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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拆迁宅基地不给补偿怎么办,村委不给原有宅基补偿款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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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拆迁宅基地不给补偿怎么办,村委不给原有宅基补偿款怎么办

村委会拆迁宅基地不给补偿怎么办,村委不给原有宅基补偿款怎么办

一、村委不给原有宅基补偿款怎么办

法律主观:

村改居后,房屋拆迁,原宅基地有补偿。因为土地补偿款是国家对土地进行征收后给予的经济补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决定了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是对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补偿,应归全体成员共同享有。所以只要是集体组织的一员,就会有补偿。

二、宅基地村里收回应该怎么补偿?

法律分析:

农村拆迁宅基地的补偿标准如下:

第一,房屋补偿费,该费用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第二,周转补偿费,该费用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第三,奖励性补偿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农村拆迁宅基地怎么补偿

法律分析:

不合理,农村宅基地拆迁院子需要给补偿。

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但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

所以,法律对占用土地使用权是有明确的补偿的,如果在征收有院落的房屋与没有院落的房屋都给予同等的对待,不符合公平的原则。

所以对于有院落的房屋进行补偿的时候,应该在评估的时候根据房屋所有人对于院落的使用情况,作出合理的补偿。

根据上诉法条在房屋拆迁中院落和空地都是应该有补偿的,应当由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评估并依法登记在内,,然后进行合理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

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四、农村拆房村委会只给宅基地,没有补偿,请问这样合理嘛?

一、村里不给土地补偿款应该找谁1、村里不给土地补偿款应该找谁,需视情况而定:

(1)村委不给村民发放征地补偿款的情况下,村民应当向土地管理部门举报,并诉讼解决;

(2)若村集体不发放征地补偿费用的,村民可以向乡镇一级的人民政府反应情况要求对村委会的违法情况进行监督;

(3)若乡镇一级的人民政府不履行监督职责的,村民可以向法院起诉其不作为,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条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二、征地有什么条件1、征收土地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2、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

同时,被征地单位必须服从,不得阻挠征地;

3、必须依法取得批准;

4、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

5、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五、村里不给土地补偿款应该找谁

一、村里不给土地补偿款应该找谁1、村里不给土地补偿款应该找谁,需视情况而定:

(1)村委不给村民发放征地补偿款的情况下,村民应当向土地管理部门举报,并诉讼解决;

(2)若村集体不发放征地补偿费用的,村民可以向乡镇一级的人民政府反应情况要求对村委会的违法情况进行监督;

(3)若乡镇一级的人民政府不履行监督职责的,村民可以向法院起诉其不作为,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条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二、征地有什么条件1、征收土地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2、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

同时,被征地单位必须服从,不得阻挠征地;

3、必须依法取得批准;

4、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

5、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六、宅基地的补偿

法律分析:

农村拆迁宅基地的补偿标准如下:

第一,房屋补偿费,该费用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第二,周转补偿费,该费用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第三,奖励性补偿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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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熊世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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