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的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以及经批准的房屋拆迁许可证;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权的,必须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明;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证明、使用权证明以及房屋数量、结构、质量、补偿金额;县以上人民政府授权实施房屋拆迁工作委托书;当事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管人的代管证明;《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文本及公证申请书等。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细则
●拆迁安置房公证完有效吗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
●拆迁公证书是什么
●房屋拆迁公证细则
●拆迁房公证费怎么收
●拆迁房公证书具有法律效益吗
●拆迁房公证是什么意思
●拆迁安置房公证以后就是谁的吗
●拆迁房公证费怎么收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需提交的证明和材料,拆迁房公证费怎么收”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公证细则,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内容审核:袁海超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