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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申请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程序是什么

摘要:本文介绍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申请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程序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房屋拆迁资格证怎么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到哪个部门办理,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条件,拆迁需要什么资质,如何申请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申请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程序是什么

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申请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程序是什么

一、申请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程序是什么

法律分析: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并对其进行妥善的安置。申请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具体程序如下:

1、调查核实。 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上门大量核实。

2、逐户走访。 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对所有的被拆迁人逐户走访,全面进行宣传接触,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愿望。

3、编制拆迁计划。 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以及国家、地方有关拆迁的法律规定,及时编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确定拆迁时间、拆迁步骤和拆迁形式。

4、申请拆迁。 拆迁人持有关的国家批文、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申查批准并领到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

5、发出拆迁公告。 拆迁许可证一经批准发放,拆迁主管机关应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时应作好房屋拆迁的宣传、解释工作。

6、签订协议。 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国家和本地区关于安置、补偿的有关规定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协议应明确补偿办法和数额、安置面积和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协议经双方同意,可送拆迁主管机关备案和公证机关公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7、实施拆迁。 被拆迁人搬迁后,拆迁人应及时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内实施拆迁。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拆迁需要什么资质

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管理如下: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对已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实行年度考核,被考核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和时限如实提供材料,考核合格的给予验证,考核不合格的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房屋拆迁资格证书。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

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三、房屋拆迁资格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许可证到房管局办理。

1、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2、属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报经市国土房管局复审同意后,方可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3、跨区、县建设工程的,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报经市国土房管局复审同意后,方可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4、国土房管局在审查房屋拆迁申请时,设计拆迁中央国家机关、军队所有房屋时,应当征求有关管理部门的意见。

5、区、县国土房管局审查、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报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

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四、房屋拆迁许可证到哪个部门办理

本文介绍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知:

对申请设立房屋拆迁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单位颁发《房屋拆迁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对房屋拆迁单位和自行拆迁单位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一、去当兵需要哪些条件

去当兵需要的条件:

1、政治审查和体检符合现役公民的政治和身体条件;

2、毕业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必须取得国家统一颁发的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从事本专业一年以上;

大专以上学历,必须取得国家统一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可以招收应届毕业生或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3、年龄一般不超过25岁,军队特别需要并持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可以放宽到27年龄比原规定缩小,军队特殊专业需要或者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以放宽到30周岁。

二、本村村民买的棚户区改造能赔偿吗

(一)颁发拆迁许可证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是实施房屋拆迁的前提和基础。

单位和个人(有例外)需要拆迁房屋的,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的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房屋拆迁许可申请。

(二)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三)拆迁补偿协商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进入拆迁补偿协商阶段。

另一种情况是,经过平等、自愿、合法的协商未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四)进行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拆迁人、被拆迁人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补偿安置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五)拆迁实施。

三、征兵的要求是什么?

(1)政治审查、身体检查符合应征公民服现役的政治和身体条件;

(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的,必须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大专以上学历的,必须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可以招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招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3)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部队特别需要并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放宽至27周岁。

比原规定缩小了年龄段,原规定是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部队特殊专业需要或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五、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条件

本文介绍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知:

对申请设立房屋拆迁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单位颁发《房屋拆迁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对房屋拆迁单位和自行拆迁单位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一、去当兵需要哪些条件

去当兵需要的条件:

1、政治审查和体检符合现役公民的政治和身体条件;

2、毕业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必须取得国家统一颁发的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从事本专业一年以上;

大专以上学历,必须取得国家统一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可以招收应届毕业生或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3、年龄一般不超过25岁,军队特别需要并持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可以放宽到27年龄比原规定缩小,军队特殊专业需要或者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以放宽到30周岁。

二、本村村民买的棚户区改造能赔偿吗

(一)颁发拆迁许可证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是实施房屋拆迁的前提和基础。

单位和个人(有例外)需要拆迁房屋的,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的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房屋拆迁许可申请。

(二)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三)拆迁补偿协商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进入拆迁补偿协商阶段。

另一种情况是,经过平等、自愿、合法的协商未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四)进行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拆迁人、被拆迁人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补偿安置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五)拆迁实施。

三、征兵的要求是什么?

(1)政治审查、身体检查符合应征公民服现役的政治和身体条件;

(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的,必须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大专以上学历的,必须获得国家统一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可以招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招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3)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部队特别需要并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放宽至27周岁。

比原规定缩小了年龄段,原规定是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部队特殊专业需要或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六、如何申请房屋拆迁资格证书

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管理如下: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对已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实行年度考核,被考核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和时限如实提供材料,考核合格的给予验证,考核不合格的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房屋拆迁资格证书。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

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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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条件

内容审核:张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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