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住房公积金 作为民生“大礼包”,让众多市民圆了“安居梦”。为了让这块民生“蛋糕”散发出更加幸福的味道,更好地惠及群众,近日, 青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 西宁 中心支行联合发文,出台青海省住房公积金使用新政,以满足群众期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个人住房消费。 贷款 门槛低了 新政明确,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 首套房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贷款标准放宽了 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长贷款期限放宽到25年;对申请 公积金贷款 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下调到20%。为了满足州县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西宁地区购买自住住房的需要,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可根据西宁地区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价格和居民家庭平均住房水平,适时调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标准。 浮动贷款额度制度建立 根据新政,职工信用记录今后将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依据。对信用状况良好、有住房需求的职工,各地可以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基础上上浮20%;对非恶意欠款产生不良信用记录的职工,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基础上适度下浮贷款额度,下浮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以内。 异地及 二手房贷款 业务推进 积极开办异地贷款业务,在青海省范围内异地购房的家庭,缴存职工可在购买住房所在地 公积金 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购买二手住房的缴存职工,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期限和所购二手房房龄相加最多可延长到30年。 贷款中间费用取消了 新政取消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 公证 、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明确要求不得收取代办费和复印费,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住房公积金提取 改进 新政明确,缴存职工未成年子女购买住房时可使用职工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偿还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开办委托提取业务,职工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冲抵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可支付房租了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二、青海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号码是08343235753。
公积金的提取流程:
1、购房提取。
这种方法提取公积金时,直接到住房公积金办理中心全额提取即可;
2、住房贷款提取。
在没有绑定公积金还款的情况下,如果目前有需要偿还的房贷,可以按照规定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进行还贷;
3、利用租房合同提取公积金。
现在有许多地区都已经实行了这样的规定,如果是在职职工租房,可以利用租房合同来提取自己账户中的公积金。
但是要注意的是,公积金的提取也会有限额,公积金的提取金额要在自己一年所支付的房租金额之内。
但是如果想要将公积金全部提取出来,还需要满足更多的条件,仅靠租赁房屋的方式来提取还是不够的;
4、房屋装修提取。
房屋装修或者老房子改造等情况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在提供自己与装修公司的装修委托合同以及其他的证明材料之后,就可以提取。
具体所需材料,公积金办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也会提前告知;
5、法院判决提取公积金。
这种提取公积金的方式很少遇到。
比如在欠了别人很多钱的情况下,自己一直没有偿还,别人通过法院起诉,法院就会判决将公积金账户中的钱提取出来转移到别人的公积金账户中去。
这种提取方式是一种理论上的方法,如果要真的实施,手续也是比较繁琐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三、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号码法律主观:
住房公积金 作为民生“大礼包”,让众多市民圆了“安居梦”。
为了让这块民生“蛋糕”散发出更加幸福的味道,更好地惠及群众,近日, 青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 西宁 中心支行联合发文,出台青海省住房公积金使用新政,以满足群众期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个人住房消费。
贷款 门槛低了 新政明确,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 首套房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贷款标准放宽了 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长贷款期限放宽到25年;对申请 公积金贷款 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下调到20%。
为了满足州县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西宁地区购买自住住房的需要,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可根据西宁地区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价格和居民家庭平均住房水平,适时调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标准。
浮动贷款额度制度建立 根据新政,职工信用记录今后将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依据。
对信用状况良好、有住房需求的职工,各地可以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基础上上浮20%;对非恶意欠款产生不良信用记录的职工,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基础上适度下浮贷款额度,下浮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以内。
异地及 二手房贷款 业务推进 积极开办异地贷款业务,在青海省范围内异地购房的家庭,缴存职工可在购买住房所在地 公积金 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购买二手住房的缴存职工,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期限和所购二手房房龄相加最多可延长到30年。
贷款中间费用取消了 新政取消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 公证 、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明确要求不得收取代办费和复印费,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住房公积金提取 改进 新政明确,缴存职工未成年子女购买住房时可使用职工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偿还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开办委托提取业务,职工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冲抵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可支付房租了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四、青海省住房公积金查询法律主观:
成都 公积金 管理中心上班时间:
周六可以去办理。
星期六上午:
09:
00-12:
00。
公积金提取 业务办理时间:
工作日作息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09:
00-12:
00下午:
13:
00-17:
00。
地点:
城中服务大厅( 成都市 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产交易大厦3、4楼)。
法律客观: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 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 退休 的; 3、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 住房贷款 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 北京 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 商品房 ,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 解除劳动关系 的; 10、在职期间判处 死刑 、判处无期徒刑或 有期徒刑 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 退休年龄 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五、青海省公积金中心上班时间
法律主观:
成都 公积金 管理中心上班时间:
周六可以去办理。
星期六上午:
09:
00-12:
00。
公积金提取 业务办理时间:
工作日作息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09:
00-12:
00下午:
13:
00-17:
00。
地点:
城中服务大厅( 成都市 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产交易大厦3、4楼)。
法律客观: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 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 退休 的; 3、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 住房贷款 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 北京 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 商品房 ,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 解除劳动关系 的; 10、在职期间判处 死刑 、判处无期徒刑或 有期徒刑 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 退休年龄 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六、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
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号码是08343235753。
公积金的提取流程:
1、购房提取。
这种方法提取公积金时,直接到住房公积金办理中心全额提取即可;
2、住房贷款提取。
在没有绑定公积金还款的情况下,如果目前有需要偿还的房贷,可以按照规定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进行还贷;
3、利用租房合同提取公积金。
现在有许多地区都已经实行了这样的规定,如果是在职职工租房,可以利用租房合同来提取自己账户中的公积金。
但是要注意的是,公积金的提取也会有限额,公积金的提取金额要在自己一年所支付的房租金额之内。
但是如果想要将公积金全部提取出来,还需要满足更多的条件,仅靠租赁房屋的方式来提取还是不够的;
4、房屋装修提取。
房屋装修或者老房子改造等情况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在提供自己与装修公司的装修委托合同以及其他的证明材料之后,就可以提取。
具体所需材料,公积金办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也会提前告知;
5、法院判决提取公积金。
这种提取公积金的方式很少遇到。
比如在欠了别人很多钱的情况下,自己一直没有偿还,别人通过法院起诉,法院就会判决将公积金账户中的钱提取出来转移到别人的公积金账户中去。
这种提取方式是一种理论上的方法,如果要真的实施,手续也是比较繁琐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1、青海省拆迁公司拆迁评估收费标准文件
2、青海省拆迁补偿
3、青海省拆迁公司拆迁评估收费标准最新
4、2020年青海省拆迁
5、青海省拆迁办
6、2021青海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7、青海房屋征收评估标准
8、青海省农村拆迁补偿标准
9、青海省即将拆迁村庄
10、青海拆迁律师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青海省拆迁公司拆迁评估收费标准,青海省住房公积金咨询电话”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青海省拆迁公司拆迁评估收费标准,青海省公积金中心上班时间
内容审核:张天雨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