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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拆迁不足60平米怎么补偿,

摘要:本文介绍南京市拆迁不足60平米怎么补偿,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借钱的借条有效期是多少年,职工社保和灵活就业社保的区别,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的区别,公积金基数调整怎么调整,身份证黑名单有什么影响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南京市拆迁不足60平米怎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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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积金基数调整怎么调整

借款条的有效期其实就是借款条的诉讼时效,这点在进行诉讼的时候是十分重要的。

如果当事人超过借款条的诉讼时效再起诉的话,那么就会丧失胜诉权。

1、借款条的有效期要看借款条写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三年。

2、借款条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两年。

3、借款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

4、借款条属于债务纠纷,只要债权人有证据表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便重新计算,但是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写借条的时候是要在里面确定它的有效期时长,如果借条时间过了对方还不还钱的话,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究。

具体借条在法律上有效期或是借条的规定。

三、借钱的借条有效期是多少年

法律分析:

职工社保与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最主要的区别在于,职工社保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由其自己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职工社保和灵活就业社保的区别

法律分析:

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是“必须悬挂”在经营场所明显的地方,副本可以随身携带,一般用于外出办理业务用;

营业执照正本只有一个,而副本可以有很多个。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

第十六条 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

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

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企业法人开展业务的需要,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第二十五条 登记主管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凭证,除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可以扣缴或者吊销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押、毁坏。

企业法人遗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应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

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的区别

法律分析:

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是“必须悬挂”在经营场所明显的地方,副本可以随身携带,一般用于外出办理业务用;

营业执照正本只有一个,而副本可以有很多个。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

第十六条 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

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

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企业法人开展业务的需要,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第二十五条 登记主管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凭证,除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可以扣缴或者吊销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押、毁坏。

企业法人遗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应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

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身份证黑名单有什么影响

借款条的有效期其实就是借款条的诉讼时效,这点在进行诉讼的时候是十分重要的。

如果当事人超过借款条的诉讼时效再起诉的话,那么就会丧失胜诉权。

1、借款条的有效期要看借款条写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三年。

2、借款条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两年。

3、借款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

4、借款条属于债务纠纷,只要债权人有证据表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便重新计算,但是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写借条的时候是要在里面确定它的有效期时长,如果借条时间过了对方还不还钱的话,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究。

具体借条在法律上有效期或是借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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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南京市拆迁不足60平米怎么补偿,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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