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土地使用面积拆迁时大于房屋建筑面积,对于超出的土地面积是否有补偿,这取决于具体的拆迁政策和补偿方案。一般来说,如果土地证上的土地面积大于房产证上的房屋建筑面积,那么在拆迁时,超出房屋建筑面积的土地部分是有可能获得补偿的。
补偿原则: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拆迁补偿应涵盖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以及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和停产停业损失等。这表明,补偿不仅仅针对房屋本身,还包括与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等附属权益。
地随房走原则:在我国,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是同时登记的,实行“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原则。因此,在征地拆迁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应一并收回,并给予相应补偿。
补偿计算方式:具体的补偿计算方式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一般来说,房屋补偿是按建筑面积计算的,但如果土地证上的面积大于房产证上的面积,超出部分的土地面积也可能会根据相关政策获得一定的补偿。这种补偿可能以货币形式支付,也可能以其他方式(如房屋置换等)进行。
综上所述,如果房屋土地使用面积在拆迁时大于房屋建筑面积,对于超出的土地面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拆迁政策,是有可能获得相应补偿的。但具体补偿方式和标准需依据当地政府的拆迁政策和补偿方案来确定。
二、房屋拆迁补偿按土地面积算吗法律分析:
房屋土地使用面积拆迁补偿时大于房屋建筑面积一般没有补偿。
一般的补偿标准是根据不动产权证(之前叫房产证)上的房屋面积大小作为依据来制定相应的拆迁补偿标准,不会依据房屋的土地使用面积再去另行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国家占地补偿新标准
●国有土地补偿标准
●国有划拨土地怎么补偿
●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细则
三、房屋土地使用面积大于建筑面积是否有补偿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按房屋面积计算,但土地面积超过房产面积部分,应按土地征用计算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土地调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土地权属以及变化情况;
(二)土地利用现状以及变化情况;
(三)土地条件。
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地方土地调查成果,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公布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自上而下逐级依次公布本行政区域的土地调查成果。
土地调查成果是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以及自然资源管理、保护和利用的重要依据。
土地调查技术规程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四、拆迁按土地面积还是建筑面积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只补偿房产证上的房屋面积,不会再单独补偿其他土地面积,除非你的土地证上的土地面积大于房产上的面积。
房屋补偿按建筑面积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五、土地使用面积拆迁补偿时大于房屋建筑面积是否有补偿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只补偿房产证上的房屋面积,不会再单独补偿其他土地面积,除非你的土地证上的土地面积大于房产上的面积。
房屋补偿按建筑面积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六、土地使用面积拆迁补偿时大于房屋建筑面积是否有补偿?法律分析:
房屋土地使用面积拆迁补偿时大于房屋建筑面积一般没有补偿。
一般的补偿标准是根据不动产权证(之前叫房产证)上的房屋面积大小作为依据来制定相应的拆迁补偿标准,不会依据房屋的土地使用面积再去另行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1、国有土地拆迁建筑面积的补偿标准
2、国有土地拆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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