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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水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标准,佛山市三水区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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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水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标准,佛山市三水区征地补偿标准

在三水国有土地拆迁补偿标准,佛山市三水区征地补偿标准

一、佛山市三水区征地补偿标准

法律主观: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土地有四类、五类土地二种: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西南街道、云东海街道、乐平镇。 补偿标准:耕地:59200\u002F亩;园地;45600元\u002F亩;林地:21200元\u002F亩;养殖水面;61467元\u002F亩;未利用地:18200元\u002F亩。 五类区片区片范围:芦苞镇、大塘镇、白坭镇、南山镇、迳口华侨农场。 补偿标准:耕地:50400\u002F亩;园地;38767元\u002F亩;林地:19067元\u002F亩;养殖水面;52300元\u002F亩;未利用地:15467元\u002F亩。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即明拆迁律师(咨询热线:4006161660)。

二、佛山征地补偿标准

法律主观:

根据您的描述,您描述的是青苗补偿,土地征收补偿不只青苗补偿。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征收补偿归土地使用权人所有,包括土地本身价值补偿、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临时安置补助等等。

青苗补偿根据您前三年年产值平均值的6-10倍计算。

如果您觉得当地补偿不合理,请不要签署任何文件,及时通过复议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权,并请律师介入处理。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国有划拨土地怎么补偿

三水区农村宅基地政策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国有土地补偿标准

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

征收国有土地补偿条例

国有土地征收补偿

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细则

三、三水区征地青苗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征地补偿计算标准是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等于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乘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

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

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是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乘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各乡负责辖区内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四、佛山南海征地补偿标准

南海区征地补偿标准也适用国家法律统一的征地补偿标准,即包括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标准和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标准。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一、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是什么呢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

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国有土地补偿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

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二、政府可以强制征地吗

国家征地具有强制性,在严格履行程序,取得合法手续情况下,政府可以强制征地。

征地,即土地征收,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现征地一般指征收。

三、滁州拆迁标准

本省行政区域内批准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均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土地补偿费不高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40%,安置补助费不低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60%。

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一致,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0.8的修正系数确定。

使用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的补偿标准,参照所在乡镇(街道)的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各市、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定,依法至少每3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

省人民政府委托各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制定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标准,补偿标准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后执行。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制定。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五、南海区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南海区征地补偿标准也适用国家法律统一的征地补偿标准,即包括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标准和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标准。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一、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是什么呢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

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国有土地补偿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

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二、政府可以强制征地吗

国家征地具有强制性,在严格履行程序,取得合法手续情况下,政府可以强制征地。

征地,即土地征收,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现征地一般指征收。

三、滁州拆迁标准

本省行政区域内批准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均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土地补偿费不高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40%,安置补助费不低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60%。

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一致,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0.8的修正系数确定。

使用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的补偿标准,参照所在乡镇(街道)的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各市、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定,依法至少每3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

省人民政府委托各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制定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标准,补偿标准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后执行。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制定。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六、佛山市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主观:

根据您的描述,您描述的是青苗补偿,土地征收补偿不只青苗补偿。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征收补偿归土地使用权人所有,包括土地本身价值补偿、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临时安置补助等等。

青苗补偿根据您前三年年产值平均值的6-10倍计算。

如果您觉得当地补偿不合理,请不要签署任何文件,及时通过复议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权,并请律师介入处理。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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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南海区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内容审核:李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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