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修建地铁的时候对房屋进行拆迁的,拆迁补偿的项目包括房屋价值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等。
法律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征求意见阶段,应当综合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布局和规模、换乘枢纽规划、建设时序、资源共享、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线路功能定位、线路制式、系统规模、交通接驳等提出意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审批征求意见阶段,应当对客流预测、系统设计运输能力、行车组织、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等提出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 严格建设申报条件,提高申报建设地铁和轻轨的相关经济指标,申报建设地铁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地区生产总值分别由100亿元、1000亿元调整为300亿元、3000亿元。提高建设规划质量,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融合,鼓励探索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严格建设规划报批和审核程序,确保建设规模同地方财力相匹配。强化建设规划的导向和约束作用,已经国家批准的建设规划原则上不得变更,进一步明确了规划调整和新一轮建设规划报批条件。
二、天津地铁11号线拆迁补偿法律分析:
1、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计划采取货币和社会保障方式予以安置;
实际安置办法以市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2、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安置农业人口按照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规定,享受征地养老、一次性补助等不同社保安置方式。
所需社保费用,由申请用地单位预存。
法律依据: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征求意见阶段,应当综合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布局和规模、换乘枢纽规划、建设时序、资源共享、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线路功能定位、线路制式、系统规模、交通接驳等提出意见。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审批征求意见阶段,应当对客流预测、系统设计运输能力、行车组织、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等提出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 严格建设申报条件,提高申报建设地铁和轻轨的相关经济指标,申报建设地铁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地区生产总值分别由100亿元、1000亿元调整为300亿元、3000亿元。
提高建设规划质量,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融合,鼓励探索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
严格建设规划报批和审核程序,确保建设规模同地方财力相匹配。
强化建设规划的导向和约束作用,已经国家批准的建设规划原则上不得变更,进一步明确了规划调整和新一轮建设规划报批条件。
三、天津地铁7号线补偿方案法律分析:
7号线二期从喜峰道站继续沿南口路向北延伸,经过朝阳路,在朝阳路和龙门东道交口处右转,沿龙门东道往东延伸,在职业大学站换乘5号线,下穿外环东路、京津塘高速公路,继续向东延伸,在龙门东道与景谊道交口处换乘10号线,在景致路左转沿景致路往北延伸,在景致路与北辰东道交口处右转,沿北辰东道、津榆公路延伸,在津榆公路立交桥时向东南延伸,在北辰站与3号线实现换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四、天津地铁7号线二期规划法律分析:
1、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计划采取货币和社会保障方式予以安置;
实际安置办法以市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2、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安置农业人口按照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规定,享受征地养老、一次性补助等不同社保安置方式。
所需社保费用,由申请用地单位预存。
法律依据: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征求意见阶段,应当综合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布局和规模、换乘枢纽规划、建设时序、资源共享、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线路功能定位、线路制式、系统规模、交通接驳等提出意见。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审批征求意见阶段,应当对客流预测、系统设计运输能力、行车组织、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等提出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 严格建设申报条件,提高申报建设地铁和轻轨的相关经济指标,申报建设地铁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地区生产总值分别由100亿元、1000亿元调整为300亿元、3000亿元。
提高建设规划质量,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融合,鼓励探索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
严格建设规划报批和审核程序,确保建设规模同地方财力相匹配。
强化建设规划的导向和约束作用,已经国家批准的建设规划原则上不得变更,进一步明确了规划调整和新一轮建设规划报批条件。
五、天津地铁7号线补偿方案 法律问题法律分析:
1、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计划采取货币和社会保障方式予以安置;
实际安置办法以市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2、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安置农业人口按照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规定,享受征地养老、一次性补助等不同社保安置方式。
所需社保费用,由申请用地单位预存。
法律依据: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征求意见阶段,应当综合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布局和规模、换乘枢纽规划、建设时序、资源共享、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线路功能定位、线路制式、系统规模、交通接驳等提出意见。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审批征求意见阶段,应当对客流预测、系统设计运输能力、行车组织、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等提出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 严格建设申报条件,提高申报建设地铁和轻轨的相关经济指标,申报建设地铁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地区生产总值分别由100亿元、1000亿元调整为300亿元、3000亿元。
提高建设规划质量,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融合,鼓励探索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
严格建设规划报批和审核程序,确保建设规模同地方财力相匹配。
强化建设规划的导向和约束作用,已经国家批准的建设规划原则上不得变更,进一步明确了规划调整和新一轮建设规划报批条件。
六、天津地铁7号线拆迁补偿 法律问题法律分析:
1、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计划采取货币和社会保障方式予以安置;
实际安置办法以市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2、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安置农业人口按照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规定,享受征地养老、一次性补助等不同社保安置方式。
所需社保费用,由申请用地单位预存。
法律依据: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征求意见阶段,应当综合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布局和规模、换乘枢纽规划、建设时序、资源共享、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线路功能定位、线路制式、系统规模、交通接驳等提出意见。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审批征求意见阶段,应当对客流预测、系统设计运输能力、行车组织、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等提出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 严格建设申报条件,提高申报建设地铁和轻轨的相关经济指标,申报建设地铁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地区生产总值分别由100亿元、1000亿元调整为300亿元、3000亿元。
提高建设规划质量,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融合,鼓励探索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
严格建设规划报批和审核程序,确保建设规模同地方财力相匹配。
强化建设规划的导向和约束作用,已经国家批准的建设规划原则上不得变更,进一步明确了规划调整和新一轮建设规划报批条件。
1、地铁拆迁赔偿
2、地铁拆迁补偿方案
3、地铁建设拆迁补偿系数
4、地铁征地拆迁
5、地铁房屋拆迁
6、因地铁拆迁商户有补偿吗
7、地铁拆迁范围
8、地铁征地补偿
9、地铁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
10、地铁拆迁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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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天津地铁7号线补偿方案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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