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后遇到房价波动,拆迁补偿标准的确定并不直接受房价波动的影响。拆迁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需要对被征收人给予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部分补偿主要是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因此,即使房价发生波动,这部分补偿也是基于被拆迁房屋本身的价值,而非当前市场价格。
二、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同样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也是拆迁补偿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部分补偿主要是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房价波动对这部分补偿影响较小。
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如果被拆迁房屋用于生产经营,那么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也需要得到补偿。这部分补偿的具体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房价波动可能对这部分补偿产生一定影响,但主要影响因素还是生产经营的实际损失。
综上所述,拆迁补偿标准的确定并不完全受房价波动的影响,而是基于被拆迁房屋的价值、搬迁和临时安置的需要以及停产停业的损失等多个因素综合考虑。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当地人民政府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补偿标准。
二、房子拆迁补偿标准拆迁后遇到房价波动拆迁补偿标准如何确定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因此,在回答“房屋拆迁多少钱一平”前,先要明确两个概念“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以及“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一、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房地产的价格瞬息万变,今天的房价跟十年前的肯定不能同日而语,拆迁方希望“就低不就高”,只补偿多年前的房价;被拆迁人希望“越高越好”,眼睛只盯着新开盘,甚至是还没破土建设的楼盘。
其实,关于选择什么时间的房产价格,《条例》中是有明确规定的,即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但并不是随便贴一张纸就是房屋征收决定。
合法的房屋征收决定应包括:
“征收项目名称、征收房屋范围、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征收协议签订期限、对征收公告有异议的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期限、政府加盖公章。
”因此,只有包含上述内容的房屋征收决定才是合法的,其张贴公告的时间点,才能作为计算房屋拆迁补偿价值的基准时间点。
二、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是不是按我家周边二手房的价格?”“能不能按照新开盘的别墅价?”对于何为“类似房地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列举了以下参考因素:
“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
”
部分地方的拆迁补偿条例、办法、细则对“类似房地产”作出了更为具体的规定。
《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22条:
“……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本征收项目提供产权调换房屋同区域类似普通商品房评估价×应予产权调换房屋面积(含政策性增购面积)-政策性增购面积×产权调换房屋建筑安装成本价。
”
《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3条:
“征收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按照征收区域新建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结算货币补偿金。
”
《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23条:
“被征收的住宅房屋,征收补偿价值按照其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价格,结合被征收房屋建筑结构、层次、朝向、新旧程度和装饰装修情况等因素评估确定。
”
《潍坊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33条:
“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价值由受委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被征收房屋所在区位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结合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结构、成新、建筑面积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
”
《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6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应当按照同等建筑面积、类似新建商品住宅市场价格予以补偿。
”
《沈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26条:
“被征收人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1+上浮比例)+补贴面积×被征收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1+上浮比例)×40%。
”
《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23条:
“……住宅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加上征收奖励不得高于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市场价格。
”
三、拆迁后遇到房价波动拆迁补偿标准如何确定法律分析:
无论是国家的法律法规或者是地方政府的地方性法规,都不可能直接规定房屋拆迁的具体标准。
从国家层面看,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发展并不均衡,房地产价格千差万别,无法规定一个统一的、十分细化的标准。
地方性法规实际上就是对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进一步明确,二者并不冲突,但实际上也只是规定的房屋拆迁补偿的原则、计算方法。
所以,如果被拆迁户问的“标准”是指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那么不存在按照哪一个的问题,就好像在问海淀区属于北京市还是属于中国一样。
所以大家判断补偿标准时,如果选择产权置换,最低按面积拆一还一;如果选择货币补偿,城市房屋参考周边类似房屋市场价,农村房屋参考当地买地盖房所需费用。
总之,最根本的原则就是,不能因为征收拆迁而降低被拆迁户原有的生活居住水平!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四、关于拆迁的房屋补偿标准
法律主观: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 被拆迁房屋 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 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二)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三)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五、拆迁房屋的补偿按市场价吗法律主观: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 被拆迁房屋 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 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二)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三)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六、拆迁房价赔偿怎么算拆迁后遇到房价波动拆迁补偿标准如何确定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因此,在回答“房屋拆迁多少钱一平”前,先要明确两个概念“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以及“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一、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房地产的价格瞬息万变,今天的房价跟十年前的肯定不能同日而语,拆迁方希望“就低不就高”,只补偿多年前的房价;被拆迁人希望“越高越好”,眼睛只盯着新开盘,甚至是还没破土建设的楼盘。
其实,关于选择什么时间的房产价格,《条例》中是有明确规定的,即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但并不是随便贴一张纸就是房屋征收决定。
合法的房屋征收决定应包括:
“征收项目名称、征收房屋范围、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征收协议签订期限、对征收公告有异议的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期限、政府加盖公章。
”因此,只有包含上述内容的房屋征收决定才是合法的,其张贴公告的时间点,才能作为计算房屋拆迁补偿价值的基准时间点。
二、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是不是按我家周边二手房的价格?”“能不能按照新开盘的别墅价?”对于何为“类似房地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列举了以下参考因素:
“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
”
部分地方的拆迁补偿条例、办法、细则对“类似房地产”作出了更为具体的规定。
《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22条:
“……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本征收项目提供产权调换房屋同区域类似普通商品房评估价×应予产权调换房屋面积(含政策性增购面积)-政策性增购面积×产权调换房屋建筑安装成本价。
”
《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3条:
“征收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按照征收区域新建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结算货币补偿金。
”
《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23条:
“被征收的住宅房屋,征收补偿价值按照其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市场价格,结合被征收房屋建筑结构、层次、朝向、新旧程度和装饰装修情况等因素评估确定。
”
《潍坊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33条:
“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价值由受委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被征收房屋所在区位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结合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结构、成新、建筑面积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
”
《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6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应当按照同等建筑面积、类似新建商品住宅市场价格予以补偿。
”
《沈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26条:
“被征收人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1+上浮比例)+补贴面积×被征收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1+上浮比例)×40%。
”
《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23条:
“……住宅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加上征收奖励不得高于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市场价格。
”
1、评估房价高于拆迁补偿怎么办
2、拆迁房评估价低于市场价
3、房屋评估拆迁
4、房屋评估价对拆迁房有什么用
5、拆迁评估价格太低
6、拆迁评估价格低怎么办
7、评估价对动迁补偿款有影响吗
8、房屋征收评估价格被低估怎么办?
9、房屋拆迁评估价和赔偿价
10、政府拆迁评估价过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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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评估房价高于拆迁补偿,拆迁房屋的补偿按市场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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