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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区拆迁补偿标准,杭州滨江区拆迁分房政策

摘要:本文介绍滨江区拆迁补偿标准,杭州滨江区拆迁分房政策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杭州拆迁房怎样分配,滨江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杭州江干区农村房拆迁政策是什么?,杭州拆迁补偿标准,杭州拆迁补偿方案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滨江区拆迁补偿标准,杭州滨江区拆迁分房政策

滨江区拆迁补偿标准,杭州滨江区拆迁分房政策

一、杭州滨江区拆迁分房政策

法律客观:

一、杭州房改房拆迁政策是如何规定的?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国有土地补偿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二、杭州房屋拆迁补偿方式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其原因: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四是更好地体现新《条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条件实行货币补偿的,尽可能实行货币补偿。《条例》规定了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等价有偿,采取的办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确定。对于货币补偿的具体办法各地有所不同,许多地方对此出台了法规或规章予以规范。2、产权调换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也就是说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产权调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点是以实物形态来体现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无论是居住房屋还是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产权调换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差价结算以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实质上是结算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与调换房屋市场价的差价,多退少补。相当于先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其房屋的评估价进行补偿,再由被拆迁人按市场价购买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杭州在拆迁房改房时,必须事先按照杭州房改房拆迁政策,制定确切的补偿方案,在该方案之后,必须包含补偿金额的分配、拆迁后房屋的修建标准等,该方案在制定完成后,必须交由制定机构进行审核,切只有在审核通过之后,才能开始拆迁事宜。

二、杭州拆迁补偿标准

分配杭州拆迁安置房的方式是:

一种是按每户的人口分配;

一种是按户口分配。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作保障使用。

一、农民安置房可以转让吗

农民安置房满5年取得产权证后可以转让。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买卖安置房应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办理交易及过户手续,或者在交易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

二、安置房是怎么回事

安置房是政府在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中安置被拆迁居民的房屋。

也就是说,由于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被拆迁人或承租人使用的房屋被安置。

根据中国法律,安置房的转让交易只能在取得安置房产权证书后进行。

此时,转让交易与普通住房没有区别。

安置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包括被拆迁房屋的农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三、杭州拆迁房怎样分配

拆迁补偿无标准可依。

2007年3月29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正案,新修改的《条例》取消了原条例中关于基准价的规定: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被拆迁房屋价格的,由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房地产交易市场提供的信息,结合该房屋具体区位、建筑结构、建筑面积、成新、层次、装修等因素评估确定。

而在实际拆迁过程中,被拆迁户往往无法满足于评估后给予的一比一补偿,他们认为从原有的多层到高层,自己实际可用面积减少,要求一比一点五甚至一比二予以置换。

也有部分被拆迁户基于目前房价上扬,个人住房需求从小户型到大户型的转变,要求予以大户型置换。

面对被拆迁户的讨价还价,指挥部拆迁补偿无标准可依。

以白云小区东北角地块拆迁为例,被拆迁户要求高、条件苛刻,最后经协商以一比一点二予以置换,仍有少数被拆迁户表示不满足,导致拆迁时间拉长、拆迁成本增加。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体系,保障城市房屋拆迁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国家、省及市有关城市房屋拆迁法规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际,现就推进城市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在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行政区域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住宅房屋拆迁,并需对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的,适用本意见。

二、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应当书面承诺自行解决居住问题。

拆迁人在对被拆迁人住宅房屋按照评估价格给予补偿的基础上,再按评估价格的20%给予其货币补贴。

三、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且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8平方米的(本市另有住房的,一并计算建筑面积),拆迁人根据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按照48平方米建筑面积给予货币补偿,并按本意见第二条给予货币补贴。

已按照本条款享受48平方米建筑面积货币补偿最低保障的被拆迁人,不再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四、拆迁人应在货币补偿协议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货币补偿款和补贴全额支付给被拆迁人。

被拆迁人在领取上述款项之日起12个月内购买住宅房屋的,根据购房纳税凭证,新购房屋价格低于货币补偿款的,由拆迁人按照新购房屋价格的2%给予奖励;新购房屋价格高于货币补偿款的,按照货币补偿款的2%给予奖励。

