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没过户拆迁补偿原则上归原宅基地使用权人(即卖家)所有。
一、宅基地使用权与拆迁补偿
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依法进行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因此,在宅基地使用权未完成过户登记的情况下,其产权仍然归原使用权人(卖家)所有。
拆迁补偿的对象:拆迁补偿是针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进行的。在宅基地未过户的情况下,由于产权仍归原使用权人所有,因此拆迁补偿款原则上应归原使用权人(卖家)所有。
二、拆迁补偿的争议解决
起诉条件:如果因宅基地拆迁补偿发生争议而提起诉讼,原告应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同时确保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
庭审流程:在庭审过程中,将依次进行宣布开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如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庭将制作调解书并予以执行;若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将进行合议并作出裁决。
综上所述,宅基地未过户时拆迁补偿原则上归原宅基地使用权人(卖家)所有。为避免此类争议,建议在宅基地买卖过程中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以确保双方权益的明确与保障。
二、拆迁补偿的宅基地能转卖吗法律分析:
农村宅基地是不能买卖的,它建立在农村村民的户籍信息之上,一户一处宅基地。
买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属于无效约定,但对于实际购买者,若房屋存在拆迁,是可以要求原房屋所有人适当赔偿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宅基地没有过户拆迁了怎么办法律分析:
买了房子没有过户的,拆迁补偿应当归房产证上面的户主所有。
因为房屋买卖不过户的,房屋所有权不会变更,所以如果存在买了房没有过户的情况,当遇到拆迁行为时,拆迁补偿应归房产证上面的户主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四、没过户的房子拆迁了怎么赔原则上拆迁补偿款归卖家所有,因为还没有办理过户登记的,产权仍然归卖家所有,不动产的产权归属以产权证书的登记为准。
一、宅基地没有过户拆迁了拆迁补偿争议的起诉条件是什么?(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宅基地没有过户拆迁了拆迁补偿争议的庭审流程有哪些?1、宣布开庭。
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
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
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
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
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宅基地虽然不允许买卖,可是宅基地上的自建房是村民的私人财产,所以自建房是可以买卖的,签完了自建房买卖合同后要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登记。
宅基地没有过户拆迁了的,征地主管部门是跟产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签拆迁补偿协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五、宅基地没过户,动迁补偿归谁原则上拆迁补偿款归卖家所有,因为还没有办理过户登记的,产权仍然归卖家所有,不动产的产权归属以产权证书的登记为准。
一、宅基地没有过户拆迁了拆迁补偿争议的起诉条件是什么?(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宅基地没有过户拆迁了拆迁补偿争议的庭审流程有哪些?1、宣布开庭。
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
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
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
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
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宅基地虽然不允许买卖,可是宅基地上的自建房是村民的私人财产,所以自建房是可以买卖的,签完了自建房买卖合同后要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登记。
宅基地没有过户拆迁了的,征地主管部门是跟产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签拆迁补偿协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六、宅基地没有过户拆迁了怎么办?法律分析:
农村宅基地是不能买卖的,它建立在农村村民的户籍信息之上,一户一处宅基地。
买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属于无效约定,但对于实际购买者,若房屋存在拆迁,是可以要求原房屋所有人适当赔偿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1、宅基地房子卖了但没有过户遇拆迁时赔偿款归谁
2、卖出去的宅基地房,(没有过户)还有希望收回吗?
3、宅基地卖了没过户能要回吗
4、宅基地买卖未过户拆迁
5、农村宅基地已经卖,但未过户,这房子归谁
6、宅基地卖了遇到拆迁怎么办
7、农村宅基地卖给本村人,没过户受法律保护吗?
8、宅基地卖出去了,拆迁能要回来吗
9、宅基地卖了没有过户能弄回来
10、宅基地卖给本村人没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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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宅基地卖出没过户拆迁补偿归谁,宅基地没过户,动迁补偿归谁
内容审核:袁曼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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