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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是什么评估的,什么是拆迁补偿评估?

摘要:本文介绍拆迁补偿是什么评估的,什么是拆迁补偿评估?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拆迁补偿怎么评估?,拆迁评估不合理怎么办,拆迁补偿评估方法,拆迁评估后多久拆,拆迁补偿评估报告一般应当多长时间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拆迁补偿是什么评估的,什么是拆迁补偿评估?

拆迁补偿是什么评估的,什么是拆迁补偿评估?

一、什么是拆迁补偿评估?

拆迁补偿评估是指在拆迁过程中,对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以确定合理的补偿金额。这是拆迁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旨在确保被拆迁人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具体来说,拆迁补偿评估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选定评估机构: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这些机构通常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准确评估房屋的价值。

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将综合考虑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装修等因素,以及市场行情,对房屋进行全面评估。这个过程旨在得出房屋在拆迁时的实际价值。

确定补偿金额:根据评估结果,拆迁方会与被拆迁人协商确定最终的补偿金额。这个金额应该能够真实反映房屋的价值,确保被拆迁人的利益得到保障。

需要注意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这进一步强调了拆迁补偿评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确保被拆迁人得到公平对待。

总的来说,拆迁补偿评估是拆迁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有助于确保被拆迁人获得应有的补偿,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拆迁评估后多久拆

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流程:

制定评估方案,向市建设局备案;

进行公告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及建议;

依据对拆迁重大政策征求的意见进行论证,评审政策可行性和科学性;

作出评估评测,制定应急预案;

作出总体评估结论,形成专项评估报告报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拆迁补偿怎么评估?

拆迁评估不合理应当自收到评估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复核结果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或予以公告。

房屋拆迁评估的方式有:

1、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拆迁评估不合理怎么办

实际拆迁补偿根据实际评估方法选择的不同而产生差异很大,按照房地产评估规范、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建设部颁发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当中一共列举五种评估方法。

在实践当中有四种是频繁使用的,今天着重介绍一下这几种评估方法。

评估的方法直接影响了最后所得出来的评估价值以及认定房屋土地价值所在。

到底选用哪种评估方法来进行实际评估对被拆迁企业来讲是很重要的,因选取的评估方法不同在实践当中补偿价格相差数十倍之多都是很正常的。

征地拆迁中五种评估方法分别是:

重置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比较法、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

第一、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最常见的评估方式,也就是所谓企业的地上建筑物、厂房进行重置。

选择一个评估时间点,假如要求五月一日起进行实地征收,由这个实际的评估时间点所得出的重置价值。

例如,土建的价值+人工的价值+相关税费的价值=所得重置价值,再扣除相应的折损率(70%或80%等)。

成本法在以前运用相当广泛,土地价值,房屋价值都可以运用成本法进行评估,但现在590号令以及建设部的房屋征收评估办法都要求按照市场比较法。

第二、收益法。

在590号令当中是有相关的要求,如果用于生产经营的对于其生产经营的评估要运用收益法,其实也就是预估一下未来预期收益,选取适当的资本化率来体现,把资本投入到不动产所带来的收益率。

资本化率的概念在实践当中不常运用,意思是把不动产房屋、土地投入到相关的收益当中所产生的利润率。

收益法主要评估一些在实践当中进行实际生产经营的商业性质的主体,一些劳动附加值比较大、劳动性密集的行业、专利技术性行业可带来的劳动收益成几何倍增长的行业,原则上对其行业企业应按照收益法进行实际评估。

收益法在实践的过程中运用不是很多,在实践过程中与评估公司进行交涉的同时评估公司未涉及收益法部分,评估公司运用较多的是成本法和市场比较法两种。

第三、市场比较法。

需要注意的是,参照类似的房地产市场价值,意思就是要根据同区位、同地段、同性质(国有、集体)、同用途(商业、工业、住宅),商品房包括住宅和商业用途。

在实践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属于什么用地,要参考附地范围之内相同性质的用地价值,主要是参照类似房地产市场的价值。

第四、假设开发法。

假设开发法在实践中运用不多,例如我所律师在贵州云岩区遇到的案例,开发商反过来作为被拆迁人与政府交流,必然运用到假设开发法来进行实际评估,开发商需要土地利用实际开发,土地开发后目的可能作为商业、住宅也有可能是厂房,需要运用土地开发满足开发的主体要件。

五、拆迁补偿评估方法

实际拆迁补偿根据实际评估方法选择的不同而产生差异很大,按照房地产评估规范、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建设部颁发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当中一共列举五种评估方法。

在实践当中有四种是频繁使用的,今天着重介绍一下这几种评估方法。

评估的方法直接影响了最后所得出来的评估价值以及认定房屋土地价值所在。

到底选用哪种评估方法来进行实际评估对被拆迁企业来讲是很重要的,因选取的评估方法不同在实践当中补偿价格相差数十倍之多都是很正常的。

征地拆迁中五种评估方法分别是:

重置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比较法、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

第一、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最常见的评估方式,也就是所谓企业的地上建筑物、厂房进行重置。

选择一个评估时间点,假如要求五月一日起进行实地征收,由这个实际的评估时间点所得出的重置价值。

例如,土建的价值+人工的价值+相关税费的价值=所得重置价值,再扣除相应的折损率(70%或80%等)。

成本法在以前运用相当广泛,土地价值,房屋价值都可以运用成本法进行评估,但现在590号令以及建设部的房屋征收评估办法都要求按照市场比较法。

第二、收益法。

在590号令当中是有相关的要求,如果用于生产经营的对于其生产经营的评估要运用收益法,其实也就是预估一下未来预期收益,选取适当的资本化率来体现,把资本投入到不动产所带来的收益率。

资本化率的概念在实践当中不常运用,意思是把不动产房屋、土地投入到相关的收益当中所产生的利润率。

收益法主要评估一些在实践当中进行实际生产经营的商业性质的主体,一些劳动附加值比较大、劳动性密集的行业、专利技术性行业可带来的劳动收益成几何倍增长的行业,原则上对其行业企业应按照收益法进行实际评估。

收益法在实践的过程中运用不是很多,在实践过程中与评估公司进行交涉的同时评估公司未涉及收益法部分,评估公司运用较多的是成本法和市场比较法两种。

第三、市场比较法。

需要注意的是,参照类似的房地产市场价值,意思就是要根据同区位、同地段、同性质(国有、集体)、同用途(商业、工业、住宅),商品房包括住宅和商业用途。

在实践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属于什么用地,要参考附地范围之内相同性质的用地价值,主要是参照类似房地产市场的价值。

第四、假设开发法。

假设开发法在实践中运用不多,例如我所律师在贵州云岩区遇到的案例,开发商反过来作为被拆迁人与政府交流,必然运用到假设开发法来进行实际评估,开发商需要土地利用实际开发,土地开发后目的可能作为商业、住宅也有可能是厂房,需要运用土地开发满足开发的主体要件。

六、拆迁补偿评估报告一般应当多长时间

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流程:

制定评估方案,向市建设局备案;

进行公告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及建议;

依据对拆迁重大政策征求的意见进行论证,评审政策可行性和科学性;

作出评估评测,制定应急预案;

作出总体评估结论,形成专项评估报告报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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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是什么评估的,拆迁补偿评估方法

内容审核:张海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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