以市场评估为准吗一般采用市场比较法,未来收益法,以及基准地价法 进行房屋拆迁的评估。
还有成本材料法等,但是因社会变迁以及实践需要一般不会采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房屋征收评估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收房屋情况进行调查,明确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应当全面、客观,不得遗漏、虚构。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受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包括已经登记的房屋情况和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处理结果情况。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应当按照市、县级人民政府的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
四、房屋拆迁怎么评估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2、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备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在政府实施土地征收和拆迁补偿安置的过程中,只要违背给予被征收人公平补偿这一基本原则,即可视为违法,被征收人应该果断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合理补偿。
五、房屋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的标准是怎样的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2、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备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在政府实施土地征收和拆迁补偿安置的过程中,只要违背给予被征收人公平补偿这一基本原则,即可视为违法,被征收人应该果断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合理补偿。
六、房屋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的标准是什么一、房屋拆迁补偿是以市场评估为准吗根据新的办法,今后将以市场评估价格作为补偿标准。
为防止评估机构评估结果偏低,有关部门还搜集了不同区位今年以来的二手房交易案例并以此确定评估价格的下限。
另据了解,为了鼓励城市房屋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扬州还规定对选择货币补偿者及提前搬迁者增加补偿金额;
如果被拆迁人仅有一处住宅且获得补偿低于最低标准者按照最低标准补偿;
按照最低标准补偿后仍无力解决住房者由拆迁人提供一套建筑面积不小于55平方米的拆迁安置房,55平方米以内不结算差价。
集体土地房屋的拆迁安置政策,扬州此次也作了较大幅度调整——安置面积从“限制在人均40以内”修改为“合法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230的按实确认安置面积;
大于230的按230确认;
超过230的部分不安置住房,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2.5至3倍的范围给予补偿。
”另外,为鼓励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对选择货币补偿者增加20%的补偿金。
二、房屋拆迁补偿价应如何评估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发展,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部分旧的城市配套设施及功能已不再满足城市化发展的需要,旧城改造在一定时期内必将成为重要的课题,政府也必然出台一系列的有关城市房屋拆迁相适应的法律、法规。
新的提出拆迁货币化补偿,对我国城市旧城改造推进了一大步,也是我国拆迁改革中的一大举措。
但是,估价机构及估价人员就如何合理化做好房屋拆迁估价?拆迁人如何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这是我们在房屋拆迁工作中存在有待解决的问题。
一、在拆迁评估中主要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估价方法存在的问题目前大多数城市房地产拆迁评估,采取基准价格结合成新、区位、临街等系数来综合确定拆迁价,该计算方法与精神以及不符合。
首先这是由于房屋的价格是由市场来确定的,不仅仅受其物理本身固有有形因数的影响,而且还受市场众多因数影响的,往往后者的影响比前者大。
例如:
房地产周边环境这一影响因素,同一房地产所处同一区位,但不代表周边环境是相同的,这是因为房地产特性决定的,因此我们仅仅以基准价格来测算房地产市场价是没有说服力的。
其次,中也找不出“基准价格”一词的由来,更谈不上其计算的依据及科学性。
2、确定房屋基准价格存在的问题房屋基准价的测算,首先是由政府来认定估价机构,后由该机构来测算,再由政府会同有关部门来确认其测算结果,实际上还是一种政府行为,摆脱不了政府的干预,因此房屋基准价还不是市场行为,不能准确反映市场房屋价格变化,甚至还存在着政府及其部门有意压低基准价的行为。
3、房屋拆迁补偿价存在的问题土地的补偿价没真正的体现。
有些城市现行的房屋的拆迁补偿价,是结合成新得出的房屋拆迁补偿价,其最终结果也只能最大程度上反映的是房屋这一物理本身固有的有形状态价,而不能正确反映这一房屋实体带来的经济效用价值,更不能反映土地这一无形资产价,当然这一最终结果普遍反映补偿价低这一结论。
没能充分地考虑房地产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等合理利用土地这一因数,而是将土地与房屋重置价合并计为基准价,以房屋的建筑面积来测算,其结果必然导致同质同量同价的土地其容积率高、建筑密度大的其土地价格高这一歪理;
政府部门干预较多,甚至于有的地方政府为了体现其政绩,压价、压成本、坑民、损民、与民争利有损政府形象的行为。
通过上文的详细介绍,我们知道,根据新的办法,今后将以市场评估价格作为补偿标准。
1、房屋拆迁补偿是以市场评估为准吗为什么
2、拆迁补偿 评估
3、拆迁房屋的补偿按市场价吗
4、拆迁市场评估价
5、拆迁是按评估价赔偿吗
6、拆迁评估价和实际补偿价是什么比例
7、拆迁按市场价补偿的规定
8、拆迁评估低于市场价
9、房屋拆迁评估价和赔偿价
10、拆迁补偿评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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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补偿是以市场评估为准吗,房屋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的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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