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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合同民事诉讼主体棚户区,拆迁补偿是否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安置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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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合同民事诉讼主体棚户区,拆迁补偿是否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安置补偿

拆迁补偿合同民事诉讼主体棚户区,拆迁补偿是否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安置补偿

一、拆迁补偿是否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安置补偿

拆迁补偿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要求安置补偿。在拆迁过程中,如果被征收人认为拆迁补偿不合理或者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可以选择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拆迁补偿的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应给予被征收人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在内的多种补偿。这些补偿项目是为了保障被拆迁户在拆迁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二、民事诉讼的途径

当被征收人认为拆迁补偿不合理时,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被征收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诉求是合理且合法的。如果法院最终判决支持被征收人的诉求,那么拆迁方就需要按照法院的判决来进行补偿。

三、强制执行的可能性

如果在民事诉讼一审后,拆迁方仍未按照法院的判决履行补偿义务,被征收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的处理

法律分析:

拆迁安置补偿案件不属于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平等的。

在拆迁安置补偿中,一方的主体为政府,一方的主体为公民。

所以拆迁安置补偿案件为行政诉讼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三、拆迁安置补偿案件是民事诉讼吗

法律分析:

是行政行为,如果对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异议,其诉讼种类属于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 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 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 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 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 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 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 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 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四、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行政诉讼吗

法律分析:

可以诉讼,如被征收人对人民政府或房屋征收部门给出的征收安置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

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五、拆迁安置补偿能否诉讼

法律分析:

可以诉讼,如被征收人对人民政府或房屋征收部门给出的征收安置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

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六、拆迁补偿安置纠纷可以诉讼吗

法律分析:

拆迁安置补偿案件不属于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平等的。

在拆迁安置补偿中,一方的主体为政府,一方的主体为公民。

所以拆迁安置补偿案件为行政诉讼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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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安置补偿能否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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