浐灞白庙村和读书村的拆迁计划具体细节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但一般来说,拆迁计划会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保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一、拆迁计划的制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拆迁计划的制定通常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如国防、外交、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因此,浐灞白庙村和读书村的拆迁计划可能也是基于这些公共利益的考虑。
二、拆迁补偿方案
补偿内容: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拆迁补偿通常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具体补偿标准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制定。
补偿方案制定:房屋征收部门会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市、县级人民政府进行论证和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因此,浐灞白庙村和读书村的拆迁补偿方案也会经过这样的程序来确定。
三、拆迁实施
在拆迁计划确定后,会进行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的调查登记,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调查结果。随后,将按照拆迁计划和补偿方案进行实施。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拆迁计划和补偿方案需以当地政府发布的官方信息为准。如果您是浐灞白庙村或读书村的居民,建议您密切关注当地政府的公告和通知,以了解最新的拆迁信息和您的权益保障情况。
二、灞桥区拆迁规划 法律问题法律分析:
2021年,西安灞桥区将对以下村进行整村拆迁:
在1月14日灞桥区召开的区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上指出,灞桥区将进一步加快绕城高速周边城市更新项目,确保4月底前8个片区11个村的整村拆迁任务全面完成,安置楼建设有序推进。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拆迁安置协议书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法
●西安浐灞马腾空村安置房项目
●西安浐灞务东村安置楼施工进度
●搬迁协议书范本
●灞桥堡村安置最新消息
三、灞桥区拆迁规划法律分析:
被拆迁人宅基地(具有合法手续)上的一、二层房屋,凡没有抢搭抢建者,一律按评估价上浮60%予以补偿,三层及三层以上房屋,按评估价予以补偿。
安置楼以现有农业人口每人65㎡进行无偿安置,安置楼为小高层商品房。
对有宅基地并有房屋的祖遗户,按拆迁每院(以宅基地使用证为准)给予130㎡住房的标准安置,超出面积部分按市场价结算。
农户(以宅基地使用证为准)户均不足260㎡的,由拆迁人按建筑成本价补足260㎡达到两套住房。
有意购买者在拆迁协议签订10日内交齐房款,逾期未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购买。
被拆迁农户每户可享受15㎡的综合成本价住宅,独生子女(独生子女证为准)可享受30㎡综合成本价住宅,住宅面积超出享受部分的以市场价计算。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四、西安灞桥祖遗户拆迁补偿法律分析:
被拆迁人宅基地(具有合法手续)上的一、二层房屋,凡没有抢搭抢建者,一律按评估价上浮60%予以补偿,三层及三层以上房屋,按评估价予以补偿。
安置楼以现有农业人口每人65㎡进行无偿安置,安置楼为小高层商品房。
对有宅基地并有房屋的祖遗户,按拆迁每院(以宅基地使用证为准)给予130㎡住房的标准安置,超出面积部分按市场价结算。
农户(以宅基地使用证为准)户均不足260㎡的,由拆迁人按建筑成本价补足260㎡达到两套住房。
有意购买者在拆迁协议签订10日内交齐房款,逾期未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购买。
被拆迁农户每户可享受15㎡的综合成本价住宅,独生子女(独生子女证为准)可享受30㎡综合成本价住宅,住宅面积超出享受部分的以市场价计算。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五、西安灞桥祖遗户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法律分析:
被拆迁人宅基地(具有合法手续)上的一、二层房屋,凡没有抢搭抢建者,一律按评估价上浮60%予以补偿,三层及三层以上房屋,按评估价予以补偿。
安置楼以现有农业人口每人65㎡进行无偿安置,安置楼为小高层商品房。
对有宅基地并有房屋的祖遗户,按拆迁每院(以宅基地使用证为准)给予130㎡住房的标准安置,超出面积部分按市场价结算。
农户(以宅基地使用证为准)户均不足260㎡的,由拆迁人按建筑成本价补足260㎡达到两套住房。
有意购买者在拆迁协议签订10日内交齐房款,逾期未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购买。
被拆迁农户每户可享受15㎡的综合成本价住宅,独生子女(独生子女证为准)可享受30㎡综合成本价住宅,住宅面积超出享受部分的以市场价计算。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六、2021年小庙哪些村拆迁法律分析:
2021年,西安灞桥区将对以下村进行整村拆迁:
在1月14日灞桥区召开的区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上指出,灞桥区将进一步加快绕城高速周边城市更新项目,确保4月底前8个片区11个村的整村拆迁任务全面完成,安置楼建设有序推进。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1、浐灞拆迁办
2、浐灞拆迁政策
3、浐灞拆迁补偿方案
4、浐灞拆迁安置方案
5、西安2021年浐灞拆迁
6、灞桥区拆迁赔偿
7、浐灞2020年征地拆迁村计划
8、西安市灞桥区拆迁补偿
9、浐灞生态区拆迁
10、浐灞拆迁办电话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浐灞拆迁补偿协议,浐灞白庙村和读书村拆迁计划”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西安浐灞马腾空村安置房项目,西安灞桥祖遗户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
内容审核:聂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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