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哪些人可以获得补偿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以下几类人员能够获得补偿:其一,土地使用权人,也就是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土地权益的人;其二,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像房屋、树木、庄稼等附着物的所有者;其三,青苗的所有者,那些在被征收土地上种植的青苗的权利人可以获得补偿;其四,在土地上开展养殖等经营活动的经营者,他们由于土地征收而遭受的损失能够获得相应的补偿。
这些补偿的目的是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土地被征收之后能够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和妥善的安置。
土地征收补偿的标准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
对于土地补偿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同时,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此外,还应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其在养老等方面的基本生活。不同地区因经济发展水平等差异,补偿标准有所不同,具体标准可向当地自然资源等部门查询。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
首先是土地补偿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其次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其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另外,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土地征收哪些人可以获得补偿款
●土地征收六种情形
●土地征收哪些人可以享受土地补偿
●土地征收有几种情况
●土地征收征用给予什么条件
●土地征收的条件
●土地征收由谁决定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什么的补偿
●什么土地征收
●土地征收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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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土地征收的条件包括()和()两类,土地征收哪些人可以享受土地补偿内容审核:刘一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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