五、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其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期限从4个月调整为12个月,由拆迁人一次性发放。

六、选择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严格按照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和安置用房评估价格进行资金结算。

确因自然间不可分割等原因增加建筑面积需按安置用房评估价格优惠结算的,优惠结算部分建筑面积最高不得超过10平方米。

选择产权调换的不再享受本意见的货币补偿和补贴政策。

七、拆迁评估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省及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有关规定进行。

八、本意见未明事宜,按照《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1、拆迁预算的计算公式拆迁预算=拆迁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总建筑面积×全市二手住房平均交易单价×相应地段等级的系数其中,全市二手住房平均交易单价是指申请拆迁许可证当月房产信息网公布的全市二手住房平均交易单价。

该价格仅作为测算拆迁预算用。

2、地段等级的系数经综合测算,暂定我市一至十二类地段等级系数分别为:

一类地段1.4;二类地段1.2;三类地段1.0;四类地段0.9;五类地段0.8;六类地段0.7;七类地段0.6;八类地段0.4;九至十二类地段0.3。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四、滨江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双向补偿

拆迁补偿政策调整为:

宅基地面积*拆迁补偿价格固有资产(房子价值)周边物资资产安置费等。

农村房屋拆迁后,是会得到房屋的补偿款的。

但其实除了房屋的补偿款,还有宅基地补偿。

也就是房屋建造的那片土地,如果拆迁后,农民还可以领取宅基地拆迁补偿费,也就是说农民可以同时领取到这两项补偿。

2、补偿扩大房屋

国家对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范围再次扩大。

赔偿不仅仅限于房屋,还会涉及到房屋周边的一些资产,例如草地,菜园子,菜地等等物质。

如果房屋被拆迁的话,房屋周边的这些物资也会被包含在补偿的范围内的。

3、固有资产补偿

其实固有资产就是指的被拆迁房屋内的一些装修材料费,人工费,还有其它的一些费用等。

因为这些资产都是农民在拆迁之前就投入进去的,所以这些也都会包含在补偿的范围内。

一、农村拆迁安置协议中包括哪些条款?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

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

2、主要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五、杭州江干区农村房拆迁政策是什么?

1、双向补偿

拆迁补偿政策调整为:

宅基地面积*拆迁补偿价格固有资产(房子价值)周边物资资产安置费等。

农村房屋拆迁后,是会得到房屋的补偿款的。

但其实除了房屋的补偿款,还有宅基地补偿。

也就是房屋建造的那片土地,如果拆迁后,农民还可以领取宅基地拆迁补偿费,也就是说农民可以同时领取到这两项补偿。

2、补偿扩大房屋

国家对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范围再次扩大。

赔偿不仅仅限于房屋,还会涉及到房屋周边的一些资产,例如草地,菜园子,菜地等等物质。

如果房屋被拆迁的话,房屋周边的这些物资也会被包含在补偿的范围内的。

3、固有资产补偿

其实固有资产就是指的被拆迁房屋内的一些装修材料费,人工费,还有其它的一些费用等。

因为这些资产都是农民在拆迁之前就投入进去的,所以这些也都会包含在补偿的范围内。

一、农村拆迁安置协议中包括哪些条款?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

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

2、主要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六、杭州拆迁补偿方案

分配杭州拆迁安置房的方式是:

一种是按每户的人口分配;

一种是按户口分配。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作保障使用。

一、农民安置房可以转让吗

农民安置房满5年取得产权证后可以转让。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买卖安置房应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办理交易及过户手续,或者在交易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

二、安置房是怎么回事

安置房是政府在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中安置被拆迁居民的房屋。

也就是说,由于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被拆迁人或承租人使用的房屋被安置。

根据中国法律,安置房的转让交易只能在取得安置房产权证书后进行。

此时,转让交易与普通住房没有区别。

安置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包括被拆迁房屋的农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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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滨江区拆迁补偿标准,杭州江干区农村房拆迁政策是什么?

内容审核:王杰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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