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总村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具体标准,由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四、其他补偿项目
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先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困难补助和奖励:根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此费用不是强制性,是否给付仍看当地政策。
请注意,具体的补偿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在实施拆迁前,建议详细了解当地的拆迁政策和补偿方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如有任何疑问或争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政府部门。
二、村庄拆迁5大补偿标准 -法律知识法律分析:
五里店京周路沿线棚户区改造项目将于2020年12月30日(明日)正式启动预签搬迁补偿协议工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五里店拆迁政策律师解答: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的标准
1、茅草房每平方米补偿 2000元。
2、砖房每平方米补偿 2600元。
3、平房每平方米补偿 3000元。
4、楼房(二层及以上)每平方米补偿 3500元。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 行评估确定。
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如:
石家庄市人民 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
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 材料。
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四、村庄拆迁5大补偿规定法律主观:
关于拆迁补偿条款的内容是,回答如下: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一般作为合同的部首部分,似乎是程序性的,但有时就是这令人感觉很简单的当事人名称,给合同找来麻烦,甚至导致合同无效。
这一部分是对合同主体的记载,实践中,自由明确主体,主体适格,合同才有意义:
合同主体是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享有者和承担者,一旦发生纠纷,能准确地确定责任人。
在这一部分中,当事人的住所也有法律的意义,民事诉讼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
住所的准确,为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在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履行中加强联系提供了方便,也为发生纠纷后,选择法院管辖提供了依据。
所以,对这一部分的双方当事人的名称、住所的填写一定要准确无误,尤其是住所要分清原住所和将来住所的区别。
联系方法也可以记录在合同上,如电话号码等。
(2)标的。
标的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标的是合同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就没有订立的必要性。
从另一个角度说,没有标的的合同是没有成立的合同。
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的标的,包括行为和物两种,其中被拆迁人从就被拆除的房屋中搬迁是行为;拆迁人支付给被拆迁人的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的房屋是物。
选择补偿方式与选择安置用房是被拆迁人的权利,这一权利应通过合同得到保障。
(3)质量。
房屋产权补偿安置合同中关于质量的条款也很重要,主要是安置用房质量问题。
房屋室外和室内装修的标准,电话线等双方安装到位,都必须清清楚楚地写入合同。
(4)数量。
数量是合同主要条款中最重要的条款之一;拆除旧房需要核实面积,产权调换需要约定面积,货币补偿和补助需要约定金额,这些都是数量。
在约定这些数量时,不能疏忽的一个问题就是结算和计算单位,例如以人民币为结算币种,房屋面积是以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建筑面积是否仅指室内面积,正负误差是多少。
(5)搬迁过渡方式。
房屋拆迁与其他民事活动不同的地方之一,就是被拆迁人从被拆除房屋搬出到回迁原拆迁地区有一个建设工期,此期间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需要过渡,是自行安排住处,还是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住处的,拆迁人应当给付的拆迁安置补助费是多少,这些必须经协商一致,达成合同,便于双方履行。
(6)履行期限。
对合同约定的义务,如何时搬迁、回迁、付款、是即时履行,还是定期履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在订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时对履行其应做出明确约定,对于该合同的顺利履行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履行期限明确,有利于拆迁活动的按计划进行。
(7)履行地点和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对履行地点的约定涉及多个方面,产权调换房的地点等关系到双方当事人切身利益。
地点不同影响房屋的价值。
房屋的四至位置和楼层、朝向等,当事人也十分注意,因为这些均是居住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
履行方式主要涉及房屋交割手续如何办理,补偿补助费如何支付,如不在合同中约定明白,履行时就可能出现争议。
(8)解决争议的方法。
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中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如是提交仲裁,由哪个仲裁机关仲裁;如诉讼可以约定由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之一的人民法院管辖。
