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修省道拆房子赔偿标准
一、房屋补偿标准:草房为每平方米1900元,砖瓦房为每平方米2400元,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为每平方米2800元,多层楼房为每平方米3300元。
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三、拆迁房屋导致房屋占地的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二、修国道占地补偿标准国道房屋赔偿标准如下:
1、农村草房补偿1900元/平米;
2、砖瓦房补偿2400元/平米;
3、砖砼结构房屋补偿2800元/平米;
4、二层及及以上楼房补偿3300元/平米,另外房屋附属物等给予等价的补偿。
异地安置每户给予2万元的补偿。
一、国道房屋赔偿标准1、国道房屋赔偿标准如下:
(1)农村草房补偿1900元/平米;
(2)砖瓦房补偿2400元/平米;
(3)砖砼结构房屋补偿2800元/平米;
(4)二层及及以上楼房补偿3300元/平米,另外房屋附属物等给予等价的补偿。
异地安置每户给予2万元的补偿。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房屋赔偿款要交税吗房屋赔偿款不需要交税。
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缴个人所得税。
三、国道房屋赔偿标准国道扩建的补偿标准如下:
1、耕地,菜地,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计算;
2、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来计算,房屋方面由建设单位另行重建的,原宅基地无补偿;
5、无收益的非耕地,没有补偿。
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
耕地质量降低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整治。
新开垦和整治的耕地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验收。
个别省、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的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易地开垦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四、国道扩建的补偿标准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国道加宽道路,对房屋赔偿标准,因各地的赔偿标准是不同的,其具体赔偿标准请参考当地的赔偿公告以及咨询相关管理部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五、国道加宽房屋赔偿标准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国道加宽道路,对房屋赔偿标准,因各地的赔偿标准是不同的,其具体赔偿标准请参考当地的赔偿公告以及咨询相关管理部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六、修省道拆房子赔偿标准国道房屋赔偿标准如下:
1、农村草房补偿1900元/平米;
2、砖瓦房补偿2400元/平米;
3、砖砼结构房屋补偿2800元/平米;
4、二层及及以上楼房补偿3300元/平米,另外房屋附属物等给予等价的补偿。
异地安置每户给予2万元的补偿。
一、国道房屋赔偿标准1、国道房屋赔偿标准如下:
(1)农村草房补偿1900元/平米;
(2)砖瓦房补偿2400元/平米;
(3)砖砼结构房屋补偿2800元/平米;
(4)二层及及以上楼房补偿3300元/平米,另外房屋附属物等给予等价的补偿。
异地安置每户给予2万元的补偿。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房屋赔偿款要交税吗房屋赔偿款不需要交税。
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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