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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区拆迁补偿办法,成都大丰皇花拆迁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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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区拆迁补偿办法,成都大丰皇花拆迁最新政策

大丰区拆迁补偿办法,成都大丰皇花拆迁最新政策

一、成都大丰皇花拆迁最新政策

成都大丰皇花拆迁最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房屋补偿费

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具体补偿方式可能包括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

二、搬迁费与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费:按照被征收房屋产权证登记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一定的标准发放,每户不低于一定金额。选择货币补偿的发放一次,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发放两次。

临时安置补助费:在过渡期期间,将按每平方米每月一定的标准给被征收人发放临时安置费,每户每月不低于一定金额。如果过渡期超过了规定期限,临时安置费将加倍发放。

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针对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会根据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给予补偿。补偿费用可能包括被征收人的利润损失和因搬迁产生的费用。企业的利润以其提供的税务部门核准的纳税证明为依据,兼顾同业同类生产经营行业市场收益情况予以确认。

四、奖励与补助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这可能包括购房补贴、装修补贴等,具体政策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总的来说,成都大丰皇花的拆迁政策遵循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旨在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补偿标准和方式可能会因时间、地点等因素而有所差异,建议您在领取补偿前详细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

二、成都东部新区拆迁标准

法律分析:

北星大道大丰街道保利爱尚里南侧的体育设施用地,位于货运大道以北、北星大道以东、莆家二路以南、利民路以西,处于金牛区、新都区交界区域,现状为空地。

经核实,在现行法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定城市总体规划中,均为规划体育设施用地。

城市规划中大型体育设施用地是重要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需在市级层面统筹调整。

为提升北部新城的城市面貌,提高宜居宜业水平,优化城北公共配套设施布局,成都市政府、金牛区政府在该地块所在的北部新城区域先后布局了凤凰山体育公园、幸福桥TOD项目等重要文体、商服载体,同时按照“15分钟公服圈”的要求布局了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未来将能满足城北市民的文体、市民服务等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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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都大丰2025年空地规划

答成都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一、拆迁补偿的方式:

房屋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被拆迁人有选择的权利例外情形:

1.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2.共有产权,共有人对补偿方式的选择达不成一致的,应当采取产权调换方式;

3.拆迁产权有纠纷的房屋,拆迁期间纠纷未解决的,应当采取产权调换方式;

4.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5.抵押人不能清偿债务或不能重新设置抵押权的,只能作产权调换;

6.拆迁政府代管的非住宅房屋,实行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二、对非住宅房屋的认定三、被拆迁人提出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的处理四、拆迁当事人对分类评估价不符的处理五、确定拆迁安置房面积的依据公转私房屋使用面积换算建筑面积可采用使用面积乘以下列不同建筑结构的系数予以确认:

木结构:

1.12;

砖木结构:

1.18;

砖混结构:

1.34;

如果拆迁当事人申请产权监理处复丈的,以产权监理处复丈的结果为准。

六、拆迁房改住房或者补贴给个人的部分产权住房的规定七、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规定八、拆除围墙等附属物的规定拆除围墙、水井和炉灶等的补偿标准,可参照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78号《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拆除非独家所有的门道、厕所、过厅、巷道、楼梯间等附属房屋,由拆迁人按评估价给予经济补偿。

九、对安置房屋地点的规定十、对安置住房建筑面积的最低要求:

套一42平方米;

套二58平方米;

套三72平方米十一、对安置住房的楼层差价的规定:

1.底楼有小院的上浮4%,无小院的上浮2%;

2.二、四楼上浮3%;

3.三楼上浮5%;

4.五楼不浮动;

5.六楼下浮7%;

6.七楼下浮10%十二、住宅产权调换的面积计算规定:

1.拆除平房;

2.拆除楼房十三、对共有产权住房拆迁安置的规定:

对拆迁共有产权住房实行产权调换的,只对房屋实际居住的共有人或承租人进行安置,对未居住的其他共有权人不予安置。

安置后的房屋产权调换后,产权仍属全体共有人所有。

十四、对私有住房产权调换的结算补差规定:

1.一次性付款的;

2.分期付款的;

3.拆迁私有自住房屋,被拆迁人房屋产权证记载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的;

15平方米以上,25平方米(含25平方米)以下的。

(他处无住房,并持有低保证,前者安置房为套一,后者为套二或套三的,不再享受一次性付款的优惠。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四、成都拆迁补偿政策

法律分析:

1. 耕地的安置补助费

(1)人均耕地1亩及1亩以上:

年产值×征地面积×6倍。

(2)人均耕地1亩以下:

年产值×应安置人口数×6倍。

2. 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

按征收耕地安置补助费的一半计算。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五、成都东部新区拆迁标准

法律分析:

1. 耕地的安置补助费

(1)人均耕地1亩及1亩以上:

年产值×征地面积×6倍。

(2)人均耕地1亩以下:

年产值×应安置人口数×6倍。

2. 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

按征收耕地安置补助费的一半计算。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六、成都双流区拆迁赔偿

法律分析:

北星大道大丰街道保利爱尚里南侧的体育设施用地,位于货运大道以北、北星大道以东、莆家二路以南、利民路以西,处于金牛区、新都区交界区域,现状为空地。

经核实,在现行法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定城市总体规划中,均为规划体育设施用地。

城市规划中大型体育设施用地是重要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需在市级层面统筹调整。

为提升北部新城的城市面貌,提高宜居宜业水平,优化城北公共配套设施布局,成都市政府、金牛区政府在该地块所在的北部新城区域先后布局了凤凰山体育公园、幸福桥TOD项目等重要文体、商服载体,同时按照“15分钟公服圈”的要求布局了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未来将能满足城北市民的文体、市民服务等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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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标准明细,成都东部新区拆迁标准

内容审核:卢恩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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