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超面积宅基地的补偿问题,具体处理方式主要取决于当地的实际情况以及具体的超面积情况。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补偿方式及相关法律依据:
一、宅田相抵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对于超出的部分,如果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可以采取宅田相抵政策,即用耕地来弥补超出的宅基地面积,保持总量的平衡。
在具体操作上,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数,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村庄集镇规划重新建设时,村民让出超占的面积后,重新进行确权登记。
二、缴费补偿方式
对于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的超面积部分,还可以采取缴费补偿的方式继续使用宅基地。这种方式需要村民与村集体协商一致,并报上级部门批准。
缴费的具体金额和标准应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以确保公平合理。
三、村民自治协商原则
对于超面积宅基地的处理,还可以遵循村民自治协商原则。即由村集体共同商定处理方案,并上报上级部门批准后执行。
这种方式能够充分尊重村民的意愿和权益,同时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四、法律责任
需要强调的是,如果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包括超面积占用宅基地的情况,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对于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可处以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对于超面积宅基地的补偿问题,具体处理方式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以及具体的超面积情况而定。可能的补偿方式包括宅田相抵、缴费补偿以及村民自治协商等。同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处理过程的合法性与公平性。
二、宅基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一、宅基地超面积怎么处理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1、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民的宅基地无论是否超面积,都可以确权登记。
2、1982年到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农民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准的,按国家和地方规定处理的结果予以确权登记。
3、1987年之后,农民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准的,都不能确权登记。
但是没超的那部分,在补办完相关手续后,是可以登记的。
4、通过转让、赠与的方式得来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准的,按照转让、赠与行为发生时对宅基地超面积标准的规定,予以确权登记。
二、农村宅基地可以买卖吗宅基地的纠纷如何处理
1、农村宅基地是禁止买卖的,买卖宅基地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农村的宅基地,属于农村本村居民的福利,其土地所有权仍属于村集体所有。
所以,农村宅基地只能在本村居民之间转让、出售。
不得向外村居民转让、出售,否则,转让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一旦发生纠纷则会被要求返还房屋,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2、另外法律规定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将不予批准,也就是法律默认了村民出卖住房的这种行为的合法性,只是转让后不得再次申请宅基地。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三、农村房子超面积会被强拆吗?
农村房子超面积是否会被强拆,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1、如果建房已经办理合法的审批手续,如本人㓟相关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规划许可证等,且针对1面积超标的情况主动向审批机关报告以及补交一定费用,一般不会被拆除;
2、如果隐瞒面积超标的情况,被有关部门查处到,就会被视为违章建筑,就可能会被强拆。
三、宅基地超面积怎么处理农村的宅基地被征用之后,那么赔偿的安置房是需按照实际的面积来进行确定的,如果说不足或者是超过了,都会进行相应的处理。
安置补偿相关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其中,年产值的计算,与土地补偿费年产值的计算方法相同。
被征用单位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因人均耕地的数量和平均年产值多少而不等,人均耕地少,平均单位年产值高,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就高,反之则低。
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
对征用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各地一般按该土地年产值乘以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倍数计算;
对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安置补助费标准时,一般是在《土地管理法》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当地的情况,对耕地和非耕地(如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地、草原等)的安置补助费作统一规定。
在确定安置补助费时,被征地单位要有准确的应该享受安置补助费的人口数字。
为此,《土地管理法》规定,人口数必须按农业人口计算,非农业人口不在计算之中,必须是拟议征地前居住的人口,开始拟议征地后迁入的户口不包括在内。
按照以上规定计算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安置补助费应该用于安排因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不得挪作他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
四、宅基地超面积建筑如何安置补偿1.房屋补偿标准:
二层以上的楼房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法律依据:
《拆迁安置补偿条例》第四条 (四)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五、宅基地每平米补偿标准1.房屋补偿标准:
二层以上的楼房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法律依据:
《拆迁安置补偿条例》第四条 (四)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4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80—15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50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六、农村宅基地超面积该怎么处理一、宅基地超面积怎么处理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1、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民的宅基地无论是否超面积,都可以确权登记。
2、1982年到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农民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准的,按国家和地方规定处理的结果予以确权登记。
3、1987年之后,农民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准的,都不能确权登记。
但是没超的那部分,在补办完相关手续后,是可以登记的。
4、通过转让、赠与的方式得来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准的,按照转让、赠与行为发生时对宅基地超面积标准的规定,予以确权登记。
二、农村宅基地可以买卖吗宅基地的纠纷如何处理
1、农村宅基地是禁止买卖的,买卖宅基地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农村的宅基地,属于农村本村居民的福利,其土地所有权仍属于村集体所有。
所以,农村宅基地只能在本村居民之间转让、出售。
不得向外村居民转让、出售,否则,转让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一旦发生纠纷则会被要求返还房屋,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2、另外法律规定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将不予批准,也就是法律默认了村民出卖住房的这种行为的合法性,只是转让后不得再次申请宅基地。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三、农村房子超面积会被强拆吗?
农村房子超面积是否会被强拆,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1、如果建房已经办理合法的审批手续,如本人㓟相关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规划许可证等,且针对1面积超标的情况主动向审批机关报告以及补交一定费用,一般不会被拆除;
2、如果隐瞒面积超标的情况,被有关部门查处到,就会被视为违章建筑,就可能会被强拆。
1、拆迁超占宅基地建房补偿怎么处理的
2、农村拆迁超面积怎么算
3、拆迁宅基地超标面积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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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农村超占宅基地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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