在合同中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可以在发生纠纷时及时得到法律救济,使纠纷尽快得到解决。
(9)双方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条款。
由于房屋拆迁的特殊性,双方当事人对引起事项的特殊约定是合同的主要条款。
例如安置问题是有拆迁人解决,还是由被拆迁人解决;合同是否需要公证;房契的办理及费用等。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五、五保户拆迁补偿条例法律主观:
关于拆迁补偿条款的内容是,回答如下: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一般作为合同的部首部分,似乎是程序性的,但有时就是这令人感觉很简单的当事人名称,给合同找来麻烦,甚至导致合同无效。
这一部分是对合同主体的记载,实践中,自由明确主体,主体适格,合同才有意义:
合同主体是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享有者和承担者,一旦发生纠纷,能准确地确定责任人。
在这一部分中,当事人的住所也有法律的意义,民事诉讼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
住所的准确,为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在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履行中加强联系提供了方便,也为发生纠纷后,选择法院管辖提供了依据。
所以,对这一部分的双方当事人的名称、住所的填写一定要准确无误,尤其是住所要分清原住所和将来住所的区别。
联系方法也可以记录在合同上,如电话号码等。
(2)标的。
标的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标的是合同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就没有订立的必要性。
从另一个角度说,没有标的的合同是没有成立的合同。
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的标的,包括行为和物两种,其中被拆迁人从就被拆除的房屋中搬迁是行为;拆迁人支付给被拆迁人的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的房屋是物。
选择补偿方式与选择安置用房是被拆迁人的权利,这一权利应通过合同得到保障。
(3)质量。
房屋产权补偿安置合同中关于质量的条款也很重要,主要是安置用房质量问题。
房屋室外和室内装修的标准,电话线等双方安装到位,都必须清清楚楚地写入合同。
(4)数量。
数量是合同主要条款中最重要的条款之一;拆除旧房需要核实面积,产权调换需要约定面积,货币补偿和补助需要约定金额,这些都是数量。
在约定这些数量时,不能疏忽的一个问题就是结算和计算单位,例如以人民币为结算币种,房屋面积是以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建筑面积是否仅指室内面积,正负误差是多少。
(5)搬迁过渡方式。
房屋拆迁与其他民事活动不同的地方之一,就是被拆迁人从被拆除房屋搬出到回迁原拆迁地区有一个建设工期,此期间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需要过渡,是自行安排住处,还是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住处的,拆迁人应当给付的拆迁安置补助费是多少,这些必须经协商一致,达成合同,便于双方履行。
(6)履行期限。
对合同约定的义务,如何时搬迁、回迁、付款、是即时履行,还是定期履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在订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时对履行其应做出明确约定,对于该合同的顺利履行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履行期限明确,有利于拆迁活动的按计划进行。
(7)履行地点和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对履行地点的约定涉及多个方面,产权调换房的地点等关系到双方当事人切身利益。
地点不同影响房屋的价值。
房屋的四至位置和楼层、朝向等,当事人也十分注意,因为这些均是居住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
履行方式主要涉及房屋交割手续如何办理,补偿补助费如何支付,如不在合同中约定明白,履行时就可能出现争议。
(8)解决争议的方法。
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中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如是提交仲裁,由哪个仲裁机关仲裁;如诉讼可以约定由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之一的人民法院管辖。
在合同中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可以在发生纠纷时及时得到法律救济,使纠纷尽快得到解决。
(9)双方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条款。
由于房屋拆迁的特殊性,双方当事人对引起事项的特殊约定是合同的主要条款。
例如安置问题是有拆迁人解决,还是由被拆迁人解决;合同是否需要公证;房契的办理及费用等。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六、拆迁赔偿标准一览表法律分析:
五里店京周路沿线棚户区改造项目将于2020年12月30日(明日)正式启动预签搬迁补偿协议工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1、五里多社区
2、五里多片区改造什么时候完成
3、五里多拆迁补偿多少一平方合适
4、五里多规划图
5、五里多改造
6、五里村拆迁
7、五里多村属于哪个街道
8、五里多总规划面积
9、五里多社区居委会电话
10、五里多村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五里多拆迁补偿多少一平方,五总村拆迁补偿标准一览表”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五里多拆迁补偿多少一平方,五保户拆迁补偿条例
内容审核:尹浩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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