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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拆迁纠纷怎么办,拆迁引起家庭纠纷怎么办征收?

摘要:本文介绍遇到拆迁纠纷怎么办,拆迁引起家庭纠纷怎么办征收?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拆迁时遇到家庭纠纷怎么办征收,因家庭纠纷拿不到动迁款,征地拆迁家庭纠纷如何解决,房子拆迁有纠纷怎么处理,拆迁家庭内部纠纷怎么办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遇到拆迁纠纷怎么办,拆迁引起家庭纠纷怎么办征收?

遇到拆迁纠纷怎么办,拆迁引起家庭纠纷怎么办征收?

一、拆迁引起家庭纠纷怎么办征收?

拆迁引起家庭纠纷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一、协商分配拆迁款

家庭成员之间可以首先尝试通过协商来解决拆迁款的分配问题。在协商过程中,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平等原则: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家庭成员可以协商将拆迁款进行均等分割。

照顾弱势群体:对于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可以适当给予照顾,多分配一些拆迁款。

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如果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此外,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多分。

二、行政裁决或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如果协商无果,家庭成员可以选择通过行政裁决或司法途径来解决拆迁款分配纠纷。具体方式如下:

行政裁决:根据相关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之间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可以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裁决。

司法途径:包括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民事诉讼适用于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的情况,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行政诉讼则适用于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拆迁补偿决定不服的情况。

请注意,在选择行政裁决或司法途径解决纠纷时,应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

三、遵循征收补偿规定

在处理拆迁引起的家庭纠纷时,还应遵循征收补偿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因此,在分配拆迁款时,应确保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拆迁引起家庭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行政裁决或司法途径等方式进行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原则,确保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解决。

二、房子拆迁有纠纷怎么处理

首先,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

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

1、一人一份,均等分割。

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也应平均分割;

2、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

这是因为多数老年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人社会保障不足,后继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弱,需要给予特殊保护,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时也应适当照顾其利益。

3、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的原则。

此外,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的,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

一、拆迁单位对安置人员的确定是什么?

由于现实情况纷繁复杂,确定应安置人员存在一定的难度,动拆迁单位在实践中对动拆迁补偿款分割人员的核定有三种形式:

1、动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以户为单位)签订的《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中附有安置人员的名单,除非上述条款被法院宣告无效,一般都按该协议分割动拆迁补偿款;

2、在《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中无相关条款,但在动拆迁单位动迁之初以户为单位制定的“两定表”(即核定人员表、核定面积表)中有相关记载的,一般以该表中的相关内容为参考,依据当事人提出的合理合法的主张,确定安置补偿人员;

3、当《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及“两定表”对相关安置人员均不明晰时,调解人员可至动拆迁单位了解具体情况,参考其意见合理确定安置人员。

二、对于不同房屋性质的不同处理是什么?

除公房拆迁补偿款分割的情形外,实践中还会遇到拆迁其他性质各类房屋时所发生的纠纷,此时应区分房屋性质,分别确立调解原则:

1、被拆迁房屋属于居住和非居住兼用的,如果拆迁人明确区分居住补偿和非居住补偿份额的,对于居住补偿部分,承租人和同住人可共同分割;

对于非居住补偿部分,利用该房屋进行经营的人是该公房的承租人或同住人的,则该承租人或同住人可以适当多分;

如果拆迁人未明确区分,利用该房屋进行经营的承租人或同住人就整个补偿款可以适当多分。

2、被拆迁房屋属于因落实政策而恢复所有权的代理经租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分割一般归所有权人,实际居住人的安置,按照本市有关政策规定处理。

3、被拆迁房屋属于通过市场买卖取得的使用权公有居住房屋,所得到的货币补偿款一般归出资人所有。

被拆迁房屋属于售后公房,应按私房拆迁补偿款份额划分的原则进行调解。

三、拆迁时遇到家庭纠纷怎么办征收

法律分析:

主要看房屋的所有权人是谁,会导致处理方式不同。

如果是共同共有,且共有人之间有纠纷,无法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无法签字。

那么补偿款项可能会留存于征收部门,待争议解决后领取。

如果房屋所有权人很明确,那么可以由房屋所有人领取补偿款,然后再解决家庭内部纠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四、因家庭纠纷拿不到动迁款

一、征地拆迁家庭纠纷如何解决?

