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迁过程中,如果家里人口多而房屋面积少,确实可能存在超面积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应给予补偿以及具体的补偿方式,主要取决于当地的拆迁政策和法规。以下是具体的分析和依据:
拆迁补偿的原则: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这意味着,补偿不仅仅针对房屋的面积,还涉及到因拆迁而产生的其他损失。
对于公摊面积的补偿问题,虽然没有明确的法条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地区在拆迁时会考虑公摊面积的因素,并在“拆一还一”的基础上进行适当提高,以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人口因素在拆迁补偿中的考虑:
人口多而面积少的情况可能会使被拆迁户面临更大的居住困难。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如果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这可能意味着在补偿时会考虑家庭人口的因素。
另外,虽然《条例》中没有明确按人口补偿的规定,但在一些地方的拆迁政策中,可能会根据家庭人口数量给予一定的补偿或照顾。
具体的补偿方式和标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如果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关于补偿的具体标准,如每平方米多少钱或每人补偿多少平方等,这通常是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房地产市场状况等因素制定的。因此,具体的补偿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总之,在拆迁过程中如果遇到人口多而房屋面积少的情况,被征收人有权要求合理的补偿。具体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应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法规来确定。如果对拆迁补偿有疑问或不满,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解决。
二、拆迁每人多少平方法律分析:
根据所在地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规定来算。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拆迁人口多面积不够怎么算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补偿依照房屋拆迁时的面积以及人口进行计算,房屋拆迁后新增的人口一般是不计入赔偿范围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衍生问题:
拆迁后新增人口有政策吗一般来说拆迁之前会对拆迁地进行人口登记,这个登记指的是户口在拆迁地的有效人口数,如果是异地迁入的新增户籍,在登记前迁入的是有拆迁补偿的,在登记后迁入的一般是不会得到承认也就是没有拆迁补偿的,当然这个还是要看当地政策。
新生儿新增户籍不管是登记前还是后都是会得到承认有拆迁补偿的。
具体要看拆迁补偿协议的具体规定
四、房子拆迁后新增人口怎么补偿法律分析:
首先要确定被拆迁房屋是属于农村房屋还是城镇房屋(也就是土地性质是农村集体用地还是城镇用地),不同性质的房屋,拆迁标准有所不同。
要区分是营业用房还是居住用房。
要区分是货币补偿还是房屋安置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五、城市拆迁是按人口补偿还是按平方法律分析:
首先要确定被拆迁房屋是属于农村房屋还是城镇房屋(也就是土地性质是农村集体用地还是城镇用地),不同性质的房屋,拆迁标准有所不同。
要区分是营业用房还是居住用房。
要区分是货币补偿还是房屋安置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六、拆迁补偿是按照人口数还是房屋面积进行补偿法律分析:
根据所在地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规定来算。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1、房子拆迁会获得多少钱?
2、房屋拆迁补偿1比多少
3、房屋拆迁能赔多少
4、房屋拆迁补偿多少钱一平米
5、拆迁房屋赔偿多少钱一平方
6、房子拆迁比例
7、房子拆迁补偿款一般多少?
8、房屋拆迁补偿比例是1比几
9、房屋拆迁有补偿吗
10、房屋拆迁一赔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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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会多补偿平米数吗,城市拆迁是按人口补偿还是按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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