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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址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拆迁坟墓的补偿标准

摘要:本文介绍遗址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拆迁坟墓的补偿标准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坟地搬迁的赔偿标准,修路迁坟补偿标准,坟墓迁移补偿标准,有关坟墓的搬迁法律规定,农村坟墓搬迁补偿标准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遗址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拆迁坟墓的补偿标准

遗址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拆迁坟墓的补偿标准

一、拆迁坟墓的补偿标准

根据《拆迁补偿暂行条例》规定,坟墓不属于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其补偿标准为相当于同地块土地开发价款的30%。

根据《拆迁补偿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拆迁补偿标准包括房屋、树木、附属设施、水泥墓碑等。而坟墓不属于房屋或其他建筑物,其所有权属于个人且无法转让。因此,对于拆迁坟墓的补偿标准,是根据同地块土地开发价款的30%来确定的。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条例》的规定,拆迁单位应当对被拆迁者合法财产予以合理的补偿。而针对坟墓的补偿标准,也需要根据被拆迁者的具体情况进行个别化处理,比如坟墓所在地的市场价值等因素。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一些历史文化遗址以及享有保护的历史文物等,是不允许拆迁的。在拆迁前也应该充分保障历史遗址和文物的完整性。对于需要拆迁的坟墓,要在符合法律程序的前提下进行,避免对被拆迁者及家属造成过度伤害。

如果坟墓所在地有重大开发价值,拆迁补偿标准是否会有所变化?如果坟墓所在地有较高的市场价值,拆迁补偿标准可能会因情况而异。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拆迁单位在确定补偿标准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被拆迁者的合法权益。

拆迁坟墓的补偿标准是根据《拆迁补偿暂行条例》规定,即为相当于同地块土地开发价款的30%。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一些历史文化遗址以及享有保护的历史文物等,是不允许拆迁的。在拆迁前也应该充分保障历史遗址和文物的完整性。

【法律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本)》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需要,提出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二、有关坟墓的搬迁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根据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坟每座补偿5000元。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建设活动,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第(五)项规定的成片开发并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三、坟地搬迁的赔偿标准

征收土地范围内坟墓的迁移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应当补偿的,按规定标准给予补偿。

墓主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迁移坟墓;

逾期未迁移的,视为无主坟,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处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四、修路迁坟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根据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坟每座补偿5000元。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建设活动,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第(五)项规定的成片开发并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五、坟墓迁移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根据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坟每座补偿5000元。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建设活动,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第(五)项规定的成片开发并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六、农村坟墓搬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根据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坟每座补偿5000元。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建设活动,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第(五)项规定的成片开发并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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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遗址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坟墓迁移补偿标准

内容审核:王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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