可以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征地拆迁家庭纠纷起诉后法院立案条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征地拆迁家庭纠纷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3、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四、征地拆迁家庭纠纷开庭后审理流程有哪些?

1、宣布开庭。

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

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

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

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

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五、征地拆迁家庭纠纷的诉讼费由谁承担?

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六、征地拆迁家庭纠纷起诉后法院的调解流程有哪些?

1、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开始调解;

2、调解开始后,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

3、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协议不被人民法院认可的,结束调解程序恢复审判。

七、征地拆迁家庭纠纷起诉后审判人员需自行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四)是本案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五)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持有本案非上市公司当事人的股份或者股权的;

(六)与本案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实际上法律没有强行规定过征地拆迁家庭纠纷如何解决,但家庭成员间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解决纠纷。

此外,政府部门的经济行为不需要经过全体家庭成员的同意。

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五、征地拆迁家庭纠纷如何解决

一、征地拆迁家庭纠纷如何解决?

可以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征地拆迁家庭纠纷起诉后法院立案条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征地拆迁家庭纠纷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3、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四、征地拆迁家庭纠纷开庭后审理流程有哪些?

1、宣布开庭。

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

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

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

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

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五、征地拆迁家庭纠纷的诉讼费由谁承担?

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六、征地拆迁家庭纠纷起诉后法院的调解流程有哪些?

1、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开始调解;

2、调解开始后,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

3、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协议不被人民法院认可的,结束调解程序恢复审判。

七、征地拆迁家庭纠纷起诉后审判人员需自行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四)是本案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五)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持有本案非上市公司当事人的股份或者股权的;

(六)与本案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实际上法律没有强行规定过征地拆迁家庭纠纷如何解决,但家庭成员间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解决纠纷。

此外,政府部门的经济行为不需要经过全体家庭成员的同意。

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六、拆迁家庭内部纠纷怎么办

首先,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

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

1、一人一份,均等分割。

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也应平均分割;

2、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

这是因为多数老年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人社会保障不足,后继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弱,需要给予特殊保护,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时也应适当照顾其利益。

3、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的原则。

此外,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的,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

一、拆迁单位对安置人员的确定是什么?

由于现实情况纷繁复杂,确定应安置人员存在一定的难度,动拆迁单位在实践中对动拆迁补偿款分割人员的核定有三种形式:

1、动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以户为单位)签订的《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中附有安置人员的名单,除非上述条款被法院宣告无效,一般都按该协议分割动拆迁补偿款;

2、在《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中无相关条款,但在动拆迁单位动迁之初以户为单位制定的“两定表”(即核定人员表、核定面积表)中有相关记载的,一般以该表中的相关内容为参考,依据当事人提出的合理合法的主张,确定安置补偿人员;

3、当《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及“两定表”对相关安置人员均不明晰时,调解人员可至动拆迁单位了解具体情况,参考其意见合理确定安置人员。

二、对于不同房屋性质的不同处理是什么?

除公房拆迁补偿款分割的情形外,实践中还会遇到拆迁其他性质各类房屋时所发生的纠纷,此时应区分房屋性质,分别确立调解原则:

1、被拆迁房屋属于居住和非居住兼用的,如果拆迁人明确区分居住补偿和非居住补偿份额的,对于居住补偿部分,承租人和同住人可共同分割;

对于非居住补偿部分,利用该房屋进行经营的人是该公房的承租人或同住人的,则该承租人或同住人可以适当多分;

如果拆迁人未明确区分,利用该房屋进行经营的承租人或同住人就整个补偿款可以适当多分。

2、被拆迁房屋属于因落实政策而恢复所有权的代理经租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分割一般归所有权人,实际居住人的安置,按照本市有关政策规定处理。

3、被拆迁房屋属于通过市场买卖取得的使用权公有居住房屋,所得到的货币补偿款一般归出资人所有。

被拆迁房屋属于售后公房,应按私房拆迁补偿款份额划分的原则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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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遇到拆迁纠纷怎么办,征地拆迁家庭纠纷如何解决

内容审核:耿佳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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