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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尾楼拆迁户该怎么办,烂尾楼拆迁户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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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尾楼拆迁户该怎么办,烂尾楼拆迁户该怎么办

烂尾楼拆迁户该怎么办,烂尾楼拆迁户该怎么办

一、烂尾楼拆迁户该怎么办

遇到烂尾楼拆迁问题,业主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一、如果开发商宣告破产时房屋尚未建成,业主应首先咨询专业的法律意见,弄清自己的产权归属。因为烂尾楼的产权状况对购房人来说尤为重要。业主需要确定房子的销售手续和产权是否明晰,是否已被银行抵押,以及房子是否被抵押,如有抵押,要弄清抵押期限,如何解除抵押。

二、若楼盘存在“烂尾”可能,业主可以尝试给开发商一点时间,如果其能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资金,完成后续工程,购房者的损失便可降到最少。

三、如果开发商因为资不抵债而破产,遭遇“烂尾”危机,业主不可轻易将房子退给开发商。因为退房以后,购房者只能拿到收据或欠条,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的关系,将由买卖关系变为债权债务关系。假如开发商最后因资不抵债,不得不宣布破产,其资产会被法院拍卖,而根据破产法偿债先后的规定,消费者比一般债主更容易得到开发商的补偿款。

四、业主如果决定要起诉开发商时,必须要团结一致,齐心一致。如果其他业主打了官司,并且获得胜诉、得到赔偿,而有的业主没有及时起诉,可能最终就得不到赔偿。

五、如果开发商破产后房已建成,购房者则可按照程序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

购房者应到工商行政部门,查询商品房开发企业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注销;

如已合法注销,购房者可凭工商部门出具的开发商合法注销证明,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个人身份证等在办证过程中需由购房者出具的资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

总的来说,烂尾楼拆迁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业主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包括咨询专业法律意见、了解产权状况、考虑给开发商一些时间筹措资金、不轻易退房以及及时起诉等。

二、烂尾楼一般最后都是怎么处理的

法律主观:

如果房子烂尾了,业主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如果只是开发商资金断裂,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了解开发商的情况,开发商如果能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资金,完成后续工程,烂尾房就可以复活。

,其次,如果开发商破产导致楼房烂尾,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开发商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根据中国《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关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规定,业主大会是由全体业主组成并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的组织,履行下列六大职责:

,(一)制订、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三)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四)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五)制订、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六)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以下五项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烂尾楼,是指已办理用地、规划手续,项目开工后,因开发商无力继续投资建设或陷入债务纠纷,停工一年以上的房地产项目。

因为烂尾楼项目仍处于施工阶段,仍然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管。

根据各地处置烂尾楼经验,通常都会以地方政府牵头,建设、规划、国土、监察等职能部门组成专项工作小组,采取资本运作、市场机制等措施,促使烂尾楼项目恢复建设。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三、拆迁户烂尾楼最后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

烂尾楼也是当时的业主出钱购买,业主已经将房屋的价格给付,你的产权证明上也是具有你的商品房面积,补偿参考周边房地产房屋补偿价格,不用担心,烂尾楼的拆迁业主是可以获得补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四、如果烂尾楼拆了怎么赔付业主

回迁房烂尾了的处理方式如下:

1、在不影响属于自己的回迁房的情况下,可以正常向房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证;

2、可以通过申请开发商破产,待清算后,以清算后的公司资产处理烂尾情况;

3、若开发商仅仅是目前没有办法提供资金,处理结尾工程,可以给予宽限期,延长交房日期,让开发商有时间筹备资金。

在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时,一定要约定清楚关键细节性问题:

何时交房、安置房的地理位置、房屋户型、面积等。

另外需要约定清楚违约责任,比如协议约定了安置房交付时间,如果拆迁方未按协议如期交房,被拆迁人可要求增加临时安置费等。

在签字前,需要仔细检查是否把约定的内容完整写到协议里了,如果不能确定,可以在签字前寻求专业律师指导。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五、回迁房烂尾了怎么办

回迁房烂尾了的处理方式如下:

1、在不影响属于自己的回迁房的情况下,可以正常向房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证;

2、可以通过申请开发商破产,待清算后,以清算后的公司资产处理烂尾情况;

3、若开发商仅仅是目前没有办法提供资金,处理结尾工程,可以给予宽限期,延长交房日期,让开发商有时间筹备资金。

在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时,一定要约定清楚关键细节性问题:

何时交房、安置房的地理位置、房屋户型、面积等。

另外需要约定清楚违约责任,比如协议约定了安置房交付时间,如果拆迁方未按协议如期交房,被拆迁人可要求增加临时安置费等。

在签字前,需要仔细检查是否把约定的内容完整写到协议里了,如果不能确定,可以在签字前寻求专业律师指导。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六、拆迁房烂尾了怎么办?

法律主观:

如果房子烂尾了,业主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如果只是开发商资金断裂,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了解开发商的情况,开发商如果能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资金,完成后续工程,烂尾房就可以复活。

,其次,如果开发商破产导致楼房烂尾,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开发商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根据中国《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关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规定,业主大会是由全体业主组成并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的组织,履行下列六大职责:

,(一)制订、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三)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四)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五)制订、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六)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以下五项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烂尾楼,是指已办理用地、规划手续,项目开工后,因开发商无力继续投资建设或陷入债务纠纷,停工一年以上的房地产项目。

因为烂尾楼项目仍处于施工阶段,仍然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管。

根据各地处置烂尾楼经验,通常都会以地方政府牵头,建设、规划、国土、监察等职能部门组成专项工作小组,采取资本运作、市场机制等措施,促使烂尾楼项目恢复建设。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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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烂尾楼拆迁户该怎么办,回迁房烂尾了怎么办

内容审核:张雪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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