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如何规定征地拆迁补偿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

摘要:如何规定征地拆迁补偿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如何规定征地拆迁补偿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76号文件有关规定,征地范围内征收每亩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征地统一年产值3650元/亩的10倍计算,其他土地按耕地标准减半计算,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
如何规定征地拆迁补偿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

如何规定征地拆迁补偿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

如何规定征地拆迁补偿的

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76号文件有关规定,征地范围内征收每亩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征地统一年产值3650元/亩的10倍计算,其他土地按耕地标准减半计算,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按有关规定使用。涉及的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乡镇企业拆迁补偿费、种植专业户补偿费按照99号文件附表所列标准支付;养殖专业户补偿费按照78号令附表五所列标准支付。

征地补偿标准

(一)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现行的规定执行,即补偿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收耕地需要安置的每一名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依照以上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二)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双流县征用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执行,并根据不同区位、附着物种类、数量等实际由各镇(街道)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各镇(街道)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的奖励,每户不得突破5000元。

征地青苗补偿标准是什么

青苗补偿费是指国家征用土地时,农作物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国家应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

《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但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实践中,可按下列办法执行:

在征用前土地上长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毁掉的,应由用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如何规定征地拆迁补偿的时间

如何规定征地拆迁补偿的问题

如何规定征地拆迁补偿的年限

征地拆迁办法

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

《征地拆迁补偿办法》

征地拆迁相关法规

征地拆迁政策解读

征地拆迁的法律依据

《征地拆迁补偿办法》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如何规定征地拆迁补偿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征地拆迁补偿款的有关规定2021,如何规定征地拆迁补偿的年限

内容审核:李静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