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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棚户区拆迁补偿,漳州市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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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棚户区拆迁补偿,漳州市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什么?

漳州棚户区拆迁补偿,漳州市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漳州市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什么?

框架结构750元\u002F平方米,混合(砖混)结构680元\u002F平方米,砖木结构640元\u002F平方米,土木结构610元\u002F平方米,安置房建筑安装造价计价标准,框架结构800元\u002F平方米,砖混结构720元\u002F平方米,安置房成本价计价标准: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商品房价格的85%。

房屋拆迁后会让被拆迁人自行选择安置的方式,可以是实行产权调换,可以折算成货币进行作价补偿,还可以两者相结合的方式,那么漳州市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有哪些规定呢?为你解答。

一、漳州市房屋拆迁房的重置计价标准:

框架结构750元\u002F平方米,混合(砖混)结构680元\u002F平方米,砖木结构640元\u002F平方米,土木结构610元\u002F平方米,安置房建筑安装造价计价标准,框架结构800元\u002F平方米,砖混结构720元\u002F平方米,安置房成本价计价标准: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商品房价格的85%。

二、漳州市房屋拆迁货币安置

指被拆迁人自愿选择将被拆迁房屋折算成货币,由被拆迁人自行安置的方式。

1、货币安置款的计算公式:货币安置款=商品房平均价×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75%-被拆迁人应支付的差价款。

2、有下列情形的不适用货币安置

(1)被拆迁私有房屋的共有对安置方式的选择达不成一致意见的;

(2)房屋产权有纠纷,权属不清或产权人下落不明的;

(3)拆除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权人和抵押人未重新设立抵押权或抵押人未清偿债务的。

3、货币安置协议签订后,拆迁应将部分货币安置款付给被拆迁人,余款待腾房搬迁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拆除城市规划区内城乡结合部集体土地上的私有房屋按城市拆迁办法给予安置标准:

1、对拥有产权(含证和房产所有权证)及1984年元月5日以前的建筑在进行等面积安置补偿(注:批建手续齐全的视同)。

2、对批建手续不齐全(含:1建设用地红线图;2建设用地使用证;3建设工程许可证),每户建筑面积250平方米以内的建筑物,按以下办法进行补偿。1984年元月5日至1995年7月1日前,能补办批建手续的,在缴交各种税费后,等面积安置补偿;不能补办的,属旧域内的建筑物按60%面积予以安置补偿,属旧村区域外占用农用地的,按50%的面积予以安置补偿。建筑面积超过250平方米的,人均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超出部分一律按结构以200-400元\u002F平方米作价补偿。1995年7月1日后的,批建手续不完整的建筑物,一律不予安置补偿。

四、阁楼的补偿标准如下:

1、阁楼楼层层高在2.2米以上的部分,按楼地板投影面积计算安置面积;阁楼层层高在2.2米以下1.8米以上的部分按50%面积给予补偿。

2、阁楼楼层怯同低于1.8米,按80元\u002F平方米给予补偿,不计安置面积。

注:阁楼楼层层高是指从阁楼楼地板面到檐木的垂直距离。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以上是关于漳州市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的解答,市民们要先对政策清楚了解并且正确解答政策中的条款,对自身利益相关的要格外了解详细,房屋拆迁安置有多种方法可以选择,市民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方式,政策鼓励选择货币补偿安置,这样可以自行购买其他喜欢的地段的房屋。

二、漳州市今年拆迁计划

一、漳州市房屋拆迁房的重置计价标准:

框架结构750元/平方米,混合(砖混)结构68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640元/平方米,土木结构610元/平方米,安置房建筑安装造价计价标准,框架结构80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720元/平方米,安置房成本价计价标准: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商品房价格的85%。

二、漳州市房屋拆迁货币安置

指被拆迁人自愿选择将被拆迁房屋折算成货币,由被拆迁人自行安置的方式。

1、货币安置款的计算公式:

货币安置款=商品房平均价×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75%-被拆迁人应支付的差价款。

2、有下列情形的不适用货币安置

(1)被拆迁私有房屋的共有对安置方式的选择达不成一致意见的;

(2)房屋产权有纠纷,权属不清或产权人下落不明的;

(3)拆除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权人和抵押人未重新设立抵押权或抵押人未清偿债务的。

3、货币安置协议签订后,拆迁应将部分货币安置款付给被拆迁人,余款待腾房搬迁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拆除城市规划区内城乡结合部集体土地上的私有房屋按城市拆迁办法给予安置标准:

1、对拥有产权(含证和房产所有权证)及1984年元月5日以前的建筑在进行等面积安置补偿(注:

批建手续齐全的视同)。

2、对批建手续不齐全(含:

①建设用地红线图;

②建设用地使用证;

③建设工程许可证),每户建筑面积250平方米以内的建筑物,按以下办法进行补偿。

1984年元月5日至1995年7月1日前,能补办批建手续的,在缴交各种税费后,等面积安置补偿;

不能补办的,属旧域内的建筑物按60%面积予以安置补偿,属旧村区域外占用农用地的,按50%的面积予以安置补偿。

建筑面积超过250平方米的,人均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超出部分一律按结构以200-400元/平方米作价补偿。

1995年7月1日后的,批建手续不完整的建筑物,一律不予安置补偿。

四、阁楼的补偿标准如下:

1、阁楼楼层层高在2.2米以上的部分,按楼地板投影面积计算安置面积;

阁楼层层高在2.2米以下1.8米以上的部分按50%面积给予补偿。

2、阁楼楼层怯同低于1.8米,按8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不计安置面积。

注:

阁楼楼层层高是指从阁楼楼地板面到檐木的垂直距离。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漳州市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迁是征收拆迁的简称。

征收拆迁通常征收拆迁部门要给予补偿而不是赔偿。

只有违法的征收拆迁,比如政府部门违法的强制搬迁和拆除,通过法定途径和程序,才会涉及到征迁的赔偿问题。

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

一、产权交换式;

二、货币补偿。

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给予补偿。

确定补偿的标准的方式是评估。

回到赔偿标准的问题,对于房屋损失的赔偿方式与赔偿标准问题,政府既可以用在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提供类似房屋的方式予以赔偿,也可以根据作出赔偿决定时点有效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计付赔偿款。

以上就是关于漳州市高新区征迁补偿这一问题的简单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如果您遇到了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向陈丹丹律师提问”进行咨询。

四、漳州市高新区征迁赔偿标准

一、漳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按照房屋的市场评估的价格乘以房屋的建筑面积确定。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是什么?

1、房屋补偿标准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65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55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3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仓房每平方米补偿1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2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50—1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50—10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25—3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50—1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5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1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2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2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1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10—3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3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6000元。

(以上补偿标准仅供参考,具体以政府下发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为准)

三、征地工作程序是什么?

1

、告知征地情况。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

、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

、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

、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

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

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6、

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漳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给出了解答。

当地的人民政府肯定是需要考虑到当地的经济发展的状况,然后才能够确定当地的拆迁的补偿的标准的。

如果对于该问题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知识服务。

五、漳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漳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按照房屋的市场评估的价格乘以房屋的建筑面积确定。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是什么?

1、房屋补偿标准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65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55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3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仓房每平方米补偿1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2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50—100元。

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50—10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25—30元。

菜窖每平方米补偿50—130元。

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50元。

格栅(含工艺格栅栏)每延长米补偿150元。

大门楼每个补偿400元。

饮用水井(含压水设备)每眼补偿2000元。

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2000元。

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1万元。

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长米补偿10—30元。

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

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坟每座补偿300元。

3、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6000元。

(以上补偿标准仅供参考,具体以政府下发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为准)

三、征地工作程序是什么?

1

、告知征地情况。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

、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

、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

、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

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

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6、

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漳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给出了解答。

当地的人民政府肯定是需要考虑到当地的经济发展的状况,然后才能够确定当地的拆迁的补偿的标准的。

如果对于该问题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知识服务。

六、漳州拆迁补偿标准

一、漳州市房屋拆迁房的重置计价标准:

框架结构750元/平方米,混合(砖混)结构68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640元/平方米,土木结构610元/平方米,安置房建筑安装造价计价标准,框架结构80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720元/平方米,安置房成本价计价标准: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商品房价格的85%。

二、漳州市房屋拆迁货币安置

指被拆迁人自愿选择将被拆迁房屋折算成货币,由被拆迁人自行安置的方式。

1、货币安置款的计算公式:

货币安置款=商品房平均价×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75%-被拆迁人应支付的差价款。

2、有下列情形的不适用货币安置

(1)被拆迁私有房屋的共有对安置方式的选择达不成一致意见的;

(2)房屋产权有纠纷,权属不清或产权人下落不明的;

(3)拆除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权人和抵押人未重新设立抵押权或抵押人未清偿债务的。

3、货币安置协议签订后,拆迁应将部分货币安置款付给被拆迁人,余款待腾房搬迁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拆除城市规划区内城乡结合部集体土地上的私有房屋按城市拆迁办法给予安置标准:

1、对拥有产权(含证和房产所有权证)及1984年元月5日以前的建筑在进行等面积安置补偿(注:

批建手续齐全的视同)。

2、对批建手续不齐全(含:

①建设用地红线图;

②建设用地使用证;

③建设工程许可证),每户建筑面积250平方米以内的建筑物,按以下办法进行补偿。

1984年元月5日至1995年7月1日前,能补办批建手续的,在缴交各种税费后,等面积安置补偿;

不能补办的,属旧域内的建筑物按60%面积予以安置补偿,属旧村区域外占用农用地的,按50%的面积予以安置补偿。

建筑面积超过250平方米的,人均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超出部分一律按结构以200-400元/平方米作价补偿。

1995年7月1日后的,批建手续不完整的建筑物,一律不予安置补偿。

四、阁楼的补偿标准如下:

1、阁楼楼层层高在2.2米以上的部分,按楼地板投影面积计算安置面积;

阁楼层层高在2.2米以下1.8米以上的部分按50%面积给予补偿。

2、阁楼楼层怯同低于1.8米,按8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不计安置面积。

注:

阁楼楼层层高是指从阁楼楼地板面到檐木的垂直距离。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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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棚户区拆迁价格,漳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内容审核:张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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